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發文對案件總結,是否提供了新的實錘材料,真的可以做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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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首先對周立波、波波先生,心疼三秒鐘……

原本,周立波回國後發起一場對神秘人物“某某”陷害自己的指控,其意欲也只不過是想洗刷掉自己在美國“持槍涉毒”的“汙名”。

但是令他萬萬沒想到的是,也許是判斷失誤,也許是操作失誤,他的這把“澡”,不但沒有達到把自己身上“洗”乾淨的目的,反而是越洗越髒,可以說,簡直就是把自己洗得灰頭灰臉,狼狽不堪了。

真可謂是:聰明反被聰明誤,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不僅得不償失,更也使自己疲憊不堪,窮於應付了。

終於,“詭異”的事情在今天出現了: 當王局志安昨天剛剛曝出赴美採訪“某某”的採訪視頻和文字記錄後,周立波立馬就“適時”地偃旗息鼓了。

於是,他寫出了這段“悲愴”的文字,對自己的失落,作出瞭如下的“最後總結”——


我們可以,把周立波的這段話,看作是他在“痛定思痛”後,一句真正的真心話!

他說得一點也不錯,這起事件就像是一面照妖鏡,至少,使周立波自己,通過與“對手”們你來我往的幾個會合後,漸漸地顯露出了“原形”。 這是他,在發起這場“自衛反擊戰”的預期中,再也沒有想到的結果——

他再也沒有想到,一向對其有小恩小惠的唐爽,會第一個跳出來“抨擊”自己的不實之言;

(原本,他以為唐爽抹不開與自己多年來的情面,不會和自己對嗆。)

他再也沒有想到,一向專坑華人的莫虎也會隨後“揭發”自己在美國辦理綠卡和擁有多處房產的事實;

(原本,他以為莫虎多收了自己那麼多的律師費,不好意思開口曝出自己的隱秘。)

他再也沒有想到,《局面》會不採納自己的一家之言,又赴美釆訪了唐爽和“某某”;

(原本,他以為局面會偏向大明星的自己,不會不遠萬里跑到美國去探究真相。)

他再也更沒有想到,一向神秘的、又涉嫌了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的“某某”,竟然會接受了媒體人的採訪,現影又現聲,並且,又還主動地披露出了姓名——而剛剛前幾天,自己還以“他是誰“在期翼網友們人肉出這個人的姓名的。

(原本,他以為“某某”是個違法之徒,不敢露面、不會發聲來應戰自己的……)

這一系列的事態之“突變”,讓周立波有點兒“猝不及防“了,真正使其感受到了什麼才叫“人算不如天算”啊!

有興趣、或有耐心的網友,不妨到網上搜睹一下週立波這篇長長的“對案件最後總結”的全文。



不知大家在看完後,是否能感覺出這個“最後的總結”裡有新的實錘?

反正,我個人還是沒有感覺出來,在這個“總結”裡,有著什麼新的實錘!

何況,周立波既然已經冠以“最後總結“了,實際上也就等於在宣告所有的實錘,他都已掄出來了。

我只看出,在這個總結中,依然重彈了這個老調,即:我是清白的,我是受到陷害的!

如果非要說有什麼感覺,那麼,我唯一的感覺,就是通過這個“最後總結”,周立波算是正式昭告了,他掀起的這場風波,已經從最初的為自己“力證清白”,而演變成了一起舉報行為。

他已經把這種純粹的個人恩怨之事,成功地“升級”到了“國之大義“之舉了。

這,到底是周立波認為已經達到了為自己“洗白“目的?還是“黔驢技窮”的無奈?

又或者說,這,到底算周立波是“有仇必報“的君子”,還是算“嫉惡如仇”的英雄呢?

但無論怎麼說,我想,周立波應該是真的疲憊不堪了。

抑或,他猛然地就驚醒了……

當週立波回國後,立即就向“某某”宣戰,這或許還略顯倉促,也不夠明智的話,那麼,當“某某”突然發聲,他能夠及時休戰,這或許才是他真正的明智之舉了。

我只能說這麼多了,同樣,周立波也只能說這麼多了。

最後,我在此再次對周立波、波波先生,心疼三秒鐘……

如果再要問我對這件事,以及對周立波,還有什麼可以算是比較恰當的話能夠說的,那便是: 世上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偶來三徑


關於周立波這一次的髮長文總結回應,島主來一條一條的為大家分析解讀。

1.第一條:

從周立波的回應裡面可以看出,這是周立波解釋為什麼涉毒案會撤訴。周立波的律師提出的警察執法存在瑕疵。在美國我想每一個警察都應該知道基本的法律常識,為什麼這一次周立波的律師能抓住這個漏洞?這隻能說明這兩名警察要麼對法律不太瞭解,要麼就是了解法律,但是知道周立波不瞭解法律,有有意而為之的嫌疑。

在第一條第二段裡面,周立波敘述了美國檢察官起訴周立波開車打電話違法交通規則,罰款150美元。但是在周立波的手機通話記錄裡面顯示,周立波沒有接打電話的記錄,但是法院卻採用了檢察官的起訴,判罰周立波需要付款150美元。周立波說這段話的意思就是:如果槍和毒品是我的話,以美國檢察官錙銖必較的態度,一定會追自己的責任的,但是美國檢察官沒有提出相應的證據來證明周立波是槍支和毒品的擁有者。

2.第二條:

周立波第二條要表達的意思就是自己被這案子折騰了一年半,感覺特委屈,但是自己是冤枉的,明顯有人要陷害自己,所以這就是自己公開此事的原因,一方面是為了報仇,另一方面是為了揭露惡人嘴臉,讓在美華人提高警惕,免受惡人傷害。

3.第三條:

這一條信息量有點多,總結歸納 一下就是:

1.某某的真實名字是確定了。

2.自己的包包在某某書房、自己的車鑰匙掛在車內任何人都可以打開車輛,暗示自己是被人陷害。

3.槍和毒品上面都沒有周立波的DNA,證明自己的冤枉的,是別人構陷自己

4.錄音是合法的,是胡潔錄的。

5.反問某某如果不是主謀,不會熱心墊付律師費,不會重金拉攏莫虎和唐爽。不過好像周立波也沒有提供相關的證據來證明。

第四條:

這一條其實是關於莫虎的,指出莫虎的高級警官職位含金量很低,同時揭露莫虎在公安大學演講說的一句話,揭露莫虎的價值觀有問題。最後一句美國法庭見。則說明周立波要跟莫虎打官司了。

5.第五條:

這一條是關於唐爽的,周立波在自己微博用了七揭唐爽進行了回覆,本條裡面,暗示唐爽現在的狀態是由他咎由自取,不能怪他人。

6.第六條:

聲明的最後一條比較有意思,裡面也透露了一些信息,島主就跟大家解讀一下:

1.說明已經是周立波最後的一條回覆了,以後關於此事就到底結束了。至於真相是什麼,恐怕只能交給法院了,反正我個人也是被整的雲裡霧裡的,直到現在,依然無法判斷誰對誰錯。

2.對於美國周立波應該是完全放棄了,估計不會再去美國了。那跟莫虎的官司以後還會不會回應呢?

3.標榜探究真相卻嚴重帶著主觀偏見的個別媒體人,我想這句話其實暗指了很多媒體人,但是矛頭最大的個人猜測周立波說的可能是局面。如果局面沒有去美國採訪唐爽、某某,或許事情的發展都在周立波的預料之中。讓周立波意外的是,他沒有想到的是局面這麼拼,直接殺到美國探尋真相。

4.周立波再次點名某某,說某某不敢露面,暗指某某說的不是真話。

事已至此,已經算告一段落了。那麼誰說的才是真的?至少我是沒有看出來誰說的是真的,誰說的是假的。或許這已經成為了一個謎團,已經無法瞭解真正結果了。但是此事到現在,我反而感覺周立波算是一種贏家了。因為熱度周立波是蹭到了。名氣是更響了,毒品也沒有最終定性。知識現在看起來,周立波反而洗的比較成功的,至少很多大眾認為,毒品和槍跟周立波是無關的。這已經算是成功了,不是嗎?

關於此事,您認為周立波、胡潔、唐爽、莫虎、某某誰說的是真話,誰說的是假話?


保險島島主


這是一個沒有沒有贏家的鬥爭,一切的根源在於周立波夫婦下的一手爛棋。

第一回:光鮮的朋友圈

案發之前,周立波和鄢軍是好朋友,互有所求,有過互訪。周立波去過鄢軍家,鄢軍也去過周立波家。唐爽是周立波的忘年交,周立波對唐爽青眼有加,唐爽對周立波也很敬重。就這樣一個著名的喜劇演員,一個成功的億萬富豪,一個年輕的科學翹楚,組成一個互相欣賞,互相映照的光鮮的朋友圈。

