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男子將車停在酒店停車場,不僅不給停車費還將……

福安男子将车停在酒店停车场,不仅不给停车费还将……

福安新聞網消息(李文福)福安男子卓某欲將停放在福安某酒店停車場的小車開走,但當停車場保安人員高某收取停車費時,卻遭到卓某等人拒絕。隨後,高某被卓某打傷。7月8日,在福安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動員勸說下,卓某主動到城北派出所投案。

經查:現年40歲的犯罪嫌疑人卓某,福安市溪尾鎮人。4月20日凌晨1時許,犯罪嫌疑人卓某等人到福安某假日酒店停車場欲將之前停放在停車場內的小車開走,當該停車場保安人員高某上前要求收取停車費時,卻遭到卓某等人拒絕,雙方引發爭執。期間,犯罪嫌疑人卓某將高某的頭部打了兩巴掌,胸部打了兩拳。經鑑定,高某傷情屬輕傷二級。城北派出所接到報案後,組織民警展開調查,在民警動員勸說下,卓某主動到城北派出所投案。犯罪嫌疑人卓某歸案後,對以上涉嫌故意傷害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卓某已被福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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