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時漢人的第一個孩子都會摔死嗎?

青雲映劍


有關初夜權的事,我認為是不太靠譜的。何以得知?從朱元璋北伐時的《諭中原檄》中就可以看出。

一般此類檄文都是歷數對方罪惡,如太平天國討清檄:"中國有中國之人倫,前偽妖康熙暗令滿州髒狗一人管十家,淫亂中國之女子,是欲中國之人盡為胡種也。中國有中國之配偶,今滿洲妖魔悉收中國之美姬,為奴為妾,三千粉黛,皆為羯狗所汙,百萬紅顏,竟與騷狐同寢,言又慟心,談之汙舌,是盡中國之女子而玷辱之也。"言辭悲痛憤恨,雖是所謂"暗令",並沒有公開的政策,檄文中也並不放過。

而我們來看看《諭中原檄》中是怎麼說的:"自宋祚傾移,元以北狄入主中國,四海以內,罔不臣服,此豈人力,實乃天授。彼時君明臣良,足以綱維天下,然達人志士,尚有冠履倒置之嘆。自是以後,元之臣子,不遵祖訓,廢壞綱常,有如大德廢長立幼,泰定以臣弒君,天曆以弟酖兄,至於弟收兄妻,子烝父妾,上下相習,恬不為怪,其於父子君臣夫婦長幼之倫,瀆亂甚矣。"裡面說的都是元人自己瞎搞,一句也沒有提及初夜權的事。如果有如此卑汙不倫之事,檄文中不會一句不提的。

也許有人會說檄文太短,只能撮其大要。然而考諸正史,如《元史》和《新元史》等,也沒有一句提及此事。不僅正史,野史中也未有提及。足見此事之子虛烏有,可能只是傳言。

當然,作為統治者,肯定佔有更多的政治和物質資源,因而也就佔有更多的性資源。這一點歷朝歷代都一樣,不獨以元為然。個人行為肯定是有的,而作為普遍的政策性的東西,肯定是沒有的。

順便說一句,上文說到太平天國討清檄,裡面說到一人管十家的事,容易讓讀者誤認為元沒有而清有。實際上這恐怕也是一種宣傳策略。清代滿漢是不通婚的,實行婚姻隔離政策。雖如此,像《紅樓夢》中那種侍女成群的情況還是存在的,所以那段話也不算完全憑空捏造。


石城大俠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聽專家來說吧,初夜權是誇張了,但蒙古人隨意佔有姦淫漢人婦女是客觀存在的。

蒙古的制度是人分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漢人(北方漢人),四等南人(南方漢人,遲於北方几十年才被征服)。

三等漢人和四等的南人,在蒙古人眼中豬狗不如,打死一個南人只要賠幾個錢而已。

蒙古王公曾經建議,為了防止漢人反叛,殺光張、王、李、趙四大姓漢人。好在當時元代朝廷也有少數漢官,拼死反對,解釋“漢人可以給你們做牛做馬”,這才沒有被屠殺。

人的性命尚且沒了,何談女人的貞操。

當時蒙古採用的是保甲制度,10戶一保,保長是蒙古人或者色目人(阿拉伯人)。

這些保長可以任意拿走漢人的財物,當然也可以搶走婦女。

其實,對於蒙古人來說,至少元代初期的蒙古人,壓根沒有貞操觀念。

以成吉思汗為例,他的第一個老婆就是他搶來的,後來又被人搶去強姦導致懷孕。

但成吉思汗將懷孕的老婆搶回來以後,不但沒有把孩子弄死,還讓他生下來當做自己兒子撫養,這就是大名鼎鼎的朮赤,欽察汗國的大漢。

在蒙古人看來,漢人既然是奴隸,霸佔他們的女人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當然,蒙古人也沒有到把每一個漢人少女貞操都搶走的地步,畢竟做事不能做太絕。

