如何看待南京9歲女童因腦癱被父親爺爺推下河?

相遇藍橋


又是一起暴露人性的極端案件,9歲腦癱女童竟然被父親和爺爺推下河裡淹死,實在是令人觸目驚心。不過退一步講,這家人也確實不容易。

據說,女童剛生下來時就患有腦癱,這家人為給她治病總共花了10萬塊錢,卻也未見好轉。女童3歲的時候,她媽媽不想再管她了就和爸爸離婚,爸爸同意離婚而且補償了她8萬元(為什麼要補償我表示不理解)。隨後,女童的病讓這個家庭不堪重負,父親也因此沒能成家。這個家庭經濟條件一般,爸爸在發電站上班,爺爺在工地上給人看門,而奶奶最近也罹患生腸癌住院治療。

但無論如何,女童也是自己的親生骨肉,也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怎麼也不能就這樣殘忍地推下河裡淹死。況且,這樣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了,一旦案發就要受到刑事處罰,到時候這個家庭就真的徹底完了。

對於這起案件,我只能說我理解他們一家的難處,但我不能原諒他們將親生女兒親手殺死的惡行!人性總是經不起考驗,每當發生這樣的極端案件我就想要是像美國那樣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和殘障人士福利制度,那麼人性也就不用再經受如此殘酷的考驗了。

如今父親和爺爺已被警方帶走,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制裁,希望女童在天之靈能夠安息。


冰焰


我不知道說什麼好,因為我沒有任何權利批評他們,這件事在一出來的時候,我就很關注此事,是誰那麼殘忍的殺害這名小姑娘。

南京這座城市治安在全國是排的上名次的,而這一次江寧河水中發現的女童屍體,可以說引起了許多市民的關注,南京警方也很給力,在毫無線索的情況下,找到了犯罪嫌疑人,但結果卻令人吃驚,因為殺害小女孩的不是別人,正是他的至親爺爺和父親。

當我知道是她的親人,殺害她的時候,我非常氣憤,是什麼讓他們如此殘忍,氣憤的同時心中很難受。隨著案件的深入,我們瞭解了一個令人心痛的真相。

女孩出生的時候因為肺部發育不良成為了腦癱,父母帶她到各大醫院去治療,醫生直接說這孩子養不活,女孩父親卻不相信,執意帶著小女孩四處求醫,為此女孩的母親與男子爭吵,最後離婚。

男子沒有放棄小女孩,對小女孩的奶奶說,醫院說治不活,但畢竟是我的親骨肉,我們養一天是一天吧!

此後她的奶奶就一直帶著她,在她兩歲的時候,奶奶看她父親一個人單身,希望他早日重組家庭,就帶著小女孩回了準安老家,每個月孩子父親除了還1千多房貸,還給孩子1千多元去治病,這麼多年花了有幾十萬,小孩的奶奶就每天在撿點廢品賣貼補生活,一天只有一點錢,也靠著周圍鄰居幫助她們才能撐了九年,奶奶是把她當女兒養了,說著說著老奶奶就哭了。

因為小女孩連吃飯都要奶奶嚼碎了喂,生活一點都無法自理,智力只有1歲。奶奶沒辦法只能帶著她撿垃圾。不幸的事好像追著他們一樣,6月22日小女孩奶奶得了腸癌做了手術,至此小女孩無人照料料了,7月份小女孩父親告訴她,要把孩子帶到南京照顧,可是前不久男子回來告訴她,孩子不在世上了。

孩子的奶奶躺在床上,哭著說這個家散了,我還活著也沒意思了,事後當地村務給他們家辦了低保。

唉,,,,命運總是讓人疼。。。。。。

我是光明觀天下





光明觀天下


把9歲女童溺死水中,無論我們如何想象,都難逃惻隱之痛,對施暴者咬牙切齒,恨不得自己立馬出現在這個女童的家人前,好好給他們上一節關於人性的課。但我們又何嘗知道,在生存面前,道德就會變得極其脆弱。

