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月的珠江禁漁期結束,廣東漁政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5宗

文/圖 羊城派記者 許悅 通訊員 粵漁政

今年的珠江禁漁期,比往年足足增加了兩個月。今天(25日)廣東省漁政總隊公佈了禁漁期的執法情況:禁漁涉及全省17個地級市,禁漁漁船11571艘,共沒收違法捕撈漁獲物3041.2公斤,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5宗。(更多新聞資訊,請關注羊城派 pai.ycwb.com)

四個月的珠江禁漁期結束,廣東漁政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5宗

根據農業部的部署,今年珠江、閩江及海南省內陸水域禁漁期由原來的每年的4月1日12時至6月1日12時,調整為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禁漁期足足增加了兩個月,涉及廣東省禁漁區域包括廣東省管轄的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網及重要獨立入海河流。

四個月的珠江禁漁期結束,廣東漁政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5宗

禁漁期間,全省漁政隊伍共出動執法人員17869人次,船艇4039艘次,車輛2667輛次,組織統一檢查行動2907次;查獲違禁捕撈船133艘次,查獲電捕魚器具446套,電魚案件(揹包式電魚)233件,沒收違法捕撈漁獲物3041.2公斤,罰款26.35萬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5宗,123人。

四個月的珠江禁漁期結束,廣東漁政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5宗

為提升執法力度,全省漁政隊伍嚴格落實“江上查、港口堵、市場管”的措施,推行管轄水域和漁船網格化監管,實施分片分船分人管理,水陸執法巡查和漁政船駐守傳統集中作業水域相結合,開展日間清查和夜間伏擊,壓縮違規偷捕作業空間;嚴控漁村、漁船停泊區,掌握船主信息、監控禁漁船動態,及時追查離場漁船;嚴把江魚購銷點、沿江餐廳等源頭,倒逼禁漁船依法落實禁漁制度。依法嚴厲打擊違規偷捕,尤其是嚴打使用“三無”船舶電魚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了禁漁期秩序和廣大漁民群眾合法權益。

來源|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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