但保裡面漂亮的漢人少女,肯定優先由蒙古人或者色目人享用。

這不是野史,有著眾多歷史記載。

比如臨縣簡史就明確記載了一些漢人少女初夜被蒙古保長霸佔的事情。

其實這也不是孤立的現象。在俄羅斯的歷史中,也記錄了蒙古人搶走俄國少女貞操的慣例,當地人敢怒而不敢言。

還是以山西臨縣為例,因為蒙古人的暴行,導致出現兩種風俗。

第一叫做摔頭胎。

主要是新娘子嫁人前後,被蒙古保長糟蹋。男方家不能確認孩子是不是自己的,當年又沒有DNA技術,只能將孩子摔死,以保證血統。


第二叫做查門戶。

摔頭胎在元代後期就很少見了,但查門戶直到今天還有。

所謂查門戶,就是查看這家人有沒有狐臭。如果這家人有狐臭,普通漢人家庭會對他們敬而遠之,不讓他們承擔重要職務(村長),不讓他們參加重要祭祀,更不會和他們通婚。

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們有可能是漢族婦女婚後,被蒙古保長糟蹋以後剩下的後代。

眾所周知,漢人幾乎是沒有體味的,更不會有什麼狐臭。

但草原上的蒙古人就不同,大部分都有濃重體味甚至狐臭。

而狐臭是會遺傳的,這就成為當年沒文化的漢人識別蒙古人後代的一種方法。

其實即便是蒙古人也沒什麼,關鍵在於這家漢族婦女是被蒙古人糟蹋以後的結果,性質就不同,會被認為是雜種(話糙理不糙)。

大家如果不相信薩沙說的話,自己去翻翻看山西臨縣縣誌。

其實這種狐臭不通婚的風俗,並不僅僅是在山西西部,還有陝西北部、河南西北部、寧夏南部、青海東北以及內蒙古河套地區也是曾經存在的。


現在淡化民族歷史問題,當年蒙古人的惡行都不給說了。

其實歷史就是歷史,存在就是存在,遮遮掩掩又有什麼用處。


薩沙


謝謝邀請!我想先說說元初的“驅口”。元朝將中國人分成四個等級:一、蒙古人;二、色目人;三、漢人(指胡人漢化的契丹、党項、女真和北方的漢人);四、南人(南宋留下的漢族)。另外還有“驅口”,驅口是賤民得一種稱呼。這些賤民是蒙古和色目貴族在戰爭中擄掠的大量中原編民和戰俘,作為奴隸、奴婢、家奴;到了元朝的太平盛世時,有大量破產的編民,無奈賣身為“驅口”的不在少數。

忽必列滅掉了南宋建立了元朝,元朝建立以後,在全國推行了“十戶長制”。十戶長就是在十戶人家安置一個蒙古人或色目人作為家長。十戶長管理十戶人家的日常生活、人際交往、飲食起居等一切活動。這十戶人家還要好吃好喝的供養著,與此同時,十戶長見哪家閨女漂亮就強行姦淫,或者據為己有。這一政策推行,希望漢民族的大多數女人所生的孩子都是蒙元雜種。

為了防止漢族造反,每五家才能有一把菜刀,這把菜刀是放在十戶長家裡的,只有十戶長同意,漢族人才能生火開灶。所以漢族人把十戶長稱為“老灶爺”。女的十戶長稱為“老灶奶”。每到新年,十戶長要到縣城去彙報整個十戶人家的情況,為了讓“老灶爺”美言幾句,臘月二十三,十戶們會把好吃的送到十戶長家裡,所謂“祭灶”。如果你現在到農村看到“老灶爺、老灶奶”的圖像,你會發現圖中得人物穿著打扮都是蒙古裝。

再說“初夜權”;十戶長有這個權力,十戶人家的編民,誰娶媳婦,第一晚就是要給十戶長的。由於,元朝有這種屈辱得“初夜權”,漢人為了維護自己的血統的純淨,就把第一胎給摔死了。元朝末年,漢族人恨透了蒙古人,紅巾軍起義時,天下老百姓都收到了“麵人人”,打開一看是一封信,上面寫著八月十五月圓夜,一齊動手殺韃子(十戶長)。在那天,全國的十戶長一天之內全部被殺死。

由於歷史是當權者所寫,所以許多東西被當權者被遺忘。元朝有許多可怕的惡夢沒有被記錄下來,並不能說它不存在。清軍的著名的大屠殺“揚州十日”,二百多年的清朝統治,歷史沒有記載。但是,“揚州十日”是口口相傳,一直被中華民族給銘記在心中。


張律明


其實這都是謠言,歷史上沒有記載,不能成為事實,也許是明朝朱元璋讓人故意寫的野史。元朝固然野蠻,在政治上也確實把漢人歸到第三等人。(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北方漢人,四等南人)其實不難理解,元朝在進入中原時,色目人給予了極大的幫助,論功行賞歸到二等人也是情理之中。

