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各級官員的工資水平怎麼樣?

歐懷琳


清朝的官員俸祿制度基本沿襲明朝的制度。但是清朝是以滿洲為統治主體的少數民族政權,清初,對滿漢職官俸祿額數與組成成分的不同定製。


“俸”,在清朝職官制中,含義有二:一是借指官員任職的年資,亦即享受俸祿的年限,是官員升授官缺的重要依據之一。就這一層面而言,“俸”是指有實際政治意義的職歷、年資或稱工齡;二是專指官員之俸銀,以貨幣形式頒發。“祿”則專指“祿米”,以實物形式按季發放。“薪銀”,又稱“柴薪銀”、“月給曰薪”,與“俸”同,不給實物,俱以貨幣形式頒發,其實質上相當於現代工資制度中的津貼。


清朝入關前不頒官俸,對官員、將士的養贍,主要是以功次大小作為重要的分配標準,依照滿洲的民族習慣以及原始的分配原則,以分發實物的形式實現。


從順治元年至十年,是清朝俸祿制從確立到最終定型的歷史階段。從順治七年始,滿漢官均同支俸銀、祿米。滿漢官俸祿組成成分不同。漢官的俸祿,實際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即俸銀、祿米、柴直銀;滿官則“支俸不支薪”。滿漢官在俸銀支領時間上亦各有不同。漢官每季(春、秋)各衙門備造印冊,投送戶部給俸。滿洲、蒙古、漢軍官每年於二、八月兩次給俸。順治十三年,劃一滿漢官俸祿;康熙十年,統一頒俸時間;雍正三年,再次劃一祿米石數。

此後的清朝官員俸祿基本如下圖。

清朝工資表


明朝一兩銀子=現在人民幣1487.744元 清初銀兩購買價值稍低於明朝,但至清朝中晚期由於大量外國銀兩湧入中國,下降到一兩銀子大概值300元人民幣。同時外官俸銀與京官同,但不支祿米。但這一個工資標準一直維持到清末,現在的國企還能每年漲工資能,清朝的官場果然好黑暗啊!


明朝米價在洪武二十八年以後基本上一兩銀子可以購大米二石.《明史· 食 貨二》:“戶部定:鈔一錠,折米一石;金一兩,十石;銀一兩,二石。”明代一石約等於現在的94.4公斤。按某某寶大米最低價10公斤78.8元計算。一兩白銀是94.4×2×7.88=1487.744元

米價

最高級的一品大員,一年收入雖然有二十六萬,最低級的官吏年收入才四萬多元。按照中科院發佈2014年中國貧窮家庭標準,年入03萬-05萬的屬於困難家庭,辛苦讀書多年,最後做了個小官,結果成了困難家庭。更壞的是到了清朝後期工資加津貼沒有變,銀子的購買力倒是下降了。重要的是皇帝還時不時要罰官員的俸祿,例如康熙末年,山東出現虧空,戶部就要求用山東全省的俸銀彌補。估計他們拿到工資條的時候表情是這樣的。


這樣的情行很可能會造成群體事件,然而,清朝沿襲明朝的陋習,還有一種火耗的制度。火耗原指將零碎銀兩鑄成銀錠過程中的自然損耗。明代將徵收之細碎銀兩重新熔鑄為一定重量的銀錠,存入國庫,而將熔鑄之耗損部分名曰火耗,亦稱火耗銀,由納稅者承擔。但後來實際徵收數額已經大大超出這種需要,多出的部分由於不用上交國庫,就被地方官吏私自支配。


雍正上臺後,力圖整飭吏治,強化財政,於是實行“火耗”歸公和向官員發放養廉銀。就是把各地徵收的“火耗”交給戶部,最後保留二十萬兩銀子填補虧空,其餘按所上交的火耗,和官員品級,地方大小,政務繁簡等因素分別核定發放,官員一旦離任便不再領取。可以說是一種崗位津貼,這種津貼一般在俸銀的十到一百倍。有了這筆銀子,困難家庭的低級官吏也馬上成為年收入36萬-50萬的小康家庭。提前奔小康了。而直隸總督俸銀是155兩,其養廉銀則是15000兩。怪不得古人都削尖腦袋想當公務員。


至於在京城的官員就比較差一點了,除了俸祿,只有陋規錢了。陋規錢主要有印結銀和外官饋贈兩項。印結即保證手續。清制:凡捐官者要由同鄉京官出具保結,而辦這個手續要交一筆錢,這筆錢最後都按月結算分給了京官(滿員沒有)。


咸豐以後,印結銀逐漸成為京官的主要收入。外官饋贈則有冰敬、炭敬、別敬等名目。敬,就是以錢財作禮物致敬,其實就是賄賂。夏天送的叫冰敬,冬天送的叫炭敬,離京赴外任時送的叫別敬。如果把俸祿、印結銀和陋規錢加在一起,京官的收入就高出一般老百姓很多了,但是和外官比就差很遠了。


趙慧峰. 清代的俸祿制度與官員的廉貪[J]. 中國行政管理, 1996(3).

