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亞迪 的11億廣告業務 款項,應該跟誰要?

近日,比亞迪合同詐騙案將比亞迪推上風口浪尖,成為汽車圈、廣告圈、媒體圈共同關注的焦點。

比亞迪 的11億廣告業務 款項,應該跟誰要?

在過去3年中,有30多家廣告公司跟“雙面嬌娃”李娟合作,從事比亞迪的品牌推廣活動,而其中,大部分廣告商尚未拿到相應的業務款項,累計接近11億。如今李娟被捕,比亞迪官方否認李娟身份,並拒絕承擔鉅額款項,涉案的廣告公司們欲哭無淚……在這一奇案中,涉事方各執一詞,幾乎都說自己是被騙者,那麼到底是誰在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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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需從6月13日比亞迪發佈的一份聲明說起。

6月13日,比亞迪稱“公司發現有不法單位或個人偽造我公司印章、冒用我公司名義開展廣告宣傳類合作業務,我公司已向公安機關提交材料”,並表示“犯罪嫌疑人冒用我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與我公司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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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比亞迪再次發佈聲明,提到犯罪嫌疑人的名字為“李娟”,並稱李娟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8天后,比亞迪發佈第三份聲明,將事件經過披露得更為詳細具體。聲明基本內容可概括為,李娟是一位“雙面嬌娃”。在聲明中,比亞迪表示,“之前李娟與任何單位或機構簽署的合同,比亞迪均不知情,也與比亞迪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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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比亞迪聲明的原委,大致意思是:

“雙面嬌娃”李娟既冒充比亞迪官方、又冒充供應商,欠款11億跑路,偽造公章操盤三年,比亞迪卻毫不知情?

網友紛紛表示:這一說辭似乎並不具有說服力。

李娟雙面嬌娃身份坐實——多重身份任意切換

一方面,在2017年5月李娟以供應商的身份,使用上海雨鴻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名義,以自有資源(廣告及活動)試用及免費使用為切入點,主動與比亞迪聯繫並開展免費廣告宣傳2018年4月,李娟使用上海雨鴻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名義,以資源贈送及優惠價格的方式,推進比亞迪與阿森納足球俱樂部之間的廣告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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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李娟對外聲稱是比亞迪派出機構,並冒用上海比亞迪華東區市場部總經理的身份,用偽造的比亞迪印章,以比亞迪名義,與多家單位及機構展開廣告宣傳類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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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位涉事廣告公司負責人表示,除了2016年早期接觸過李娟,對方給出抬頭為

“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華東區域市場部總經理”的名片外,李娟再未給出相關名片,並一再表示要低調。

李娟當時對外聲稱,自己和比亞迪集團原有的營銷團隊存在競爭關係,正在自立門戶。

多名廣告商表露:他們並未給過李娟好處,因為他們本身也沒收到多少錢,實在無法理解,李娟如果是騙子,她圖什麼?這是個謎題。

李娟近日已經以1200萬元的房產來源不明為由,向警方“自首”。

比亞迪 的11億廣告業務 款項,應該跟誰要?

7月16日下午,捲入此案的4家廣告公司——競智、速肯、威瑞以及雨鴻,接受了媒體採訪。多家涉案廣告公司負責人堅稱,比亞迪總部不可能不知情

具體理由包括:

1.廣告公司組織多次全國範圍內、跨城市的試乘試駕活動,當地經銷商十分配合。

2.廣告公司落地過多次C、D級車展,幫助比亞迪現場銷售汽車;同時,他們從車展主辦方處得知,2017年前,主辦方都直接與比亞迪總部溝通對接。此後,便開始直接對接國金比亞迪。

3.今年6月,上海雨鴻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上海雨鴻)商務總監汪曉婷、李娟及廣告公司代表,曾一同去過深圳比亞迪總部。彼時,深圳比亞迪銷售公司的工作人員何宏雨、牟曉萌、孫斯聞對部分涉及到2018年上半年上海地區採購業務投放,進行了簽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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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列的神操作,讓涉事的廣告公司們目瞪口呆,項目也接了,宣傳也做了,錢也墊付了,卻告訴我一切都是假的??那麼11億鉅額欠款到底由誰來買單?

廣告公司:現階段無意追責李娟,希望比亞迪支付款項

目前,比亞迪的態度也有所鬆動,深圳比亞迪在官方微博公佈的發給廣告商的告知函中的說法是:

1.比亞迪是案件受害者,已經報案,望有關公司儘快報案。

2.比亞迪願意與相關公司溝通,並按照警方針對事實和金額的核查認定,與相關公司商討合理解決方案。

3.歡迎相關公司聯繫比亞迪,當面溝通,即日實行預約,並由比亞迪集團採購部總經理接待。

比亞迪 的11億廣告業務 款項,應該跟誰要?

此案件仍在發酵,至於最後比亞迪官方與數家廣告公司將如何調解,將持續受到業界關注。值得強調的是,雖然涉事多方各有說法,但此事的真相顯然不像表象這麼簡單,誰是真正的受害者,誰是背後的操盤者,都有待考證!

不過,網友們的態度十分明確:既然宣傳活動都做了,該填的坑還是得填上,該補的賬也得補上,該給乙方的公道還是得給,這個大鍋不能甩給乙方的廣告商們來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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