話說回來,一個外來民族要佔領原住民族,光用武力和野蠻征服是不行的,就像清朝之初那樣,從精神上屈服漢人一樣,比如剃髮易服,高壓是改變不了現實的,這是歷史證明過的。元朝作為外族的侵略,當初有些政策可能不合理,不過他也是在鬥爭中成長,在管理中摸索經驗,儘管是侵略者,他從心裡也是得到大多數的支持,而不是徹底拋棄原住漢人。所以我認為元人享有初夜權是謠言。

蒙古人並不是不會管理國家,也有許多傑出的人物,比如丞相脫脫,他就對漢人儒家思想推崇備至,他的老師吳直方堪比諸葛亮的人物。他能置之不理這些奇怪的陋習嗎?(初夜權),他會及時向皇帝說明漢人的傳統觀念。這從以後清朝重用范文程可窺一斑。再比如東晉――本民族的皇族子弟司馬睿佔領江南,建立東晉之初,尚且知道利用本地人王導做依靠,難道元朝就不知道用漢人官員?

有漢人官員,這種初夜權的陋習不可能任其發展,元朝官員中也不乏漢人,他們也會修正一些制度,顯然這種初夜權的陋習不會存在,但我不否認有個別現象。畢竟腐敗是歷史通病。

綜上所述,歷史上沒有記載的事都不能成為事實,故摔頭胎之說是不成立的。


秉燭讀春秋


中華文明遺世而獨立,自黃帝以來,已歷4700多年。同時期的各個古文明早已湮滅,如今只有斷壁殘垣,長河落日,荒塚枯骨,見證著人間興廢。壽多則辱,其理所當。自古騷客多傷感,多吟黍離之悲。天道不仁,以萬物為芻狗。中國十分險惡的地緣政治環境,使得中國的亡國危機一直存在。國人不敢忘“南京之恥”,卻對多少個“長安之恥”、“北平之恥”無動於衷。我們把“半壁江山”說的太快,看的太輕,失去了歷史的沉重。

(故國回首:黍離之悲)

先民們不辭勞苦,築起文明與野蠻的分界——長城,歷代長城的總長度高達21196公里。除此之外,自商周以來,中原王朝頻頻對外發動戰爭。商王征伐東夷,取淮北地;周王南征六師既喪,昭王不返。然而,因南征挫敗而精兵為之一空的周王室,隨後又組建了六師繼續征討四方。軍國主義的周王朝,是用鐵血的征戰將自己從文明的腥膻中剝離出來,形成了文明的傲慢與偏見。文明的影響力所及,使得楚、秦、吳、越等邊遠民族都開始追認華夏始祖,以期擠入華夏文明圈,形成華夏共同歷史意識的自覺。

(共同的歷史記憶形成了民族自覺)

中原王朝強大時,周邊蠻族尚不敢起覬覦之心。然而王朝勢力中衰時,周邊蠻族開始衝擊中原的政治秩序。在一波又一波的遊牧民族的侵襲中,中原各地的諸夏國家形成原始的民族認同,華夏正是在抵抗蠻族的侵擾中才形成的超越了血緣關係的民族。

華夏民族作為文明開化最早的東亞民族,勢必會對周邊民族產生影響。蠻族雖然在輻射之內,卻在引力之外。

然而中國的征服與希臘、羅馬那樣的殺人越貨的強盜行徑不同,中國繼承了周王朝時“義利之辨”,國家對“四夷”師出無名往往會遭到嚴厲批評。

周穆王討伐犬戎就被批評勞民傷財,窮兵黷武。現在也有人認為漢武帝反擊匈奴是得不償失,實際上也出於同樣的心理。

對於蠻族征服戰爭,中國人很少以滅族收場,多委以自治,以保存當地的酋長統治秩序換來名義上的宗主地位。如唐太宗自得於“天可汗”的地位,卻引狼入室,直接造成了後來唐王朝的傾頹。

(周穆王征伐犬戎)

因此,華夏民族常“養虎為患”,“斬草不除根”,慘遭蠻族背信棄義,倒戈相向。西晉王朝的滅亡,唐王朝的衰亡即是一例。現代人總以民族平等的角度來闡述彼時的民族野心家背叛華夏的身不由己,實則是掩耳盜鈴。

文明與野蠻的分野自古已明,那是用華夏先民的鮮血築就的城牆守衛的。華夏民族的這種“義高於利”的文化性格,使得中國在面對蠻夷國家時有傲骨。“中國不言敗”,堂堂正義之師,怎麼可能會敗?