在農村,我看到許許多多有著相同背景的家庭悲劇,比如把智障殘疾的孩子,拴在樹上,有時候幾天也不管其死活,屁股在冬天被凍爛掉,實在是慘不忍睹。

作為局外人,面對這種底層病態的悲劇腳本,我覺得除了憤怒嘆息,我們表示太多的道德上的優越感,都顯得不太合適,否則,我們就比蓋茨比還優越了。

如果我們稍微思考便能聯想到,這位女童的爸爸和爺爺,在實施迫害之前,是知道涉及法律責任的,如果被查到,肯定也是要坐牢的,但是為什麼他們還這樣做了呢?

我們可以退一步想,在極端窮苦的條件下,在這位女童的父親想再婚,即便找一個條件較差的農村媳婦,又有哪個女人願意嫁給一個帶著智障女兒的男人呢?

同時,如果採取放任不管的態度,其實這對於女童來說,更是殘忍,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下,不需要多長時間,便被風雨摧殘的面目全非,到最後,餓死或者病死,終究也是一個悲劇。

或許這個女童的爸爸和爺爺,也想著讓這個女童少受一些罪,哪怕自己頂著風險,當然也不能否認,他們為了私慾,強烈地想擺脫這個累贅。

無論如何,悲慘與道德倫理失範,是農村底層生活的物語,雖然有些殘酷,但又顯得那麼自然。我們在這裡說三道四,又給他們帶去一杯羹了嗎?

希望善治的風早日吹過這些底層兒童的眉間。


小肥柴在嘔血


看了這則新聞,遲遲不能動筆。除了內心難以平復,我實在找不到合適的角度來譴責或者抨擊任何人。

誠然,女孩的爸爸和爺爺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畢竟任何人都沒有權力剝奪他人的生命。

9歲的女孩走了,或許對她來說是一種解脫。那個最疼愛她的奶奶已經不在了,難以想象,等待著她的,或者說等待著這個家庭的會是怎樣的折磨?

據說,家人為治療女孩的腦癱,花費了10多萬,然而病情並沒有好轉。女孩的媽媽在她三歲時和爸爸離了婚,為此,爸爸還補償了媽媽8萬元。其後,女孩跟著奶奶生活了六年,直到奶奶腸癌病逝,女孩才跟著爸爸生活。可惜,並不是誰都能像奶奶那樣疼愛她,最終,女孩被自己的爸爸和爺爺殘忍地扼殺了。

可能她不知道,也想不通,為什麼爸爸和爺爺會為她穿上最漂亮的花衣服,為什麼還要背上自己夢寐以求的書包,還要戴上那塊奶奶求來的“彌勒佛”。為什麼自己會被一雙顫抖的手推進河裡,那書包好重啊,拉著她往水底沉下去,她不能呼吸了,她好想自己的奶奶,好想叫爸爸和爺爺拉她一把。她也不想得腦癱啊!她也不想因為自己的病而把媽媽氣走啊!她也不想讓奶奶太過操勞,她也不想讓爸爸和爺爺整天愁眉苦臉垂頭喪氣啊!然而,等待她的是無盡的沉寂和黑暗。

難道她的出生就是一個錯誤嗎?她或許連一句完整的話都不能表達,但她是一個生命,是一個無辜無助的孩子,最終,她的命運被自己的爸爸和爺爺畫上了句號。這種殘忍令人不忍猝讀,只願她來生做個健健康康的孩子。

站在旁觀者的角度,我也認為爸爸和爺爺真的不應該這樣草草地結束女孩的生命,既然把孩子生了下來,就應該肩負起撫養她的責任。哪怕經濟上負擔不起,把孩子送往孤兒院或者尋求大眾幫助也要好過殘忍地剝奪她的生命啊!

