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法釋義(56)」監察人員在守法義務和業務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第五十六條 監察人員必須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忠於職守、秉公執法,清正廉潔、保守秘密;必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熟悉監察業務,具備運用法律、法規、政策和調查取證等能力,自覺接受監督。

本條是關於監察人員在守法義務和業務能力等方面要求的規定。

規定本條的主要目的是規範監察人員的行為,促進監察人員更好地履行本職工作。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要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領導13億多人的社會主義大國,我們黨既要政治過硬、也要本領高強,要求全黨增強“八種本領”。新時代要有新氣象新作為,必須培育新素質、塑造新形象。

本條規定主要包括九個方面內容:

一是“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主要是指監察人員作為執法人員要做遵守憲法和法律的標杆。

正人先正己、打鐵必須自身硬。監察人員責任重大,只有自身過硬,才能挺直腰桿去監督其他公職人員。監察人員要牢固樹立法治觀念,培養增強法律意識,提高遵守法律的自覺性,做遵紀守法的模範。

二是“忠於職守”,主要是指監察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堅守工作崗位,恪盡職守。

對於自己範圍內的事要堅持原則、竭盡全力、克服困難、任勞任怨,以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圓滿完成本職工作。

三是“秉公執法”,主要是指監察人員在履行職責中應實事求是,正確運用權力,客觀、公正地執行國家法律。

監察人員必須尊重事實,重證據、重調查,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不徇私枉法,客觀、公正地嚴格執法。

四是“清正廉潔”,主要是指監察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必須廉潔奉公,不利用職權謀取個人私利。

監察機關的性質和任務決定了監察人員首先要做到廉潔奉公,不貪贓枉法,不以權謀私。只有這樣,才能在監督、促進監察對象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等方面真正做到“執法如山”“鐵面無私”。

五是“保守秘密”,主要是要求監察人員必須牢固樹立保守黨和國家秘密的觀念,嚴格遵守保密法律和紀律,嚴守有關保密工作的規定。

六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主要是指監察人員要增強“四個意識”,提高政治覺悟、嚴守政治紀律,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

監察工作政治性極強,出現任何疏漏或問題,都會給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造成損失。監察人員要切實把“四個意識”體現在思想上和行動上,把政治和業務有機統一起來,要緊緊跟上中央要求,堅定政治立場,把責任追究真正落到實處,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發展。同時,監察人員經常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面對面的鬥爭,不可避免地要接觸一些消極陰暗的情況,容易受到腐朽思想的影響,這就特別要求監察人員必須具有極強的自我約束力和心理承受力,在同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的鬥爭中不斷錘鍊黨性、磨礪心性,在消極腐敗面前不動搖,金錢利誘面前不動心。

七是“熟悉監察業務”,主要是指監察人員必須掌握監察專業知識及相關業務知識。

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注重培養專業能力、專業精神,增強幹部隊伍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的能力。監察工作內容複雜、涉及面廣,同時專業性強,這就要求監察人員不僅要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工作熱情,而且必須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

八是“具備運用法律、法規、政策和調查取證等能力”,主要是指監察人員必須掌握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知識,並善於在調查取證等工作中加以運用。

監察機關依法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因此監察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知識和能力,努力養成嚴、實、深、細的工作作風。

九是“自覺接受監督”,主要是指監察人員要堅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嚴管就是厚愛,把監督當成一種關心、愛護和保護,增強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用實際行動證明,監察人員隊伍是一支黨和人民信得過、靠得住的隊伍

(摘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編寫、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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