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風:玩火自焚

小時候,大人都會告誡小孩子們不可以玩火,會引起火患燒掉房子,是非常危險的事,小孩玩火被發現可能還得挨鞭打。

我小時候卻喜歡玩火,經常會找一些幹樹枝、草或紙皮,在草地上挖個洞點火燒。看著那火焰將一切吞噬,化成灰,心中似乎就有一種掌控火焰能力的滿足感,想象自己有某種超能力,將火焰玩弄在手掌心。

當然也有被火燒的經驗,很幸運自己只是手腳被燙傷起泡,不至於造成財物損失或傷害到其他的人。

長大之後,明白了火不是自己所能掌控的一種危險元素,所以也就不再玩火了。然而到了社會工作,才發覺其實大人們更會玩“火”,而且玩的花樣更多,更加危險。

有人的火氣大,兩句話不爽便大打出手;有人性感火辣,令人蠢蠢欲動;有人容易撞出火花;有人點燃慾火到處留情;有人因為不小心“擦槍走火”而鬧出“人命”;有人喜歡火上加油,然後再隔岸觀火,大家玩火玩得不亦樂乎。

其實大人更知道玩火的危險,只是大家都存在著一些美麗的幻覺,以為自己能隨心所欲的玩弄火焰,而把一切的告誡都置之不理。

為了玩“火”,大人們學會偽裝自己,有時虛張聲勢,唬唬人,有時溫柔體貼,騙騙人。轉個身,變張臉,一句話,兩個心,挑撥是與非,今日是朋友,明天可能是仇人。

不管是什麼樣的火,玩火的人其實是將自己推向自焚的邊緣,一旦無情的烈火反撲,將傷害所有的人,包括玩火者。

小孩子玩火,大人會罵,大人玩“火”卻沒人管。大人們總是有一番道理替自己的所做所為做解釋,所以現在的孩子們也學會了玩火。

如今火是越燒越猛了……你管得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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