孔子對蠻夷的要求也不高,“裔不謀夏,夷不亂華”。華夏文明崇尚的“和”文化,沒有除惡務盡的性格屬性,造成的後果即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民族慘遭塗炭;後繼的唐王朝依然不改初衷,熱衷於名義上的宗主權,終於引發了安史之亂,使得東北遊牧民族坐大,四方不安。宋人承其弊,比方遊牧民族虎狼之心日盛,終於招致了崖山之戰,亡國之禍。

(南宋覆亡:崖山海戰)

元朝建立後,盛行民族壓迫,以夷亂華。說出“馬上奪天下,不可以馬上治”的忽必烈卻並沒有實際的動作,為了應付龐大的戰爭開銷,極盡搜刮之能事,漢地飽受剽掠之苦。

在文化上,元朝統一中國後,罷廢科舉,基本堵塞了漢族地主知識分子入仕之途,直到仁宗皇慶二年(1313年),科舉才開始恢復。

在軍事上,蒙古統治者於諸要衝之地,設兵鎮戍。全國統一後,忽必烈命宗王將兵鎮守邊徼襟喉之地。河洛、山東一帶為天下腹心之地,以蒙古、探馬赤軍列大府以屯駐之。江、淮以南,直到南海之地的名藩列郡,以漢軍及新附軍戍守。

在政治上,各州縣達魯花赤必須由蒙古人擔任,若蒙古人中無此種人才,可從色目人中選用,漢人不得錄用。

為防止各族人民的反抗,元朝統治者大肆搜刮民間兵器。禁止漢人持有兵器;漢人、南人民戶所有的鐵尺、鐵骨朵、帶刀子的鐵柱杖,概皆沒收。

至於其他的法律條文的民族壓迫,則更是見諸史冊,不絕於書。“初夜權”、“摔頭胎”雖未見史書記載,但以蠻族愚頑未開化的狀態,不識禮儀,應該也會存在,尤其在北方靠近京畿之地,蒙古人、色目人眾多,民族壓迫更甚。

(元朝的反文明統治)

蠻族作為一種反文明力量,它的文化落後,甚至都沒有文字,更沒有歷史記憶。因此它們是沒有歷史感的,他們早早期階段多是“無歷史族群”。

所以蠻族從不會反躬自省,卻總是遇到仇家找上門來,於是新仇舊恨,混淆不清。中華帝國就是吃了這虧,對這些蠻族不是大意輕敵、全面開放,就是嚴防死守,一味排斥。採用這兩種極端,中華帝國都吃過虧。如今中國的改革開放,與歷史上的唐朝時期的對外政策,本質上也沒有多少不同。

中國的發展從來就不是一帆風順的,從來不缺乏敵人與劫難。近人不知先輩苦難,只以為這一代遭了大災難,自卑不已,羞憤難當,於是開始自我懷疑,自我否定,往文化根子上,往民族性上,往祖墳上追根溯源,卻忽略了最基本的歷史國情。

中華文明“壽多則辱”,反思之所得應為國民正常的歷史心態尋找歸宿地,而不至於無動於衷,或者數典忘祖,將傳統文化連根拔起。

(無歷史族群:沒有文明的厚度)

有人說胡化的中國必定強大,換一種表述是,在於歷史上中的強大在於文化的兼收幷蓄與對外開放,在於制度的創新,在於經濟的活躍,在於教育的興盛,在於科技的進步,而不在於把公主送去和親,把人民送去奴役,把邊境敞開不設防;同樣,中國的衰落也不在於缺乏打家劫舍的毀滅文化,相反的是,如果沒有蠻族的入侵,中國會更好、更快的發展。

民族融合是一種必然,但是要講分寸和意願,陷入“一分為二”的思維陷阱的,分明是不知大是大非的表現。然而,如果中華文明這種對蠻族的警惕心理、排斥心理甚至是深仇大恨筆筆血債都一成不變的固定下來(中國史學發達,筆筆血案由不得蠻族不認),那麼不僅對正在擺脫愚鈍的蠻族不公平,對中華民族也是極大的傷害。正因為前世執刀所向,今生才談放下。

