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美國的州長不聽總統的話,總統有權解除他的職務嗎?

逍遙遊1606


美國總統幹不掉普京,也幹不掉州長,甚至連市長都幹不掉

美國的全稱是“美利堅合眾國”,“合眾國”即是民國時期對於聯邦國家的一種翻譯,美國就是一個聯邦制國家。

聯邦制國家簡單點說就是由許多小國家聯合組成的一個新國家,而美國在法律上就是由其50個州組成的國家。美國“州”的英文是“state”,其中就有國家的含義。

(美國共由50個州外加一個聯邦政府所在地的哥倫比亞特區組成)

美國各州在組成美國時,向聯邦政府出讓了部分權力,但也保留了許多權力。《美國憲法》第10條修正案中明確規定了,“沒有被憲法賦予聯邦的權利,或者並未由憲法禁止授予各州的權利,由各州及其人民自主保留。”

美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在行政是相互獨立的,聯邦總統是全國選民通過選舉人間接選舉出來的,而州長是由本州選民直接選舉出來的。

(美國前加州州長——施瓦辛格)

可以看到,美國州長並不是由總統任命的,雙方沒有任何的隸屬關係。

總統對全國選民負責,而州長對本州選民負責。總統是沒有權力對州長髮號施令的,更別說將州長解職了。

除了州長,美國各縣長、市長也都是由本縣市選民選舉產生的,美國總統同樣管不著。

(特朗普幹不過普京,也幹不動州長,鬧心)

不僅如此,州長有時候甚至敢更總統頂著幹。

總統對外負責全美的經濟軍事外交,但是如果涉及州內部的事物,各州長是有權向總統說不的。

比如說在2015年爆發的歐洲難民危機上,就有十多個共和黨執政州公然表示拒絕奧巴馬的難民接收計劃,一個難民都不要!

為此奧巴馬只能妥協:“你說不要,就不要唄!那麼大聲幹嘛”。


千佛山車神


謝邀。美國總統不僅沒有權利解除美國州長的職務,甚至沒有權利要求美國50個州長中任何一個聽他的話。美國總統只能“呼籲”、“建議”各州州長配合他的政策,而不能命令州長。如果州長無視美國總統的“呼籲”與“建議”,總統也無可奈何。


美國總統特朗普

一、美國州長不需要聽總統的話

《美國憲法》規定了美國是聯邦制國家,美國現有50個州有充分的自治權。在美國,美國聯邦政府與州政府並非隸屬關係,更像是分工明確的合作關係。《美國憲法》第10條修正案中明確規定了,“沒有被憲法賦予聯邦的權利,或者並未由憲法禁止授予各州的權利,由各州及其人民自主保留。”美國的聯邦政府負責國防、外交、關稅等全國性的事務,其他的憲法沒有授予聯邦或沒有禁止的權利,全部歸州一級政府和各州人民所有。所以,美國州長根本不需要聽總統的話,州長在本州影響力大於美國總統。

二、美國總統沒有權力解除州長的權利

美國總統根本沒有權利解除州長的職務,因為美國州長並不是由總統任命,而是由本州人民選舉產生。美國州長的權利來源於《美國憲法》賦予美國各州的權利,來源於本州人民的選舉,來源於州議會制定的州級法律的賦予。那麼到底誰才有權利解除美國州長的權利。答案是美國州議會。美國州議會與國會一樣,分為州參議院和州眾議院。只有在眾議院發起彈劾州長議案,州議院三分之二以上議員的同意之下,才能解除美國州長的職務。

三、美國州長不僅不聽總統的話,還經常有州長與美國總統叫板

事實上,美國州長不僅不需要聽總統的話,還有極其強勢的州長,經常與美國總統叫板。以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布朗為例,是一位堅定地反對美國總統特朗普的強勢州長。在氣候問題上,美國總統特朗普宣佈美國退出《巴黎氣候協定》以後,布朗組織了“美國氣候聯盟”,繼續履行《巴黎氣候協定》的相關規定;在移民問題上,特朗普實行“零容忍政策”,布朗提出了SB54號州法案,被稱為“庇護州法”,繼續執行開放的移民政策。特朗普對布朗無可奈何,也只能通過推特發發牢騷而已。