可是我們不在這個家庭裡,不能完整的體會他們的心理和苦難,也不能站在道德高地上肆意譴責。

我曾聽說過類似的事情,那是一個因為小時候發燒而燒壞腦子落下殘疾的孩子。這家人比較有擔當,傾盡全力地照顧他長大。這其中的辛苦,我們外人很難體會。當他的父母老了之後,伺候他的重任就落在了姐姐和姐夫身上。這時候他已經40來歲,大小便都不能控制,有時候還會亂喊亂叫,癲癇病發作又很是嚇人,漸漸地有點瘋瘋癲癲,甚至動手打人。最後,家人實在沒有辦法,專門騰了一個空屋子給他,把窗戶焊死,就在鐵門上留下一個口子給他遞飯。說實話,因為他一個人,這家人幾乎都被拖累了。而且他那樣瘋瘋傻傻地活著,真不知道有什麼意義。或許,他的離開,也是對家人的一種解脫。

生活的殘酷,往往讓我們不知道該怎樣選擇。

只希望,每一個人都能被生活溫柔以待。



夜雨如書


這是一個無奈的選擇,外人體會不到爺爺父親的心裡的苦,把她推下去的時候何嘗不是肝腸寸斷。

但是看著她每時每刻都是煎熬,也嘗試著去治療,為此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寶寶的病情沒有起色,對於一個普通的家庭,這是無法承受,不知道國家社會給與了幫助沒有,在此不作如何評價

然後奶奶有不幸患上癌症,這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不說物質上的困境,就是精神上的痛苦,想想也讓人悽然淚下,沒人能提一個家庭分擔任何,看不到一絲的希望,絕然走上了這條不歸路,願法庭能網開一面,輕判這兩個苦命的人。

藥神這個電影上說:我想活著

可活著太多的苦,其實比死了還痛苦

願天堂沒有病痛

願天堂都是可愛的天使

願寶寶原諒深愛著你的爸爸爺爺

願逝者一路走好

願從此沒有苦難..............


娛海老四


親手殺害了自己的女兒,自己的孫女,人性何在?禽獸不如!

2018年6月25日,南京市江寧區一個河道中發現一具無名女童屍體,小女孩背上的書包有重達8斤重的磚頭,但是屍體一直無人認領。

2018年6月26日,南京江寧公安分局官方微博 “@江寧公安在線 ” 發佈一個查找9歲女童屍源啟事。啟事顯示,6月25日,南京市江寧區一河道中發現一具無名女童遺體,警方懸賞 2000 元徵集身份線索。

幾天過去了,沒有任何進展,於是警方將懸賞金額提高至2萬元。 整整一個月以後的7月25日,此事終於有了進展。有知情人向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爆料說,溺水女童家人已被找到。今天下午7:11,南京警方發佈通報稱,女童是被其父親和爺爺推入河中溺亡的。

而警方通報,尋找女孩屍體的新聞滿大街飛時,父親和爺爺並沒有出來認領。

獸性般存在在世界上,簡直就是行屍走肉!說小女孩只有奶奶疼她,因為腦癱,再加上 重男輕女,就可以殺了自己的骨肉?不怕自己下地獄嗎?

虎毒不食子,獸性的人真是可怕,萬惡之源!哪怕養不起,接受社會的資助,就連遺棄也是對生命的一種延續!孩子是無辜的,希望重判,不求警醒悔恨,給女孩一個交代,給群眾一個交代!

《藥神》裡面說,這個世界上只有一種病治不好,就是窮病。可是窮病並不可怕,可怕的是這種病讓你變成了獸!窮泯滅了人性,又談何活著?

生命的廉價,女性的不平等,窮病的引申...這個世界好像在變化著什麼,越來越跌破人們的三觀,扭曲價值,讓人為之震撼。

希望小女孩一路走好,天堂沒有痛苦,人間太慘了。

不配做父親,不配做長輩,人也不必做了。必須嚴懲!


