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0年底前全面清退不合「規劃」水產養殖場

對編制發佈情況明確為已發佈、已通過政府常務會審議、擬上報政府常務會審議、已通過評審、未進行評審六類,分類指導。並提出規劃工作任務主體責任為市縣黨委、政府,要求各市縣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規劃任務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決落實省委、省政府對黨中央、國務院和社會各界的整改承諾,進一步統一思想,嚴肅紀律,壓實責任,狠抓落實,保證規劃出臺發佈。對於未按時出臺發佈“規劃”的市縣將進行函詢,對主要負責人和責任人進行約談,並將有關情況報省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建議省政府進行問責。

同時,著手落實下一步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不符合“規劃”水產養殖場的摸底排查,列出清退整改清單;2019年底前完成禁養區內水產養殖場的清退;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不符合“規劃”水產養殖場的清退任務。

相關工作情況報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及省市主要領導,送有關部委及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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