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歷史中,你認爲哪一個酷刑最殘忍?

半初夏微涼


古代的刑罰,是古代法律的組成部分,酷刑的手段極其殘忍,寫的我頭皮發麻,幾次停下來,但這些都是真實存在的,奉勸各位膽小勿入。

姜王后死於的刑罰挖眼,炮烙雙手。想想一美女被挖掉眼睛,手上的肉被烙的“滋滋滋”響。小心臟真受不了。


商鞅被公子虔誣陷,說他謀反,滅他家族。他的屍體被五馬分屍。五匹馬,一馬用繩子拉頭部,四匹馬拉四肢,朝不同的方向拉,想想都能驚詫人的雙眼。後來用於活人,這慘景小膽的就控制住大腦吧。

李斯被趙高陷害用五刑招待:面上刺字,被稱為“黥面”,鼻刑,割鼻子,刖刑(砍掉右腳),腰斬,攔腰斬斷,剁成肉醬。家族被滅。招招殘忍度逐步升級。

漢代戚夫人,被砍斷手腳,挖去眼睛,割掉鼻子,燻聾耳朵,毒啞喉嚨,丟在豬圈裡被稱為“人彘”後宮爭寵,遺留的產物。後被武則天用於整治王皇后和蕭淑妃。

腰斬,方孝孺自尋死路,牽連十族被滅,第十族牽連的是師生。被燕王處於腰斬之刑。把他從腰部切開,斬完之後,他還神志清醒,雙腿在一邊地上抽搐,上半身跳躍起來在地上寫血字“篡”場面震撼感十星。




袁崇煥被朱由檢凌遲處死,,就是把他身上的肉一刀一刀割去,使他忍受數小時疼死。圍觀百姓爭奪其肉,下酒生吃。

梳洗。看到這詞別誤會,不是梳妝打扮,而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刷下來,還得保證不讓受刑者一下子死去,直到露出骨頭,慢慢死去。這執行人得有多大的承受力,不被中途嚇跑。


烹殺,商紂王把繼昌的兒子熬成肉羹,讓繼昌吃!滅絕人性的殘忍啊!這是施行者仇恨的最高級10級。

剝皮,剝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血更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那個缺口中「光溜溜」地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這殘忍度蹭蹭飆升!真的寫不下去了……

我覺得這些都是超殘忍的酷刑。

還是請大家決斷吧那個酷刑最殘忍。


靜靜觀天下


古人的智慧的確遠超現代人的想象,它不僅僅體現在各種精妙絕倫的工藝與發明,更體現在古人所施加在囚犯身上的種種酷刑上,不可否認,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我們在刑法上的想象力已經被現代社會的律法所侷限了。下面就為大家介紹幾種古代酷刑,有中國原生的也有西方的,在酷刑的發明上,中外統治者的積極性實在是空前絕後。

鋸刑

鋸刑是一種西方中世紀的殘酷死刑。其殘忍程度堪比中國的腰斬。其原理是,將受害者倒吊下來,使大部分的血液湧向受害者頭部,這樣受害者的頭部就能保證氧氣充足,然後劊子手將從受害人的襠部開始用一把利鋸將受害人從兩腿之間鋸開,直到頭部。鋸刑最可怕的是,即使劊子手已經鋸到受害人的腹部甚至胸部,受害人的意識都非常清醒,他將承受巨大的疼痛和逐漸失血而亡的恐懼感和絕望感。

刺刑

這是中世紀阿爾及爾,突尼斯,的黎波里等地對叛國者的標準處罰形式。受害人會被一根削尖了的木樁從肛門插入,從口中穿出,整個貫穿插在木樁上,而受害人還可以以這樣的狀態存活一天或以上。有時受害人還會在被行刑後扔進爛泥中爬行,供人取樂。

碎頭機

碎頭機是中世紀西班牙宗教法庭所使用的行刑工具。其過程通常是這樣的:下巴放在底下的木條上,腦袋放在上面的帽子裡,劊子手慢慢轉動螺絲,將帽子壓在木條上,將腦袋慢慢壓扁,之後牙齒最先擠入牙槽內,周邊顎骨破碎。然後眼睛從眼窩射出,腦漿從耳朵噴出來,在劇烈疼痛中慢慢死亡。令人難以置信的是,許多國家仍使用同一版本的碎頭機,作為當今的審訊工具。