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布朗

所以,美國總統沒有權利要求州長聽話,更沒有權利解除州長的職務。


美國觀察室


總統拿市長也沒轍啊,當年克林頓總統帶著阿拉法特去聽一個音樂會,可紐約市長就是不許阿拉法特進劇場,在他看來阿拉法特是恐怖分子,紐約的地兒我說了算,克林頓只能乾瞪眼,丟了人不說,還沒法向阿拉法特道歉,畢竟他也沒責任,只能“遺憾遺憾”,悻悻離去。

當然老美這制度很多人都欣欣然,感覺美利堅如何如何偉光正,可這是人家國情啊,畢竟就200多年曆史的國家,又是從傳統分裂的歐洲移民過去的人,沒有大一統的觀念和習慣,又要管理這麼龐大的國家,那每個州只能是相對獨立的“國家”。

可以這麼說吧,美國的州長們就像是一個個國家總統,美國總統只能像聯合國秘書長一樣地管著他們,州里的事務,總統最多說說話,但無權干預,美國總統的權力主要體現在軍事、外交、經濟等大權上。

本來美國建國初期,十幾個州也就是想抱團取暖,每個州連外交權都還是有的,大家只是搭夥過日子,想散就能散,不過美國越來越大,加入的州越來越多,所以美國聯邦政府的權力是越來越大了,不然如果還是原來的“小政府”,這美國就玩不下去了。

比如美國的央行—美聯儲,也是在美國的不斷髮展中逐漸發展起來的,包括美國的常備軍制度等,也是不斷擴大的,當然,各州還是不希望聯邦政府權力過大,中央和地方始終存在權力之爭,美國總統有些事情看不下去也忍不住要動手,比如小石城事件,美國總統盛怒之下出動聯邦層面的軍隊攻入阿肯色州,當然因為州長明顯違憲了,不然總統再惱怒也絕無可能出兵,否則總統要被潮水般的彈劾淹死。

在美國,最終的核心還是法律。


雲中史記


無論是美國的總統還是美國的州長,對於他們而言權力來源於誰,那麼他們就要對誰負責。美國州長的權力來源跟總統並沒有什麼關係,所以他們自然也就不會受到總統的限制,總統更無權解除州長的職務。至於美國總統為什麼沒有權力解除州長的職務,具體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美國總統特朗普)

1.美國總統和州長的權力來源相同,雙方不存在上下級的關係,所以總統無權解除州長的職務。在某些國家,從村長到最高領導人,整個權力體系就是一級一級的上下關係,這樣就形成了權力的不斷向上集中,所以最高領導人就可以牢牢地把控全國的權力,希特勒領導下的納粹德國就是集權的最典型例子。

但是在美國則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兒,美國的總統和州長都是由自己的選民產生,州長並不由上級權力機關任命,所以州長沒有必要看總統的臉色做事,他們跟總統互懟更是常有的事情。美國州長的權力來源於選民,所以他們只需要對自己的選民負責,州長沒有上級領導,總統無權解除人民自己選舉產生的州長。

2.美國總統和州長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美國憲法不允許總統干涉州長的事務。美國最初只是由13個獨立的州組成的鬆散聯邦,各州讓出一部分權力給聯邦政府,但是州政府始終對聯邦政府的權力心懷警惕,他們十分排斥聯邦政府幹涉各州的內部事務。基於這樣的思想,美國憲法因此高度重視對於州長和總統權力的界定,以及對於州長權力的保護,美國法律不允許總統干涉州長事務。如果總統有意為之則涉嫌違憲,將面臨國會彈劾和聯邦最高法院的審判,所以總統不敢幹涉州長的事情,更不能解除州長的職務。


(美國憲法簽署現場)

3.美國人民無法接受總統對州長權力的干涉,更不能容忍總統解除州長職務的行為。美國的文化和價值觀都高度重視個人自由和平等,美國人民非常排斥所謂的“要聽某個領導的話”這樣的口號,作為各州人民代表的州長,他們就更不會聽總統的話。在美國,州長和總統存在分歧甚至互相抨擊是很正常的事情,美國人民對此也早就習以為常。