元朝時期的民族壓迫政策,自然是野蠻的表現,這個無須洗白,“以夷變夏”是當時的統治階層最大的統治之術。不過幾百年過去後,對這些“無歷史族群”,中國人拿著賬本去,又怎麼能說的清?四季有輪迴,天道有好還。中華帝國綿延至今,對這些蠻族(西方也算)如何對待才能既可以彰顯王道,又免遭襲擾,對如今的中國依然有借鑑意義。

在這個角度上,數百年前的“初夜權”、“摔頭胎”等事,作為歷史記憶,增進民族的警醒文化中,不能避而不談,自欺欺人;也不能自我懷疑,自我否定;也不必拿著賬本去追債——這與現代文明國家之間的侵略殺戮又有不同。

歷史的意義,在於資治當前。


而知而行


這是謠言,第一個孩子摔死就是網絡上所謂的“初夜權”,但是這個說法根本經不起推敲。


從元代各族人口分佈來看,“初夜權”亦是完全不可能之事。根據臺灣著名元史專家蕭啟慶先生考證,元代人口約為一億,而入居中原之蒙古族人至多不過三十餘萬,假設這一億總人口之中有九千萬為漢人,則漢蒙人口比例為300:1,此等懸殊之人口比例,如何行得初夜權?

再者,元代入居中原之蒙古族,大多為世襲軍戶或官員。除官員外,軍戶均按軍隊編制集中安家,主要集中於大都、河南、雲南等地。此外,根據姚大力先生考證,元代蒙古族人口分佈狀況越往南越少,鎮江府蒙古人不過數十戶,更南邊的廣州則只有數戶蒙古人。此種人口分佈如何行得“初夜權”?




你相信你祖上是shaX嗎?哪個人沒有點脾氣,對於這種奇恥大辱,難道沒有人反抗,漢人比蒙古人多N倍,這樣刺激漢人,統治者怕是shaX吧。在古代要想能夠統治中原必須得到士大夫的支持,如果有這種事,這些飽讀聖賢書的士大夫們難道不會反對?

其次,蒙古人當時本身就怕被自己的血統被漢同化,禁止蒙漢通婚,這與“初夜權”不是自相矛盾?


當然,當時漢人地位低下,受到壓迫,可能會有幾率發生奪人初夜權之事,但是絕非大規模事件!


史裡有料


元朝的時候,規定新婚之夜必須要妻子送到蒙古人哪裡三天,也就是蒙古人掌握初夜權,所有才有了摔死第一個孩子墜頭胎這個事情,歷史上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們知道在元朝的時候,漢人有7000萬以上,而蒙古才40萬,而且還有很多是居住在內蒙古東部的察哈爾和科爾沁。剩下的蒙古人絕大部分都是軍戶,主要駐紮在北京,東北和西北地區。

因此,當時有貧極江南,富誇塞北的說法,大量的財富都被送到了蒙古草原,西北和東北蒙古駐軍哪裡去了。

在關內其他地方,其實蒙古人的數量都非常稀少,更不可能去幹神馬,十戶一保甲,由蒙古人擔任保長,那樣的話,蒙古需要有至少上百萬人深入到全國各地的鄉村去才可以。但是事實是,整個南京、鎮江這樣的大城市也只有43戶蒙古人。

南方蒙古人就更加稀少了,而且初夜權、摔頭胎在任何官方史書上也沒有任何記載,包括明朝人也沒有說過這些。因此可以知道初夜權、摔頭胎這些都是編造出來的。

在整個元朝,蒙古軍隊也面臨著相比比較嚴重的邊防壓力,在西北地區集中了主力部隊對抗,在西北地區和中亞部分地區的察合臺汗國,在東北壓制當地的女真部落,在北京擔任皇帝的衛戍任務,那有時間滿中國的跑去搞什麼初夜權。