鐵處女

鐵處女是一種人形鐵框,兩面互相用鐵鏈聯接,鐵處女的兩扇鐵框上佈滿長度可以收縮的尖銳長釘。將犯人綁在其間,再把兩面合攏,長釘就會貫穿釘入受害者身內。鐵處女的長釘佈局十分巧妙,避開了致死的人體要害,所以被鐵處女的長釘貫穿後受害人不會馬上死亡,而是痛苦掙扎數小時後死於失血休克。當然,根據行刑人的意圖,鐵處女的長釘可以調整長度,來決定受害人是否死亡和死亡時間。

浴桶刑

受害人會被泡在浴桶中,臉上和身體上被塗上牛奶蜂蜜招惹蒼蠅蚊蟲。行刑時會定時給犯人餵食,數天之後他們就泡在自己的糞便裡,清醒地忍受蛆蟲和蠕蟲蠶食他們的身體,最後爛死在自己屎尿中。

鼠刑

這種刑法十分簡單,但也是致命的。受害人會被綁在木板上,一隻老鼠被放在受害人的肚子上,用一隻鐵桶扣住。行刑人會用火焰炙烤鐵桶的上部,老鼠出於逃生的本能就會拼命向下打洞,直到將受害人的肚子挖爛打穿。

烹刑

這是一種中國古代的刑罰。受刑者被去除主要衣物後,由劊子手或軍卒將受刑人或推或投的放入近如人高的大鍋,並將鍋下的柴薪點燃提升水溫進行烹煮,受刑者大多死於燙傷及臟器衰竭(即重度燒傷),然而刑罰的結束大多卻會將受刑者煮至骨肉分離為止。在我國抗戰期間,曾多次出現日軍採用這種方式對各國民眾、軍人乃至幼兒。成語“斧鉞湯鑊”中的“湯鑊(huo四聲)”指代的就是烹刑。

炮烙

這是商紂王在位時,為了鎮壓反抗者所設置的一種殘酷的刑罰名稱。《史記·殷本紀》:“紂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即在銅柱上塗油,下加炭使熱,令有罪之人行其上,輒墜炭中活活燒死。另一種說法是用炭火燒熱銅柱,令犯人爬行柱上,犯人墮入火中而死。

以上


孫鑥婷


毫無疑問,應該是凌遲了!在中國的封建社會,統治者們為了自己的統治,想出了各種各樣的酷刑,其中最殘忍的當屬凌遲!

要弄清楚為什麼凌遲最殘忍,我們的首先看看何為凌遲?

凌遲也稱陵遲,即民間所說的“千刀萬剮”。凌遲刑最早出現在五代時期,正式定為刑名是在遼,此後,金、元、明、清都規定為法定刑,是最殘忍的一種死刑。共需要用3357刀,並且要在最後一刀,也就是第3357刀,要將罪犯刺死,才能凌遲成功。




弄清楚什麼是凌遲之後,我們再看看歷史上有哪些人受到凌遲。明朝大太監劉瑾是唯一一個有著詳細記載被凌遲的人。史書記載“公元1510年劉瑾被判凌遲3357刀,分三天割完:劊子手先從其胸脯割10刀,然後對著他大聲吆喝,怕他昏過去,等醒過來,再割10刀,如此反覆.第二天,劉瑾熬不住氣絕身亡.第三天繼續割屍,直到割足3357刀”。

我們在看一個人們對於凌遲的恐懼,就足以證明凌遲的殘忍了。2005年熱播劇《亮劍》中有這麼一個前段“被山本一木俘虜的八路軍戰士朱子明,在被俘後已經抱定了必死的態度,可謂也是一位優秀的戰士,可是山本沒有用刑,直接給他講述了明朝被凌遲的大太監的故事,朱子明聽得過程中已經大汗如雨了,還沒有聽完,便大聲喊到“我投降了!””可見,凌遲是多麼的殘忍,讓人聽之色變!





凌遲規定把人割三千多刀,而且還是分三天割,只有在最後一刀下去的時候人才能死。多麼的殘忍,多麼的可怕!