第二回:恣意歡虐埋禍根

就這樣在鄢軍的富麗堂皇豪宅裡,琳琅滿目的軍火庫,要海上馳騁的豪華遊艇了,紙醉金迷,喜氣洋洋,推杯換盞,此樂何極!竟不知法為何物,亦不覺禍之將至。

第三回:忘乎所以,身陷囹圄。

道德經有言:五味令人口爽,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馳騁田野令人心發狂。或許是沉浸在餘興中意猶未盡,讓周立波在駕駛奔馳時,忘了交通法規,蛇形駕駛,打電話,引起了警察注意,進而引出槍支毒品案,鋃鐺入獄。可悲可嘆。

第四回:聯盟潰散,盡顯人性。

不管是鄢軍的故意陷害,還是周立波的甩鍋,還是莫虎的私心,唐爽的盤算讓以利相聚的鬆散聯盟頃刻瓦解。最後相互傾軋,盡露嘴臉。

第五回:互相指證,疑雲叢生。

疑點之一:鄢軍身份之謎

周立波說鄢軍是貪二代,所有財富盡是民脂民膏,鄢軍自爆家門予以駁斥。到底是什麼人,我相信真相不久會大白於天下。

疑點之二:周立波是否吸毒之迷

鄢軍在局面的採訪中暗示周立波有吸毒嫌疑,並告知毒品系姓範京劇演員贈與周。周在錄音曝光中,鄢軍說毒品是唐爽的。

疑點之三:槍支如何出現在周立波包中之迷

周立波說是鄢軍周立波陷害放進他的包中。鄢軍再採訪中否認這個說法,並表示這個很尷尬,又暗示周立波的第一任律師及莫虎知道。我想到底怎麼出現在周立波包中,等到局面公佈莫虎採訪視頻。一切將真相大白。

疑點之四:周立波保釋那天晚上,三人形成的方案之謎。

這個方案為什麼沒通過?鄢軍主動承擔槍和毒品為什麼遭到周立波律師駁斥?鄢軍說有一項不可行?這一項是什麼?是不是讓唐爽背鍋,並許諾房子和錢,但是唐爽拒絕?

疑點之五:鄢軍到底有沒有陷害周立波之謎

周立波說鄢軍害了很多人,就是想害人,沒什麼動機。鄢軍說一切都是他妻子胡潔做的局,想幫周立波洗白。到底怎麼樣這是一個迷。

我只是一個吃瓜群眾,這幾天王局會曝光更多的採訪視頻,等我把所有的疑點弄明白之後,我會在發一篇文章梳理一下,和各位瓜友分享。另外這只是我的一家之見,歡迎各位在評論區各抒己見,一起討論。








華北槓精


能不能了結其實很容易判斷,莫虎起訴的案子都沒有開庭審理,後期法律程序走完還是有很多內容可以爆料,只是周認為自己應該爆料的都完成了,不應該爆的也永遠不會說,反正事情一直都是撲朔迷離的,到目前都是打嘴巴官司,有分量的證據都沒有拿出來,拿出來的都是精心挑選或者精心準備好的,考慮隱私保護問題,也許有的內容永遠沒人知道。

對於槍和毒品到底是怎麼回事,到底是屬於誰的,是怎麼到周的車上的,估計只有周和鄢某自己知道真正的情況,反正總有一個人是在說假話。對於檢方撤訴,公眾知道的是程序不合法的結果,對於是否有其他的證據可以證明周的清白,因為案件沒有公佈於眾,也沒有第三方知道具體案情,也無法隨便猜測,這個也成為各方打嘴仗的焦點。

對於周指責莫虎和鄢某有聯合折騰控制其的意思,並且本案就是貫徹落實這一思想的結果,聽起來太過不可思議,很多人覺得懸疑氣氛太濃了,從常理分析,動機難以確定,這麼做利益在哪裡,作為這麼有權有勢的所謂外逃二代,有必要折磨一個有點名氣的周?

伴隨這一熱點話題,王局一直在兩地往返採訪各方當事人,應該也獲得了不少有價值的內容,看了不少他的網上發言,對於本案也許無法完全知道真相,卻也可以有自己的判斷了。感覺周在美國應該是確實被算計的可能性,不然不會這麼激動在網上攻擊莫虎和唐,至少被莫虎獅子大開口的索要律師費是可以認定的,但是也覺得周有強烈洗白自己的衝動,說某某有控制自己的行為,甚至不惜和唐爽完全鬧翻,真相雖然還沒顯示出來,但是這個說法到底有多少合理成分,吃瓜群眾自己都可以思考。一切都沒有結束,等待後續更多的猛料。