趙慧峰, 楊愛琴. 清代的職官俸祿與廉政[J]. 中州學刊, 1997(4):149-152.

祁建莊. 說說清代京官的“窮”和胥吏的“富”[J]. 石油知識, 2002(4):40-41.

佚名. 清朝的“高薪養廉”(直隸總督俸祿一覽表)[J]. 黨政幹部文摘, 2004(5):31-31.

徐雪梅. 清初俸祿制中的滿漢差異[J]. 雲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1, 43(4):70-76.


歷史研習社


清朝官員的工資構成為兩個部分,一個是年薪,一個是祿米,按品級遞減。按《大清會典》記載,清朝官員的工資水平是這樣的:

一品官員年薪180兩,祿米180斛;二品官員年薪155兩,祿米 155斛 ;三品官員年薪 130兩,祿米130斛;四品官員年薪105兩,祿米105斛;五品官員 年薪80兩,祿米80斛;六品官員年薪60兩,祿米60斛;七品官員年薪45兩,祿米45斛;八品官員年薪40兩,祿米40斛 ;九品官員年薪33兩,祿米33斛。清朝一兩銀子相當於現在人民幣200元左右。一斛米相當於現在的200斤,現在大米的價格是3塊錢一斤,一斛米相當於600元人民幣。

所以清朝一品官員一年的工資收入為180*200元+180*600元=144000元,按品級遞減,九品官員的一年的工資收入為26400元。一品官員為六部尚書、總督這樣的高官,相當於現在中央各部的部長,他們的收入要養活老婆和孩子(古代女性沒有收入來源)、要維持人際交往、要應付各種突發情況,所以這一年不到15萬的收入是根本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所以,清朝前期官員貪腐情況非常嚴重,各級官員想方設法撈錢,最大的油水就是當地稅收的“火耗”錢。

雍正皇帝繼位後,實行火耗歸公,斷了清朝官員的撈油水的來源。雍正皇帝也知道,官員一年這麼點收入,自然是不夠的,所以他想了一個辦法,就是給各級官員發放鉅額的“養廉銀“,這樣可以從收入這一塊杜絕貪腐現象。

清朝的養廉銀數額是十分巨大,因地域不同,發放數額也有所不同,一般來講是年薪的10-100倍。總督(一品)為13,000至20,000兩,巡撫(二品)為10,000至15,000兩,布政使為5,000至9,000兩,按察使(三品)為3,000至8,444兩。這樣算的話,一品官員每年養廉銀的收入最高為四百萬人民幣,巡撫(省長)一年養廉銀的收入最高為三百萬人民幣,布政使(副省長)為一百八十萬元。

這樣看,從雍正朝開始,清朝官員養廉銀+年薪+祿米的收入就比較可觀了,日子會過得很滋潤了。但到了清朝末年,由於財政困難,養廉銀很難按時足額髮放,清朝官員也就只能另尋辦法了。


石頭說歷史


清朝官員的俸祿,主要分為俸銀和祿米,也就是現金和大米,但一般是都不夠花!

清代的官員等級制度繼續沿用明朝的“九品十八級”,每一品有正、從之別,例如正一品、從一品。

正從一品 俸銀180兩 祿米90石

正從二品 俸銀155兩 祿米77石5鬥

正從三品 俸銀130兩 祿米65石

正從四品 俸銀105兩 祿米52石5鬥

正從五品 俸銀80 兩 祿米40石

正從六品 俸銀60 兩 祿米30石

正從七品 俸銀45 兩 祿米22石5鬥

正從八品 俸銀40兩 祿米20石

正九品 俸銀33兩1錢1分4釐 祿米16石5鬥5升7合

從九品、未入流 俸銀31兩5錢2分 祿米15石7鬥5升

現在對於清代的物價和幣值,算法有很多。我以清朝中期時一兩銀子摺合成人民幣200元來計算,一位一品大員的年薪才36000塊!即便是將祿米折成現金也不過再加15000塊人民幣。

這點錢壓根就不夠官員花的!

就算是清代品級最小的從九品官員也得養活一大家子人。伙伕總得有一個吧,管家總得有一個吧,老媽子總得有一個吧,小妾總得有一個吧,轎伕總得有兩個吧。

這些不都需要錢。

所以清代官員的正經工資是絕對不夠花滴,不貪日子是沒法過滴。

(清代最不愁花錢的官員——和珅)

於是在雍正皇帝即位當年便創立“養廉銀”制度,希望以高薪養廉,培養鼓勵官員廉潔習性,並避免貪汙情事發生。

一般來說,養廉銀通常為官員年薪的十倍到一百倍,但其標準比較混亂。按照光緒《清全典事例》記載範例:

  • 總督為一萬至兩萬兩
  • 巡撫為一萬至萬五千兩
  • 布政使為五千至九千兩
  • 按察使為三千至八千四百四十四兩

由此可見一位從一品的總督其一年的收入可達人民幣300萬以上,滿足自己的日常開銷已不成問題。

而地方知縣一級的基層官員,因各省財力不同,其養廉銀大多在400到1000兩之間,雖然仍舊是不多,但養活一家子老小可還是湊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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