深度軍事


謝謝邀請。這個當然是謠言,而且是和所謂的“初夜權”聯繫起來的謠言。

我先來說說謠言的具體內容:元朝規定十戶為一甲,甲長由蒙古人充當,而甲長對漢人娶的妻子享有初夜權,三日後再接回。所以為了保證孩子得血統純正,頭胎要摔死。

首先,規定十戶為一甲就不可能,因為蒙古人和漢地人口的比例是完全失調的,像元史教授韓儒林就以南京、鎮江舉例,集慶路的戶口有225424戶,而蒙古人只有14戶;鎮江路100065戶,而蒙古人只有29戶,而溧水和溧陽兩個縣就沒有蒙古人。所以,蒙古人根本就沒有這麼多甲長來執行什麼初夜權,摔頭胎根本就無從說起。

第二、這個謠言還有一個漏洞,就是此謠言將宋朝的保甲制度套用到元朝的頭上,而元朝大部分時間的基層制度並不是保甲制度,而是村社制度。

那麼元朝有沒有實行過保甲制度呢?

《元史》確有記載。在元朝與南宋的進行軍事對抗時候元朝確實在一些地方推行過保甲制度,但是主要提供力量也是當地人,並沒有說一定是讓蒙古人當保長。就比如說在《元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五十五·陳天祥》中,此人就推行過保甲制度,大家注意史料,陳天祥帶兵進城的時候只有十個人,從上下文來看,陳天祥讓當地百姓打造兵器設保甲用以自衛,而且他還帶領當地的土兵攻打擾亂地方的土寇。所以,即便是元朝只在國初推行過保甲制度,其甲長也是由當地人來充當的。

天祥領軍士才十人,……。天祥命以十家為甲,十甲有長,弛兵禁以從民便。


但是這是戰亂時期的非常舉措。而元朝大部分時間段實行的是村社制度,在全國範圍內推行,就是五十戶為一社,設立社長,而社長的人選是由當地人選舉產生。這在《元典章·卷二十三·戶部卷九》有記載。

諸縣所屬村疃,凡五十家立為一社,不以是何諸色人等,並行入社。令社眾推舉年高、通曉農事、有兼丁者立為社長。



第三、元朝的官方意識形態受理學的影響,就是在這個大背景下,元朝開始從法律上要求婦女要守護“貞潔”,並鼓勵婦女自發的守護“貞潔”。這記載在請看《元典章·卷十八·戶部卷四》。

夫亡守節之婦,有司為之旌表門閭,朝廷每降德音,其於義夫節婦未嘗不為之褒諭,所以重風化之原也。

所以,元朝政府在鼓勵“守貞”的行為同時,根本就不會再實行什麼初夜權這種有悖人倫的事,除非這個政府根本就是集體得了精神分裂。


第四、這個謠言最不可思議的就是摔死頭胎,大家想想看中醫在這個時候難道連下孩子的辦法都沒有,一定要把這個孩子生出來再摔死?

最後,我要說的是這個謠言的大肆傳播,可能是受到了太平天國運動的影響。我請大家來看看蕭朝貴和楊秀清寫的討清檄文中的一句話,大家可以聯想一下。

中國有中國之人倫,前偽妖康熙,暗令韃子一人管十家,淫亂中國之女子,是欲中國之人盡為胡種也。


論史


元史比較冷門,名字又長,很多人都不太瞭解,對元朝的印象基本都是人云亦云以訛傳訛,什麼初夜權、摔頭胎,什麼九儒十丐,什麼四等人制度,什麼殺人賠驢價,什麼五戶十戶一把菜刀,什麼殺漢人五大姓氏不許漢人起名字等等,一直以來,這些謠言都很有市場,盛久不衰,而且,真正認真科普的也是努力的用史料科普了,但收效甚微,還是該傳播的繼續傳播,甚至有些偏激者會對科普者惡言相向。

這是挺讓人無奈的事實,小滿不是元粉,也不是蒙古人,從來不粉任何朝代和人物,只是客觀讀史而已,不會為了抹黑而造謠,也不會為了讚美而杜撰。

元朝就是一個歷史朝代而已,有他的黑暗,也有他的積極進步,不能把他妖魔化。比如這個初夜權和摔頭胎的傳言,很多答主都解釋過了,最早出自《燼餘錄》,相傳是宋遺民徐大焯所著,在清國光緒年間才面世。

北兵之禍,殺戮無人理,甚至縛稚童於高竿,射中其竅者賭羊酒。亂後撿骨十餘萬,葬於桃塢西北周書橋,題名曰萬忠。鼎革後,編二十家為甲,以北人為甲主,衣服飲食惟所欲,童男少女惟所命,自盡者又不知凡幾。……鼎革後,城鄉遍設甲主,奴人妻女,有志者皆自裁。

