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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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山養老金漲啦!
日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下發《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2018年調整四川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政策。
7月20日,省人社廳召開全省視頻會議,專題部署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標誌著今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正式啟動。
調整人員範圍
今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本次調待將惠及我市44.27萬名企業退休人員和4.51萬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三種方式調整
按國家統一規定
今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仍採用
定額調整 | 掛鉤調整 | 適度傾斜
的辦法
既堅持“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原則,又體現對養老金較低、艱苦邊遠地區和高齡等特殊人群的關心和照顧。
定額調整辦法
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45元。
掛鉤調整辦法
一是對企業退休人員和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以本人2017年12月經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
同時,對繳費15年及以下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部分按1年計算。
二是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7%。
適度傾斜辦法
一是對年滿70歲、80歲和90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別增加
30元、60元和100元。二是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一類至六類地區每月分別增加10、20、30、40、60、80元。
三是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據瞭解
市、縣兩級社保經辦機構
正加班加點工作
確保增加的養老金在
7月底前全部
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開不開心,高不高興
▶信息來源於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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