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關於辦理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關事項的通告

「通告」关于办理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據省、市統一安排部署,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即將全面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辦理時間

2018年7月30日至9月15日,工作日內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其中:

7月30日至8月10日集中辦理在校生續貸業務;

8月13日開始辦理新生及在校生首貸業務。

二、辦理地點及聯繫方式

辦理地點:涇川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大廳內西面教育局窗口(涇川縣城北人社局辦公樓一樓)。

聯繫電話:0933-5928850

三、貸款對象及條件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高校新生和在讀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區)辦理的信用助學貸款,申請涇川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三)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校名單以教育部正式公佈的名單為準)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含預科生)。

(四)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屬涇川縣籍。家庭常住地址不在涇川縣內的本縣籍學生必須提供至少一名在本縣長期居住的直系親屬聯繫地址及方式,並須在簽訂合同時到場確認。

(五)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六)首次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必須符合以下特徵之一。

1.學生家庭屬建檔立卡貧困戶(含已脫貧退出的貧困戶);

2.學生家庭屬於農村特困戶、低保戶或城鎮居民低保戶;

3.孤兒或殘疾人家庭;

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7.同時供養兩個大學生上學的經濟困難家庭;

8.父母雙方均為下崗職工的家庭;

9.因遭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因家庭突發性變故造成人身及財產重大損失,導致經濟困難,無力負擔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的家庭;

10.其他可通過有力證據證明家庭經濟困難確無力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的家庭。

(七)共同借款人條件

1.原則上共同借款人應為借款學生父親或母親;

2.如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或者外地務工等原因確實無法到現場簽訂合同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近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貸責任;

3.如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是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戶籍與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均在本縣;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時,其年齡須在25週歲(含)以上,60週歲(含)以下;

6.未結清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高校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貸款額度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學年度申請、審批、發放。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每人每學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不低於1000元。年學費和住宿費總和低於8000元的,貸款額度按照學費和住宿費實際收取總額確定。全日制研究生每學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不低於1000元。建檔立卡戶學生根據本人意願,貸款額度可按照頂額辦理。

五、辦理流程

特別提醒:因今年開發銀行助學貸款系統更新為電子合同,只有有效身份證可讀取、掃描並錄入系統,過期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薄均無法掃描讀取進入系統,故無法辦理助學貸款業。

(一)在線申請

助學貸款辦理前,貸款學生須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系統(https://sls.cdb.com.cn/),通過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完成在線申請。

符合貸款條件第六項1—10條特徵且已在原就讀學校預申請的首貸新生(已導入助學貸款預申請系統)可提前登錄系統,進行新用戶註冊,在完善基本信息後,按提示進行在線申請,如實填寫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下載打印申請表一式一份,經學生本人簽字確認後,到所在村委會、街道辦(社區)進行審查並加蓋公章。符合貸款條件第六項1-10條特徵但未進行預申請的首貸新生及在校生,須在辦理時間段內攜帶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現場進行預申請資格審查(本縣內高中畢業考入大學的新生到原就讀學校進行家庭經濟困難情況審查並簽字蓋章,非本縣高中畢業的大學新生及在校生攜帶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在辦理窗口由專人負責審查簽字)。審查通過後,信息將被錄入預申請系統,然後即可按照上述方法進行在線申請操作。

續貸學生使用首貸時註冊的用戶名及密碼直接登錄系統,修改、更新、完善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並在“貸款申請”菜單中發起“續貸申請”,下載打印申請表一份,經學生本人簽字確認後,到所在村委會、街道辦(社區)進行審查並加蓋公章。

(二)資格審查

完成在線申請、打印出申請表並審核蓋章後,到辦理地點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辦理時須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首貸學生須提供的材料:

①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掃描上傳)(過期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薄均不予受理),家庭戶口薄原件(審查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的關係);

②錄取通知書、學生證或在校生證明原件(掃描上傳)。(大學新生提供大學錄取通知書原件,在校大學生提供高校《學生證》原件或在校生證明原件,研究生提供本科畢業證、研究生錄取通知書原件);

③高校出具的學生本學年實際應繳納的學費和住宿費證明材料原件(審查貸款額度);

④完成在線申請後打印並經村委會、街道辦(社區)審查加蓋公章後的申請表原件1份(審查資格掃描上傳並存檔);

⑤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審查資格並存檔)。

2.續貸學生須提供的材料:

①現場辦理申請手續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掃描上傳)。(過期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薄均不予受理)。

②高校出具的上學年繳費發票或學生本學年實際應繳納的學費和住宿費證明材料原件(審查貸款額度);

③高校《學生證》原件或在校生證明原件(掃描上傳);