震霜秋


說起古代的刑罰,人們耳熟能祥的就有很多,比如:炮烙,凌遲,梳洗之類的酷刑。現在都是文明社會了,以前那些駭人聽聞的刑罰,也早就被廢除了,不得不說是社會的進步了。可若是在古代,只要被判以下任意一種刑罰,那時死就真變成一種奢侈了。

第一項:炮烙

炮烙這種酷刑,有兩種實施的方法,一種是大家在影視劇中,很常見的將人綁在燒紅的大銅柱子上活活燒死,還有一種就是將犯人趕往燒得通紅的銅柱子上走過去,據說只要能夠走過去,就能夠被赦免死罪。可是,在這燒紅的銅柱上還要塗上油脂,腳踩上去,哪能不滑倒,而一旦滑到,摔入火坑之中,則是十死無生了。

第二項:腰斬
說起腰斬,就不得提及商朝。商朝時的死刑,喜歡將人進行加工處理,比如剁成肉醬等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就是被剁成了肉醬。而到了周朝,刑罰大大的改善,不再那麼野蠻,對於犯了死刑的人,也會施以較為輕的刑罰,腰斬就是其中的一個。

顧名思義,腰斬就是身子被攔腰砍斷,由於人的主要器官是在上半身,即使被腰斬,也不會馬上死去,最後一般是流血而死。可看著自己上下半身分離,無疑在心理上更是一種折磨。

第三項:車裂
車裂,說起這個名字,可能還會有些陌生,但說起五馬分屍這個成語,一下子就很容易理解了。這個刑罰也很簡單,那就是將人由五匹馬拉著戰車,活活撕裂開。乍聽之下,很是殘忍,但是最近有研究表明,這個刑罰,是在犯人死後才實施的。這樣看來,就不是那麼殘忍了,但是在古代那種看重身體的完好程度的時代,這項刑罰,也是一種酷刑,更主要的是震懾住那些想要犯罪的人。
第四項:剝皮
這種刑罰,其殘忍程度凌遲處死無異,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這種刑罰在剝皮的時候,有脊柱下刀,將背部皮膚慢慢劃開,最後像蝴蝶展翅一樣。據說還有一種施刑的方法是將人埋在土裡,只露出頭,在頭頂劃上一個十字,再由此灌水銀下去,最後水銀將皮膚與肉分離開,而犯人忍受不了劇痛,會皮肉分離地從土裡跳出來,不僅死相悽慘,更是懾人無比。
而這項刑罰,殘忍之處在於它是由死到活,什麼意思呢,這項刑罰最早用在死人身上,可是到了明代,就變成了活人受刑。而最出名的,就是朱元璋了,他痛恨貪官,對於貪官,他就要求必須活著的時候用這種刑罰,可謂是生不如死。

歷史謎中謎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見過菜市場裡的牛蛙,每每見到它們,我就會想起一種酷刑――剝皮。相比之下,這也是我知道的酷刑中的最殘忍的一種了。



剝皮,顧名思義,就是把人身上的皮給生生的剝下來,而且還是人在意識清醒的情況下進行的,可能這種感覺不好想象,就說一下我們平時的經歷,我們的指甲後面有時候會長倒刺,一個不小心,順著倒刺撕下了一小條皮,你會感覺到鑽心的痛,而且不管碰到什麼都會痛,這種疼痛還會持續幾天。

而剝皮,作為一種酷刑,不在官方規定的死刑處死方式之列,和有一些酷刑一樣,太殘忍了,對於受刑的和行刑的都有影響。但在歷史上還是被多次使用過,並見諸史籍記載。

剝皮怎麼剝呢?先是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脂肪,不好分開。另外還有一種剝法,就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頭頂“光溜溜”地爬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才發展成活剝。



而要說哪個朝代剝皮最恐怖,我首推明朝,明朝時,剝皮之刑用得最多、最狠。從明初的太祖皇帝朱元璋,到明末的張獻忠,很多人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大肆用剝皮之刑。就拿朱元璋開國的時候來說,為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他發明了“剝皮揎草”。據葉子奇《草木子》記載,朱元璋對各地官員責治甚嚴,若有官員貪汙暴虐,准許百姓赴京訴冤。官員貪汙的數額在六十兩白銀以上的,就要處以死刑,殺頭後還要梟首示眾,並且剝下他的皮,皮裡填上草,把這“人皮草袋”置於衙門裡官座旁邊,讓後任官員觸目驚心,起警戒作用。府州縣衙附近,都要設立一座廳堂,祭禮土地神,若需要對某人實行剝皮就在這裡執行,因此這座廳堂便叫做“皮場廟”。洪武年間,宮中的太監犯了死罪應當處死者,一般都不用斬首,而是凌遲或者剝皮。朱元璋的宮禁甚嚴,太監如果有娶妻者,也要處以剝皮之刑。明初開國功臣藍玉被處死之後也剝了皮,朱元璋還下令把他的皮傳示各省。因為藍玉的女兒是蜀王妃,蜀王朱椿就把藍玉的皮保存下來。明末張獻忠佔領成都時,他看見端禮門樓上供著一尊人像,穿著公侯的華服,皮膚和手腳都是人的肉身,一打聽,才知道這就是藍玉。