就是這本所謂宋遺民所著的書,在明國的時候沒人聽說過,在清國時沒人議論過,直到清末光緒年間才突然問世,怎麼都讓人覺得詭異,所以才有人認為是革命黨為了宣傳大漢族主義而偽造的。

保甲制度是北宋的產物,並不是元國的制度,元國實行的是村社制,就是本地人推舉當地德高望重的鄉老擔任社長,協助政府交糧納稅、教化民眾。

從保甲制這塊看偽造者也不熟悉歷史哈哈。

蕭啟慶先生考證,元國時期人口大約有一億兩千萬,進入中原的蒙古族人不過三十餘萬,看看這個人口比例如此懸殊,怎麼行使初夜權?豈不是要蒙古男性個個精盡人亡?

姚大力先生又考證,蒙古族人口分佈越往南越少,鎮江府蒙古人不過數十戶,廣州只有數戶,這樣的人口分佈,怎麼行使保甲制度?怎麼行使初夜權?

韓儒林先生也對燼餘錄做過考證,不說北人是不是就代表蒙古人,就以南京、鎮江為例,集慶路民戶凡二十二萬五千四百二十四,其中蒙古戶只有十四戶;而潥水、潥陽根本沒有蒙古人;鎮江路十萬六十五戶,蒙古人二十九戶。集慶鎮江是當地要衝,蒙古人還這麼少,可見其他落後地方,根本不會有那麼多蒙古人去當甲長行使初夜權。


初夜權都是謠傳,隨之產生的摔頭胎更是無稽之談,讀史要客觀,對史料也要分析,不能以偏概全,為了黑而誇張,那顯然不科學,更不要無腦的不分辨就跟著傳播,就算不看書根據常識也能分辨呀,蒙古人是特權階層吧,欺男霸女也得那個男女的顏值值得去欺吧,選大小老婆不得奔著漂亮的選?如果真的有初夜權,讓他們去睡那些平民的新娘,恐怕不會有人覺得是美差,畢竟新娘不是都和電視上演的那樣如花似玉吧,特權階級又不是幾輩子沒見過女人,為了完成任務而去睡,怎麼睡的下去啊!


所以,稍微思考一下就會明白所謂初夜權摔頭胎都是誇張的謠言,純粹是某些人為了黑而黑!


請大家多多關注喜歡少族歷史後宮八卦的蠻大人小滿,謝謝!

歡迎賜評!


猴格大人


在小編看來,這種理論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據有關專家學者的考證,元朝時的人口大約在一億左右,其中蒙古族人不過才三十萬。在這個數據下,就算剩下的不全是漢人,可怎麼說至少也有九千多萬吧?我們可不要太小瞧了自己的祖先,如果真是遇到大規模被搶第一次,估計早就爆發起義戰爭了。

禮教既然能夠讓人將自己的骨肉摔死,也絕對可以鼓舞人們奮起反抗。

另外再來說題目中漢人新婚沒有初夜權。

當時為了體現蒙古族人的尊貴,漢人的女子便主動將自己的第一次獻給他們。先不說人口比例的問題,就單是蒙古人的分佈也不過在大都、河南、雲南等地。江南附近幾乎全部都是漢人,再往南走的話,到了廣州一帶,蒙古人的數量就更加稀少了。

試想下,在這種分佈下,就算真的有人這麼做,那也絕對不能說這是一種風俗,因為這並不具有代表性。

還有,自古以來統治中原的如果不是漢族,必然會賄賂亦或是討好漢族的士大夫。為何?

因為這個群體的人們還是很強大的,口誅筆伐之下,幾乎就沒有君主能夠扛得住可能成為千古罪人的壓力,而去得罪他們。

問題中的做法完全違背了漢人的禮法,倘若真發生的話,這群飽讀詩書的士大夫絕對會第一個坐不住的。

最後,當時的蒙古人也害怕自己的血統被漢人所通化,因此是禁止蒙漢通婚的。這件事是正兒八經寫在正史之中的,可信度還是蠻高的。

所以說,摔死孩子這樣的言論,就算不是假的,也是極少數人做的事情,倘若將其放大稱之為風俗的話,那就太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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