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唱的人把一首歌唱火了,原唱的人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Belanov


要感謝這位翻唱的歌手

汪峰在《歌手2018》裡就是這樣的角色。

網友一直調侃的汪半壁,在這檔節目中讓人尊敬。第一期唱了自己汪峰式搖滾歌曲《無處安放》;第二期頑皮的唱了二次元洛天依的《普通disco》,一改往日的皮衣皮褲,刮掉鬍子穿上球衣和T恤的年輕造型,但還是有太重的“汪峰的痕跡”。


從第三期開始,汪峰開始普及好歌曲。

第三期的冷門歌曲《下墜》。

讓路人對汪峰有了敬意。這首歌是時劍波所作,也被汪峰請到了現場,還在演出之後向大家介紹了作者,能夠感受到汪峰對於作者的欣賞,也希望這個機會讓更多的人瞭解他。作為同是音樂創作者,並且經歷過低潮的汪峰明白這些努力的音樂人需要被更多的人所知曉。


嘴碎的老漢


我記得我是歌手的時候李克勤演唱了薛之謙的《你要我怎樣》 但是我是歌手這個節目的影響力還是很廣泛的 瞬間薛之謙的這首歌就火了 薛之謙之後的態度也是非常感謝李克勤 只要唱火了之後不以此來商演獲利 我認為都是可以的

還是一件事情就是旭日陽剛以唱汪峰的《春天裡》火遍全國 甚至上了春晚 但是在那以後 他們並沒有進行自己創作 繼續以汪峰的歌進行商談 最後被汪峰以侵權告上了法庭 到現在銷聲匿跡

兩件事情對比一下發現 人啊 還是要有一顆感恩的心 更要不斷的豐富充實自己才不會被淘汰


林夕即是夢


一般能成為原唱,聲音肯定也不差;翻唱能成功,證明作品本身也有亮點;一般來說,翻唱最大的成功在於重新編曲!很多翻唱歌手的聲線和原唱其實差不多,沒有誰好誰壞,但是經過各種版本的重新編曲,賦予了原版沒有的味道。至於原唱是什麼感覺,我覺得還是欣慰多一些吧,太計較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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