④完成在線申請後打印並經村委會、街道辦(社區)審查加蓋公章後的申請表原件1份(審查資格掃描上傳並存檔)。

(三)簽訂合同

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學生提交的申請材料以及現場詢問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對貸款資格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由經辦人員核驗信息,掃描上傳相關材料,確認信息無誤、材料齊全後,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寫板簽訂《借款合同》。(首次申請貸款簽訂合同時,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須同時到現場簽字,簽字過程中,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所籤姓名必須與身份證姓名一致。嚴禁由除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外的第三人代替簽字;續貸簽訂合同時,由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到現場辦理即可,簽訂合同時需在代簽處註明代簽人。如學生張三辦理時,在借款學生簽字位置簽署“張三”,在共同借款人簽字位置簽署共同借款人姓名“李四(張三代簽)”,嚴禁第三人代簽。)簽字完成後由縣級資助管理中心經辦人與借款人再次確認金額、期限後,在助學管理信息系統內加蓋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公章,打印合同兩份,一份交由借款人保存,一份存檔;合同簽訂後,打印並領取受理證明。

(四)貸款審批及發放

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於10月中旬向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國家開發銀行甘肅省分行報送貸款資料,省上將逐人審查審批,通過者即可獲得貸款;學生憑受理證明到高校報到,督促學校最遲於10月10日前錄入受理證明電子回執(未按時限錄入回執造成貸款未成功的,後果自負),國家開發銀行甘肅省分行收到回執後,於11月至12月通過支付寶將貸款直接支付到學生所在高校。學生可隨時登錄個人支付寶賬號或到所在高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查詢貸款支付情況。

(五)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存檔資料

首貸學生:

1.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一份;

2.貸款申請表一份;

3.貸款合同一份。

續貸學生:

1.續貸申請表一份;

2.貸款合同一份。

(六)借款學生保存資料

1.貸款受理證明一份;

2.貸款合同一份。

六、各鄉鎮辦理時間安排

為合理分流辦理人群,確保貸款受理工作平穩、有序、高效進行,請申貸學生嚴格按照受理時限前來辦理助學貸款業務,確因其它不可抗因素需提前或推後辦理的請及時到辦理窗口協商。

續貸學生:

7月30日:城關鎮

7月31日:開發區、汭豐鎮

8月1日:羅漢洞鄉、涇明鄉

8月2日:豐臺鎮、紅河鄉

8月3日:窯店鎮、飛雲鎮

8月6日:玉都鎮

8月7日:黨原鎮

8月8日:荔堡鎮

8月9日:高平鎮

8月10日:太平鎮、王村鎮

首貸學生:

8月13日:荔堡鎮

8月14日:豐臺鎮

8月15日:黨原鎮

8月16日:玉都鎮

8月17日:窯店鎮

8月20日:高平鎮

8月21日:飛雲鎮

8月22日:太平鎮

8月23日:紅河鄉

8月24日:城關鎮

8月27日:王村鎮

8月28日:汭豐鎮

8月29日:涇明鄉

8月30日:羅漢洞鄉

8月31日:開發區

七、注意事項

1.借款人提供的所有資料必須真實有效,貸款申請填寫時必須詳細具體,家庭住址須為能找到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常住地址,鄉(鎮)住址格式為涇川縣**鄉(鎮)**村**組(隊、社)**號,城區住址格式為涇川縣**小區**號樓**單元**號(室);聯繫電話及QQ號必須是借款人常用號碼。

2.貸款完成後,學生須妥善保管受理證明(受理證明下方有支付寶賬戶及登錄密碼)及合同(部分高校學生享受校內資助時須提供助學貸款合同),防止遺失。

3.續貸學生的共同借款人若有變更,在辦理續貸手續時,學生本人及變更後的共同借款人須同時到場簽字確認。

4.借款學生隨時登陸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掌握貸款審批進度。借款學生須每年至少兩次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維護個人信息(尤其要及時更新電話號碼及其他聯繫方式),登錄次數不足時,貸款學生無法提交續貸申請。

5.學段發生變化(當年專升本或攻讀研究生)的貸款學生,須及時變更還款計劃,做延期還款處理,按照省上通知,2018年延期還款變更申請截止時間為7月30日,未按時限要求變更的,將會因財政貼息到期而產生利息。還款計劃變更須攜帶升學前學段的畢業證及升學後學段的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到縣城北人社局一樓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現場辦理。

6.借款學生個人信息和借(還)款情況將直接進入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成為借款學生的“第二身份證”。因提供虛假信息或未按時歸還本息而造成個人徵信受損後果的,責任由借款學生本人承擔。

7.頂額辦理助學貸款的學生須注意對比貸款額度與高校收費情況,及時在支付寶賬號提取冗餘貸款,作為生活費用。

8.如有其他疑問,請關注微信公眾號“涇川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進行查詢。

涇川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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