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案件審查起訴平均用時縮短56天

重大案件審查起訴平均用時縮短56天 浙江台州:“重大案件同級移送起訴”機制提升辦案質效   本報訊(通訊員崔瑛 趙潔瑤)近日,浙江省台州市檢察院、市公安局聯合發佈《重大案件上提審核同級移送起訴工作規定》,在原命案上提審核同級移送起訴的基礎上,將可能判處死刑和死緩、疑難複雜的毒品案件,正式納入同級移送起訴案件範圍。據悉,這一做法在浙江省尚屬首家。   早在2014年10月,台州市就在該省率先實行命案上提一級審核同級移送審查起訴制度,改變了以往命案由縣級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移送縣級檢察機關審查,再由縣級檢察院移送市級檢察院審查起訴的做法。實行縣公安局案件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前,移送市公安局審核,市檢察院就可以直接與市公安局對接案件,高效辦理。台州市檢察院檢察官李佳尉在審查樊某強姦殺人案時,對這一點感觸頗深。“樊某強姦殺人後,拋屍在垃圾場,其拋屍路線與返回路線是否一致?垃圾場的垃圾堆放程度如何?垃圾搬運車司機一般每天幾點卸垃圾?”她直接與市公安局承辦人深入探討相關問題,指導補證方向。該案在一個半月內即提起公訴,最終樊某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在命案同級移送起訴工作運行成熟的基礎上,台州穩步擴大“同級移送”範圍。據介紹,“2018升級版”相較“2014版”的規定,除了在案件範圍上實現新拓展外,還在職能職責上作出新規定,明確公安部門必要時應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參與案件會商,指導辦案。同時,在辦案程序上納入新內容,明確案件偵查終結前必須移送檢察機關進行訊問合法性核查,卷宗材料也要同步在一體化辦案系統上進行推送。在偵訴銜接方面,明確規定台州市公安局、檢察院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溝通聯繫,建立疑難複雜案件會商機制、聯席會議機制。對於公安辦案中的重大違法事項和嚴重問題,台州市檢察院向市公安局提出糾正違法或檢察監督意見,由市公安局牽頭相關部門核實糾正。   據瞭解,自該機制試行以來,台州市檢察院共受理由市公安局同級移送審查起訴的命案百餘件,提起公訴後未出現一起無罪、撤回起訴案件。審查起訴平均時間從2014年的107天縮短為51天,退回補充偵查案件比例從2014年的75.41%降至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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