所以說,剝皮之刑是最殘忍的酷刑。


遇見歷史


有一種最殘忍,一根一人多高的木棍削成尖,木棍全身砍成倒嗆刺兒,棍子根部在刑臺上固定,用火烤熱,然後淋上熱油,將死囚扒光抬起,棍子尖從肛門插入,最後從口中貫出,行刑過程中犯人痛苦不堪,卻叫不出聲……不說了,愚昧、禽獸不如的中國古代野蠻人,都不如那些食肉動物。

過去西藏就有這種酷刑,但不是木棍,是鐵棍,就像現在的撬棍,上面尖尖的,不燒,不淋油,將人活生生從上面坐下去,殘忍到令人髮指。


驍勇34


最慘忍的死刑一是凌遲,二是腰斬,凌遲,人們恨一個人,恨到牙根癢癢,往往詛咒他不得好死,要千刀萬剮。千刀萬剮就是凌遲。從老百姓的詛咒中就可見此刑法的慘忍。被判凌遲的人少者幾百刀。多者3650刀。而且最後一刀才能畢命。一般是先割兩乳,再割雙臂,反正是有一套嚴格的執刑手法,既部能多割一刀,也不能少割一刀。被凌遲的名人有大宦官劉瑾,炮轟努爾哈赤,取得寧遠大捷的袁崇煥,農民起義女將領唐賽兒,太平天國的多位將領等等。二腰斬這是酷刑中的酷刑至到雍正年間大學士愈鴻圖被腰斬後,當時未死,上半身在血泊中翻濧,沾著自己的鮮血在地上連寫了七個慘字,雍正聞訊後 從此廢除了腰斬的酷刑,死在腰斬酷刑下的名人有力主削藩的晁錯,權橫朝野的竇嬰,等等。


約定9521


菲利普·林博什在《宗教裁判所的歷史》(1692)中這樣描繪行刑的房間:[施行酷刑的地方〕通常是一個位於地下且黑暗的房間,進入房間必須通過好幾道門。那兒有一個法庭,有審訊官、檢查員以及書記員的座位。

當蠟燭點亮時,受刑人被帶入,行刑人表現出令人驚恐和可怕的表情。行刑人全身穿著黑色亞麻的外套,並緊緊繫在身體上。他的頭和臉隱藏在一個黑色的頭罩之後,僅在眼睛處留有兩個洞.當受刑人看到自己將落入這些惡魔般的人的手中時,所有這些都會給他造成精神和身體上的強大沖擊。

我個人覺得凌遲和五馬分屍,扔到大鍋裡煮還有歐洲的鐵娘子最殘忍。讀到史料,商鞅被車裂(五馬分屍),就知道當時秦朝貴族對商鞅多麼恨之入骨。歐洲的鐵娘子是把你關人形小籠子裡,外面用扎刺你,當時死不了,也許會流血過多一二天才死,也很痛苦,看來歐洲和我們也一樣,也是無所不用其極。


李三萬的三萬裡


作者:沙漠獵人鏈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7281917/answer/154023586來源:知乎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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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扒爪魚


記得多年以前在一夲雜誌中講過歷代酷刑最殘忍的多個案例。印象最為深刻的一種酷刑叫腰斬。史書上有記載。那個朝代記不清楚了。

腰斬的刑具就象現在水庫的閘門一樣,鍘刀吊在高架上,受刑的人仰面平躺在懸著的鍘刀下,時辰一到鍘刀將鍘向受刑人的腰部一切兩斷殘忍至極。

記得書中敘述一位大臣應該是一位剛直不阿的良臣是被人誣陷。腰斬之後這位大臣沒有當即死亡,用手蘸著鮮血在地上連續寫了三個字:慘!慘!慘!自那以後腰斬從刑律上就廢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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