另外美國社會還尤其注重個人自由,他們始終對聯邦政府權力的不斷膨脹心懷警惕,如果總統試圖干涉州長的權力,那麼這必然引起全體美國人民的反感和牴觸情緒,總統最後不會有好下場。

4.三權分立體制保障了美國權力體系的平穩運行。為什麼美國總統和州長的權力互相平等,但這樣的權力體系卻很少出現問題呢?其實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在於美國成熟穩定的三權分立體制防止了總統越權行為的產生。因為如果哪位美國總統敢於越權指揮,那麼美國國會和聯邦法院就會出來治他。由此也可以看出,體制的成熟才是社會穩定的基石。
(三權分立)

綜合以上幾個方面的因素我們可以得出非常簡單明瞭的結論,美國州長的權力來源於各州人民,州長沒有必要聽總統的話,所以總統既無權干涉州長的事務,更是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權解除州長的職務。


李姓先生


在美國,如果某州州長不聽總統的話,總統並沒有權力解除他的州長職務。因為州長是由本州選民公開選舉出來而非總統任命的,只有本州選民能夠罷免州長,而總統是毫無辦法的。

比如在2016年,美國總統奧巴馬經過長期努力,終於讓日本答應歸還在冷戰時期提供給他們的研究用鈈。事後在本國召開的核安全峰會上,奧巴馬還將日本歸還鈈強調為自己取得的政績。奧巴馬原計劃將日本歸還的研究用鈈運入美國南卡羅來那州,但該州州長擔心本州成為最終處理場,因此要求美國政府停止運輸或改變運輸目的地。對此,奧巴馬除了灰溜溜地改變目的地便別無選擇。

為什麼美國州長敢和美國總統公開叫板呢?這是由他們的聯邦體制決定的。在美國的聯邦體制下,聯邦政府雖然在名義上是50個州的中央政府,但中央集權程度並不高,事實上各個州仍然享有高度的自治權,擁有獨立的立法權、司法權和行政權,能獨立自主地決定本州的州內事務,包括自主選擇領導人的權力。

美國的聯邦政府更多的是管州際之間和國際之間的全國性事務,但系以一州政府無法單獨行使者為限,如課稅、財政、國防、外交、貨幣銀行、出入境管理、對外貿易、國民福利、郵政,以及科學藝術的發展援助等。

所以,州長任選屬於本州以內的獨立事務,是不受到聯邦政府管控的,總統自然沒辦法炒了州長。


冰焰


當然是沒有,美國總統雖然官大,但也不是什麼都一個人說了算,美國是一個聯邦制的國家,各州的權利很大,是地方自制,州長的選舉,都是由各州的居民選出來,即便是要罷免,也得由各州自行處理,總統權利還管不了州長的任免和罷黜。



美國政府除了對於國防,稅務,外交,以保證聯邦的正常運作,其它事務都由各地方解決,各地都有各地獨立的法律,如果白宮發出的政令讓各州居民不滿,州長完全有權利不予理會,以前美國發生災禍,甚至出現過白宮派出的救援部隊和各州的國民警衛隊發生衝突,因為各州拒絕白宮的救援,州長是各州的最高長官,也是國民警衛隊的總司令,而美國總統是海陸空軍隊總司令,往下的州,市,縣都是由各地居民分別選出,大家各司其職,權利平行,互不干預,也就是各自有行政權和軍權,說起來權利很大,但是又可以說他權利很小,因為他上不能影響聯邦政府,下不能干預縣市法律。



不過美國這種機制聽起來像是一盤散沙似的管理,倒也發展的還算可以吧。


軍事一點通


美國總統沒權利解除州長的職位,因為州長是民選的,是有限期的,有限期到了州長才能下臺。但美國有一萬一千個左右的省部級以上職位(例如交通部部長、國防部部長、國務卿等)是總統任命的,總統是可以直接罷免這些高官的。