相遇藍橋


大實話:孩子腦癱是天災,而孩子被爺爺和父親推下河則是人禍。

事情簡介:

2018年6月25日上午,南京市江寧區以公路橋下發現一具無名女童的遺體,當地警方懸賞兩千元徵集身份線索,但是一週過去了,仍舊沒有線索,後來警方又將懸賞額提高至兩萬。在7月25日,有知情人士向當地記者透露說溺水女童是因為“智障”被其親生父親和爺爺推下水淹死的。

看完這件事後真的是讓人難以平復,一個活生生孩子,只是因為智力殘疾就遭受至親之人的殺害。這種父子如不嚴懲,天理難容。

剛剛還看到有的網友為這對父子說話,說什麼攤上這樣的孩子了,家人也很為難,這也是無奈之舉。說難聽一點,這種人就是沒有人性的法盲!

該父子的行為是故意殺人

從本質上來說,任何一個孩子的出生都是由父母決定的,這一點永遠無法改變,但是孩子的生命卻是自己的,無論是父母也好,還是其他人也罷,我們是沒有任何理由無緣無故剝奪他人的生命的。

然後從人情角度來說,小女孩出生到這個家庭真的可以說是命苦了。說現實一點,天生腦癱主要是父母基因不好,而後期因為腦癱被父親和爺爺推下河則是親人無情。

而其父親和爺爺作為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責任能力的成年人,卻為了個人私慾而做出此等殘忍之事,真的是天理難容。

所以,無論是從基本的法律人權上來說,還是從倫理道德上來說,這對父子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必須依法嚴懲。

孩子腦癱不應該成為被殺的理由

因為確實有一部分人評論說道孩子的家人這樣做可能是因為經濟負擔和生活壓力太大,所以這樣做也是為孩子好,拜託,這就是道德綁架。

咱們換個角度來說,如果是一個孩子長大了,然後孩子的父親老年痴呆了,並且家庭的經濟實力也不好,然後這個孩子把他父親推下河了。那你還是認為這是無奈之舉,是為這位老年痴呆的父親好麼?

如果連殺了孩子都可以被當做是為孩子好,那我真的是要求求你收起你的好心吧,別為孩子好了。

所以,無論是出於任何理由還是任何目的,這種做法都是對人生命的不尊重,試想這種連生命都不敬畏的人,他還會畏懼什麼?因此,這對父子必須嚴懲!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這個問題我最有發言權,早在81年,我的雙胞胎次子得了腦性癱,癲癇症,儘管我沒有耽誤給他治療,吉林.長春的住院,但是沒有任何起色。花盡了錢財,害得我們住在連草都沒有土房裡,一到雨天,外面大下,屋裡小下,外面不下,屋裡滴噠。飯鍋上繫著塑料布擋雨水,孩子睡覺的地方用塑料布遮擋著,老婆躲在牆角落哭泣。我的心如刀絞。外債累累。要求貸款給孩子治病,信用社都一分不貸。民政的救濟款都給了那些不務正業的人。孩子犯病時磕得頭破血流,只有好心的村民們一直都在幫襯著關照著。房子要倒了,撿了一根彎彎的木頭頂上,還被林業的罰了款。而那些燒原木的村幹部卻是事兒沒有。人窮了只有受氣的份,哪有人的尊嚴,更沒受人尊重的理。到了96年,次子病逝。苦難的日子終結了。我不分晝夜的勞作到了98年還清了所有外債,長子也算爭氣,考了大學。我也有了起色,領導高看,鄉鄰仰慕。最終都是錦上添花,少有雪中送炭。所以說,看著孩子活受罪,又治不好,真的不如讓她早點死去享福。省得家貧如洗,免得出門狗咬,求誰誰跑,辦事看白眼……那種滋味真的是生不如死。儘管如此,親生骨肉還是下不了手啊!我雖然理解你,憐憫你,因為我們都是同命相連。可是我不贊成你的做法,雖有一些善意(不忍心看到孩子活受罪,不忍心家人受拖累)出此下策,它的確觸犯了法律。不管是處於什麼樣的情況,什麼樣的心裡,它都是法律所不允許的。事非經過不知難,我真心的不希望有人能體會到這種感覺,他確實是讓人生不如死。希望法官大人能體恤他們父子倆無奈和苦衷,為了他們家人能過上正常生活,給予從輕發落。謝謝各位讀者,佔用了您的寶貴時間。