孤獨1749


槍毒——周立波事件的死局!縱觀周立波事件至今,塵囂甚上,涉事方輪番發聲、《局面》、《貴圈》的調查採訪、證據、證言等不斷顯現,加之粉絲、水軍……,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今日,周立波的《事件總結》似乎意味著事件第一季的結束,也孕育著第二季舉報腐敗、官司訴訟的開始……。其實,第一季中最重要的核心問題——槍毒,並沒有定論,似乎成了死局,可能這永遠也是個謎,只有當事人自己清楚!周立波涉毒涉槍案美國法庭最終以程序不合法裁定撤回起訴。對案件實體部分未做定案。周立波對此點的有關敘述還是對的,即案件實體審理依據現有證據對其不能完全定罪,法官之所以做出撤案處理有基於這方面的考量。美國屬於歐美法系,與我國的大陸法系不同。但是,不可迴避的是,本案法官主要還是基於程序不合法而做出的裁定,因而,槍毒問題還是成為了懸疑。就此展開幾個疑問:1、槍是怎麼進入到周立波的包裡的?2、裝有槍支的包又是怎麼放入周立波的車裡的?誰放的?3、周立波包裡的毒品怎麼來的?到底是誰的?4、槍毒上為何沒有指紋?檢測不出dna?還有,不理解的是,美國警察為何沒做對周立波、唐爽做尿檢或血液檢測。在我國,對涉毒人員首先要做的就是尿檢。 這些疑問,相信也是《局面》、《貴圈》希望通過採訪、調查相關當事人而解開的真相。但是,目前來看,還是沒有確切答案。實事求是的評價,記者是新聞調查,非司法機關辦案,兩者不可類比。同時,記者不同於警察,詢問思路、水平等等還是有很大差異的。警察內部的人都清楚,審案能力最強的並不是刑偵,而是預審。能做刑偵的未必能做預審,能做預審的肯定能做刑偵,這是業內共識!專門設有預審專業也正是說明了這個問題。 周立波事件的核心是槍毒,其它都是次要,這個節解開了,綱舉目張,其他問題也都迎刃而解。目前來看,這還是個死結!期待第二季的開始,通過相關的法庭審理,能破了這個死局。


商業地產策劃


通過詳讀採訪併合理猜測,案件大致脈絡如下:1. 其實案件發生的本因並不複雜,周立波在某某家玩槍興奮,某某看在眼裡並且私底下也知道周喜歡溜冰,因此某某想給週一個驚喜(權當有錢人互相拉攏吧)。由於槍毒比較敏感,以某某如此謹慎的性格,肯定會不留指紋。 可人算不如天算,哪知周在回家的路上被警察逮住。 2. 出事之後,每個人開始最大限度的來保護自己,偏巧周又請了這麼個黑心律師,案件開始複雜起來。 幾個人開始合計如何串供(由唐爽頂罪可能是一種選擇,後來被否決,才有了某某說毒是唐爽的錄音)。 串供過程中,某某肯定不會那麼傻承認槍毒是他偷偷送到周的車上的(即便當初不是想害他),但是又覺得愧疚,所以想擔一點兒責任,所以某某看似在主導這件事(另外,在某某的採訪錄音裡,某某含糊其辭槍為什麼槍會出現在周的車上推斷,應該是某某放到周的車上的,但是可能不是想害他,如果想害他只會放毒,不會傻到把自己的槍放到周的車上,應該是常識吧)。3. 經過一番折騰,由於警察取證不合法,未採納無證,波波宣判無罪,結局本來算完美。 4. 可是我們忽略了周立波的個性,糊里糊塗的變成了涉槍毒嫌疑人,律師又趁機敲詐他,是可忍孰不可忍,為了回國後為了能繼續舞臺生涯,回國後開始高調洗白或者說高調甩脫罪名吧,反正手裡有部分錄音,是有些底氣的。 5. 周洗白時先從莫虎入手,如果能洗白了自己,律師和某某認了栽,周出了惡氣,可能不會再深度爆料某某(某某可能能量確實比較大,周立波可能還會移民美國,指不定還會再交往)。 老奸律師和人精某某豈能領罪,某某及莫虎可能利用串供中間產生的猜疑及矛盾,並威逼利誘,成功的離間了唐,才有了唐對周的聲討(本來應該沒有唐什麼大事兒,唐的問題應該與案情關係不大),唐爽很明顯搞不定周立波的,之後才看到莫虎的回應。6. 王菊的採訪可以說是推波助瀾,各方不得不接受採訪,詆譭對方。這期間,呆在美國的這一夥應該是在繼續串供,但目標是周立波。 傷敵一千,自損八百,誰也沒撈到好處。 7. 事到如今,各方都有了偃旗息鼓的意思,都是聰明人。


