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樣能夠從根本上避免問題疫苗的出現?怎麼處置有關疫苗造假的人最合理?

AI玩家


感謝邀請。這件事情已經過去幾天了,每每想起來還是有些後怕。怎麼從根 本上避免問題疫苗的出現?這可能是一個通過各種措施無限接近解決但又永遠 解決不了的問題。所有的方法只是為了更接近那個可能。既然是從事法律工作, 那就從法律方面回答吧。

首先要解決一個問題,無論是法律規定還是政府監管,對企業、公司犯錯似 乎過於寬容了。我國刑法對於犯罪的企業規定的罰金往往根據銷售金額或者違法 所得規定一個2倍或者幾倍的罰金上限,造成企業的違法成本特別低。就拿這次 疫苗事件來說,頂格的罰金也就是銷售金額的幾倍,這個數額對於長春長生以及 其他藥企來說是九牛一毛,起不到任何懲戒的作用。無論是從立法者還是行政機 關的角度,談到企業,從來都是保護,幾乎沒有提到過懲戒,這在一定歷史時期 是有意義的,但是現在應該到了轉變思維的時候的,改變立法思維,加大對違法 犯罪企業的懲罰力度。

第二,根據後續報道來看,國內的幾家疫苗企業銷售費用佔了很大一部分比 例,企業的費用不是用來研發而是用來營銷了,可想而知他們在藥品生產和研發 方面會有多麼的不認真。疫苗類的案件沒有處理過,但是其他醫藥領域的案件還 是處理過不少。很多案件處理下來,全都會提到一個內部潛規則,進口的提成 15%,國產的提成20%。這裡面有人的問題、企業的問題、制度的問題,都需要 去改革。

第三,還是人的觀念間題,不把自己人當人來看待,漢視生命的存在。前幾 年也爆發過一次疫苗問題,那次是因為在疫苗運輸過程中,不按照規定要求運輸, 造成疫苗失效。相關人員對這個事情不以為然,反正不會出事,至於有沒有效, 他們不考慮。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可能不是一件兩件事情就能改變的

第四,還有一個很顯然的問題,那些已經注射了問題疫苗的孩子們怎麼去維 權?個人訴訟?不現實的,沒有危害後果的,不會有賠償的,或者安慰性的補償, 等同於無。公益訴訟?集體訴訟?個人是不行的。代表你的集體?想到了麼?想 要美國那種賠償個千萬過億的訴訟?嗯,這是一個想法,朝著這個方向努力吧。

原因很多,問題很多,責任很重,看看奶粉吧,依然沒有完全杜絕。

至於對造假的怎麼處理,現在當地公安已經將企業負責人及部分責任人刑事 拘留了,但是並沒有公佈刑事拘留的罪名。目前看可能涉及的是生產銷售假藥罪、 劣藥罪,或者只是生產過程中的罪名?看看吧


法律民工


這種假疫苗確實太刺激大眾的神經了。我想很長一段時間,人們會對疫苗類藥品產生都會有恐懼和懷疑的心理。這些黑心的商業大亨所犯下的錯誤,對醫療行業造成的負面影響,不知道需要未來多少年的努力才能挽回正面的行業形象!

國家應該在特定地區設立了國有檢測權威檢測機構(負責人建議從知名企業中挑選)。按照國家標準生產所有疫苗,全程有檢測機構監管檢測,完全符合行業規定,將它們運送到各銷售地區衛生部門進行專人再次檢測監督然,然後送到地區使用。確保每個疫苗都可以追溯特定人員。從生產、採購、檢測、運輸、使用、有專人負責畢竟是人命關天的事,發現假冒、檢測、運輸存在異常情況,預防導致高額國家或個人損失。

凡是違反國家法律,應該以最快的速度處理並阻止罪犯,以防止給國民帶來重大安全隱患,任何知情和參與的法律都必須受到嚴厲懲罰輕則拘留重則收監。造成重大國民性質惡劣影響的,(包括此次疫苗事件在內)企業法人應被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敢於不顧前車之鑑。頂風而上!要知道國家底線是不可侵犯的。

希望國家加大相關部門關注力度,嚴格查處企業問題,從源頭上消除煩惱,發現問題,及時有效地查處,加大處罰力度。對於有問題的企業和黑心商人永遠都是零容忍的態度!要對待症狀和根本原因,必須嚴格控制生產來源,每個節點不留死角!一經發現永久信用破產。


風過閒庭撫樓臺


作為一個已為人父了的人來回答這個問題。

遇到這樣的問題,內心實在難以平靜,從以前的毒奶粉,到如今的假疫苗。我們不禁要問,怎麼了?我們造了什麼孽?生活中老是這麼多防不勝防的危險?連防止疾病發生的疫苗都造假了,那還了得。

怎麼從根本上防止?

  1. 源頭可控。疫苗生產廠家要有準入制度,而且門檻要提高。除了廠家入駐門檻高,疫苗的生產源頭,也就是原材料要在監管之下。除開監管部門的監管和准入審批外,組織一支由社會各界人士組成的檢查專員隊伍,隨時介入檢查,發現問題嚴罰。

  2. 程序可控。生產程序在監管部門的監管之下,全過程記錄,前面說到的檢查員隊伍隨時有權接入監管。

  3. 流向可控。疫苗的流向必須記錄準確,發現問題以便及時追回。

以上都是一些程序上的東西,相信也有類似監管辦法,關鍵的關鍵在於執法嚴格。
  1. 標準嚴。疫苗廠家的准入標準,生產程序,疫苗配方、原料等標準都必須嚴格執行。

  2. 執法嚴。執法必須嚴格,監管部門不能出了事才檢查,必須加強日常檢查,隨時檢查。

  3. 打擊嚴。要罰得傾家蕩產。確實,打擊力度不嚴格,犯罪成本低,在利益的驅使下,很多違法者鋌而走險。對於食品、藥品的造假,要把入刑標準降到最低,刑期標準要提高。

怎麼處理?

這個按我們老百姓的說法,如果一般的東西造假,那只是謀財。食品藥品造假,那是謀財還要害命。自古以來,謀財害命的怎麼處罰?大家心裡都清楚。

個人理解,這是典型的危害公眾安全,其危險,不亞於恐怖分子。

呼籲嚴懲!

作為一名父親,我也藉助悟空平臺呼籲,嚴懲造假者!

請留言,大家共同呼籲!


廬陵過客2018


符合法律,我國並沒有廢除死刑,就是要震懾極端犯罪分子。

符合人情。不用多說,為人父母的那個不是恨不得咬他一口。

符合道德情理。我們講得饒人處且饒人,給人改過自新的機會。但,罪大惡極,人神共憤,不以極刑,不足平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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