再說說美國的公務員情況吧,全美有二百多萬個公務員崗位,大部分是需要報考的,就像科舉一樣,考進去了工作待遇一般但很穩定,不過幹一輩子最多升到副部級。還有一萬一千個左右的省部級職位是總統直接任命的,總統可以不通過公務員考試直接破格提拔你,同時也可以直接解僱你,比如你本來只是個搬磚撿破爛的無業遊民,特朗普競選總統的時候你幫他競選站臺罵民主黨,他覺得你不錯,當了總統後可以直接提拔你做教育部部長,當然,如果哪天他看你不爽也可以直接讓你滾蛋!另外還有為數不多的州長市長之類的職位是民選的,總統管不了,甚至有些地方還出現了老百姓僱傭專門的公司當市長處理當地政務的情況。

最後說一下總統、州長、市長各自為政的弊端: 首先不利於資源整合,即集中力量辦大事,美國早就想修高鐵,但總統和各州州長市長誰也聽誰的,所以一直沒有覆蓋全國的鐵路網,特朗普是很想賣我們天然氣賺錢的,但苦於沒有鐵路運到港口,幹氣沒辦法。其次是不利於團結,每年都有幾個州鬧獨立,如果哪天經濟崩潰了,美利堅還真就四分五裂了...


小辣椒和空心菜



美國總統兼海陸空三軍總司令。總統擁有絕對的軍權。可以任免國防部長及軍隊將領。總統雖然受國會節制,但依然擁有較大權力。可以任免國務卿、中央銀行行長、中央情報局局長等高級官員。

但美國總統卻無權任免州長和市長。


因為美國的政體是民主聯邦制。各州擁有較大的自治權。中國周王朝的分封制,類似於民主聯邦制。分封制收回諸侯軍權,再稍做改良,就是民主聯邦制。


如果美國的官員不聽總統的話。總統能否任免?

美國聯邦政府非選舉產生的官員,總統都可以任免。

聯邦政府和地方政府選舉產生的官員。總統無權任免。當然包括州長。

地方政府非選舉產生的官員。由州長、市長任免。總統無權任免。


楊朱學派


自下而上的民主在全世界也只有美國。這是和他們建國的歷史背景有關係。獨立戰爭勝利後,巨頭們不是想如何統治國家,而是如何設計一種制度讓每個人有自由的選擇,大多將領都自動交出軍權並隱退,這些移民的後代追崇的首先是自由,所以美國憲法是自由平等,自由在前面,不是民主自由,也不是平等自由。美國的任命是自下而上的,除非是一個專業獨立的系統,比如司法系統,軍事系統,醫療系統。。首先鎮長市長是由居民選舉的,居民可以選擇不要鎮長市長,而非上級任命的。有的市規模小,不夠富裕可以不要行政機構,花錢請臨近的市的行政機構代為管理,像業主和物業公司的關係。州長由各市選出,總統由各州選出,總統對於州長,州長對於市長沒有任命罷免權力,但上級機構由下級選出並可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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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前一段時間回答了一個類似的問題,就是美國總統怎麼不召集各州州長開會?我開頭就說:誰勒他啊😄?就這個問題我再補充一下啊😊?

在美國,由於建國初期聯邦制度的實施,賦予了各州非常獨立自主的權利,各州有各自的法律法規,各州甚至都有獨立的武裝,國民警衛隊,州長由本州人民選舉產生,州長只對本州人民負責,所以說總統和各州州長並不是上下級的關係,總統也就沒權利和資格任免一州之長。



這還不算,若是總統不合州長的心思,州長還可以不“慣著”總統呢,怕你睡不著沒意思,在這裡我給你舉幾個栗子,解解悶兒吧😊:

當年在阿拉法特訪問美國時,克林頓總統想邀請阿拉法特聽一場音樂會,可是紐約州長就是不允許,結果阿拉法特真就沒看成這場音樂會,這給克林頓弄的灰頭土臉的。


在奧巴馬執政時,由於美國的槍擊事件頻繁發生,奧巴馬下達了嚴格的禁槍令,但德克薩斯州不但沒聽“這個邪”,而且還“頂風上”,馬上頒佈了州法律,允許合法的持槍公民在公共場合持有槍支,並叫板奧巴馬,有膽量自己來德州“繳槍”,奧巴馬當時就沒了脾氣,這位就是時任德州州長艾伯特。
還有一次奧巴馬到
亞利桑那州視察工作,剛下飛機就被女州長布魯爾一頓訓斥,你看看這張圖片,誰更像是總統呢😊?
以上圖片來自於網絡,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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