娛姬小襖


系列泡沫劇發展到現在,誰也不是贏家,周立波選擇收手是對的,就這樣靠你來我往的互懟,永遠也搞不出個真相來,只能徒增吃瓜群眾的談資而已。

辛苦了各位主角的精彩演出,把一場本應是法院解決的正劇徹頭徹尾的搞成了諜戰狗血劇。每一個訴說自己無辜的當事人,證據擺了一大堆,可哪一個又能證明你們的無辜和清白呢?到頭來還不是一頭霧水,相信的永遠都相信,不相信的永遠都不相信。因為你們的路子一開始就偏了,不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端,而是想通過媒體和網絡平臺發聲。

偉大的藝術家和科學家,以及商界大佬,如果網絡和媒體能夠解決法律的問題,那還有法院幹什麼?還是那句話,感覺自己委屈是吧?好呀,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不然,就閉嘴。

人人都在講自己是實錘,可又不願意訴諸法律。你們,曾經是一根線上的螞蚱,也是曾經的利益共同體,每一個人在周立波案件中都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沒有誰是無辜和崇高的,只有利益和分配問題。

周立波想結束,或許真的就結束了。因為他們之間肯定還有更多不為人知的秘密,需要共同的默契。


元芳有看法


周立波倆公婆為了開發一新項目到美,當事情有了一些眉目之餘,計劃如何進行之時,想到了某某,故周拉著唐去了某某家中,在某府商談甚歡,交流之餘,玩起槍(此時已無心顧及唐),然後在某家就餐,其間飲酒喝茶,後告別回府。在回家路上碰上了倆打游擊的菜鳥警察(當然周駕車有不規範之處),結果倆小警察認真負責檢查一下(語言溝通周不行,唐行,但唐對美法也不精),造成了周唐入局。

周第一時間聘請莫作為律師(由周婆出面),莫在周出事後按常規規律辦事,想不到期間美方有人將此事透露給了媒體,莫在發覺後第一時間告訴周如何處理(槍是合法的,藥不清楚,車主也不清),在這過程中估計週會告知美警自已在中國的身份,想影響美警注意處理方式,想不到美警不認可,另一細節是某某知道此事後,也非常吃驚,認為此事太小了,莫的處理方式太差了,故說了莫,而且想承擔此事,想不到莫不同意(莫是出於律師的本能,如果無官司,律師有何用?!),造成此事拖一年有餘..[暫且說到此,下次再說]


企鵝76245833


坐辦公室都清楚,半年小總結,全年大總結,周立波一年半才做總結,太不盡職了?

從周立波的總結中,雖然沒有實錘,但釋放兩大信號,一是迎接莫虎的訴訟;二是實名舉報某某。打官司需要證據,想必周立波還有沒有透露的實錘,十分自信能打贏這場官司。對某某的舉報,是需要勇氣和智慧的。某某也說過,在澳洲、新加坡有實業,在美國定居,一個能玩轉世界的人能量不會小。

周立波一言既出,駟馬難追,以前做到了,這次應該不會爽約。實名舉報確實要承擔非常非常大的風險,實錘的重量是必須的,周立波咄咄逼人的氣勢,肯定掌握了某某的大量實錘。

周立波這次沒把實錘放在總結裡,也是符合機關總結的要素,總結一年半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績。第二年工作重點,周立波的重點就是實錘喲!


秋平171152879


近日,隨著某某的採訪出爐,關於某某的一些身份信息,也慢慢被揭曉。雖然表面看上去,多了幾分事情真相的浮出,但卻也依然模糊不清。



之前唐爽的採訪後,周立波做出了相應的回應,更揭秘其謊言,並爆出錄音。這次某某的採訪後,周立波發文對案件做了總結。

從這次周立波的總結來看,並沒有再提供新的一些實錘材料。

既然是總結,周立波對此案相關人等都做了相應的說法,堅持自己的理念問心無愧,對他們各自同樣是持之前的說法。



不過,這次,周立波似乎真的有些疲憊了,聲稱這是最後的回應,此後都不再回應此事。最後,在周立波的發文中提到一點,就是在此實名舉報某某。

對於周立波的這件事情,周立波可以做總結,他有權利選擇對此事總結,並都不再做回覆,但這件事遠還沒有就此結束。



這件事的起初,就是因為周立波的高調採訪等再次引起的,盡然已再次被提起,其中的很多人員都已再次牽扯進來,我想還是會子某種形式結束。

個人覺得,盡然唐爽也已報案,周立波也已舉報,莫虎也起訴了,那這件事情就變得越來越複雜,最終還是交給司法處理,是最好的結束。圖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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