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拆違治亂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解讀治理「亂占」「亂擺」

此次集中治理的“亂佔”“亂擺”現象包括:針對道路、河道、景區沿線、臨街商鋪周邊開展私自經營、亂停亂放、牲畜散養佔道等亂象。批准設置的臨街商鋪(場)履行“門前三包”合同義務,“三包”合同簽訂率達到100%,無向店外地面拋灑垃圾或汙水現象;城鄉道路沿線無車輛修理、加水洗車、打場曬糧等違法佔路、損路行為,鄉村公路沿線無牲畜散養、道路兩側放牧等行為,河流、景區沿線無佔用公共場所經營小賣部、釣魚點等私自佔道經營行為;居民區無未經批准佔用公共空間亂擺攤設點、亂搭亂建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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