光輝歲月154929024


這真是一個異常悲傷的事情,其父親和爺爺屬於故意殺人罪無疑,他們面臨的是刑事的處罰。

但是懲處過後,我真的想談談,一個家庭有個殘疾兒童多麼不容易

我恰好有個親戚的女兒就是殘疾,也就是我妹妹,智力有問題。

首先,面對的是永遠沒有盡頭的醫療費,我妹妹需要定時吃藥,緩解癲癇發作,每個月都是一筆開支。

並且由於智力殘疾,她需要有人24小時看管,照顧她的一切生活。

其實最麻煩的不僅僅是照顧和醫療費,而是生活中農村裡的歧視,這是種很詭異的情況,那就是並不是所有人會可憐你的孩子是個殘疾兒童,而是他們會歧視你為什麼有這樣的女兒,為什麼她會有毛病。

他們很多人看著她就會遠遠的躲開,也是為了怕惹禍,最終我妹妹沒法讀書上學,因為學校也不歡迎,甚至也不能出門,因為並不是所有人都歡迎她的出現。

而且這種歧視曾經導致,他們村一個潑婦因為一個小事辱罵,我妹妹母親為何生個有病的孩子,言語過於難聽。以至於我妹妹的母親一氣之下喝農藥自殺,後面才被搶救過來

這就是生活,我講述這個目的,是希望面對一個可愛的孩子,她因病殘疾,她可能因為智力問題的確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但是請多一點包容,這種包容給予她和她的家人。

這樣的日子本身已經夠苦了,就請不要給這樣不幸的人生,遍體鱗傷的傷口上狠狠的給別人加把鹽了。


廖彩琳律師




腦癱女童因“漫長無期的鉅額醫療費”讓家庭陷入困境/絕望,不知是無奈,抑或是不懂法,親生父親和爺爺將其推下河,導致含苞待放的“花朵”溺水身亡,釀成了一起令人唏噓不已、感慨萬千的社會悲劇。

尤其讓人觸目驚心的是,被打撈上岸女童身上揹負的書包裡竟然放了一塊沉甸甸的磚頭。很明顯,這不是一起女童意外溺水事件,而是一樁經過策劃和預謀的故意殺人案,腦癱女童的爸爸和爺爺已經觸犯了法律,等待他們的不僅僅是道德的譴責,還有法律的審判與懲罰。

常言道,虎毒尚不食子,何況人乎?是什麼原因讓女童的父親和爺爺有悖人倫、泯滅人性,異常“殘忍”、狠心地將親生骨肉推入“萬劫不復的深淵”呢?!

是沉重的生活壓力,是渺茫的未來希望,還是出於精神的解脫,現實無奈的抉擇?!不得而知,但是此事件折射出的腦癱殘疾兒家庭生活困境,急需改善的生存狀態,理應引起社會公眾的足夠重視,避免類似悲劇的再次重演。



對一個原本充滿幸福和美好憧憬的新家庭而言,腦癱兒的出生則意味著一場漫無止境的“生活悲劇”剛剛開始。要知道盡管腦子有殘疾,然而其畢竟是一條受法律和人權保護的寶貴生命,無端拋棄他(她),將其丟到社會上和孤兒院,良心將受到道德的長久譴責;間接殺害他(她),剝奪腦癱兒的生命又為法律所不容;養育他(她),不僅僅是沉重的金錢花費開銷問題,而且還是當代科技無法治癒、根本改觀,讓腦癱兒能有尊嚴地獨立生活的世界難題。

從該種意義上講,大夥可以譴責故意剝奪腦癱女童性命的父親和爺爺之舉,然而我們無法站在道德高地,對其指手畫腳,過高奢求。因為養育一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腦癱兒所遇的現實難題、沉重壓力和巨大付出,往往是一個普通家庭無法承受的,無法想象的!



但願類似腦癱兒都有一個光明未來,讓我們用人性關愛、社會力量編織愛心巨網,擊退家庭單元中的迷茫和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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