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車租賃約60個融資項目逾期 壞帳風險高達60億元

獨家|中車租賃約60個項目逾期 壞賬風險達60億元

本報記者 於晏非 郭婧婷 北京報道

作為央企中國中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國中車,601766.SH)的全資子公司,中車投資租賃有限公司(下稱中車租賃)金融業務的損失有進一步擴大跡象。《中國經營報》記者經多方採訪獲知,截止到目前,中車租賃約有60個融資租賃項目出現逾期,逾期應收款約60億元,平均每個項目損失約為1億元。

此前,本報曾對中車租賃經營業績虧損進行過報道,當時出現的壞賬損失約為50億元人民幣。與此同時,中車租賃的業務也已經基本處在停擺的狀態。

就中車租賃鉅虧原因和相關責任人處理,《中國經營報》記者函詢中國中車宣傳部,回應稱,“目前中國中車已經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內部規章,就中車租賃鉅虧事件做出相應處理”。但是就具體處理情況,中國中車沒有做出更多說明。

虧損加劇業務停擺

中車租賃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透露,2017年,中車租賃虧損超過10億元(詳見《中車租賃鉅虧黑洞 國資或存50億元損失風險》),上述60億元逾期應收款,壞賬風險已經極高。按照中國中車初步計劃,中車租賃已經著手將60億元逾期應收款分年度進行提取減值,在3~5年內“消化”完成。

中車租賃是在南北車合併後,由原南車投資租賃有限公司(下稱“南車租賃”)、原北車投資租賃有限公司(下稱“北車租賃”)業務重組合並組建的,是中國中車一級子公司。

就中車租賃現狀,原北車租賃人士對《中國經營報》記者透露,目前中車租賃的主要業務已經基本處在停擺狀態,公司已經進入深度調整期。中國中車計劃將中車租賃改組為資產管理公司,專門處理壞賬。

這位人士還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目前正根據員工意願,將員工分流至新成立的中車金融租賃有限公司(下稱“中車金融租賃”)、株洲電力機車有限公司和中車物流公司。

中車租賃的主要業務為融資租賃,即以中國中車製造的軌道交通產品、大型裝備、城市基礎設施、工程機械、新能源汽車等為主要方向,為其他企業提供融資租賃平臺;資產管理以租賃資產為基礎,通過與相關債權人、債務人的資產處置及整合,盤活存量資產,增加中國中車盈利途徑。

上述原北車租賃人士還對《中國經營報》記者稱,中車租賃早年在開展業務時,對業務對象資產評估不嚴,對其償還能力過於樂觀預估是導致當前鉅虧的根本原因。他說,“目前約60億元的逾期應收款,最終能收回多少很難說,成為‘壞賬’已經是大概率事件,如最終無法收回,只能是股份公司買單”。

“特殊”情況

原南車租賃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透露,南北車合併之前,原北車租賃採用的一直是“用增量盤活存量”的經營思路,在“做增量”的過程中,原北車租賃對交易對象的審查又不夠嚴格。這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合併之後中車租賃在業績上的嚴峻現狀。

記者瞭解到,2014年9月,國資委在巡視中國北車後,就曾指出北車租賃多項違規,國有資產存在重大損失隱患。上述南車租賃人士還對《中國經營報》記者透露,當前中車租賃60億元逾期應收款中,超過8成都源於原北車租賃。

他還透露,在南北車合併時,南車租賃曾看到了北車租賃問題的嚴重性。據此,時任南車租賃董事長王石山曾一度反對將南北車租賃公司合併,但是最終無果。

此外,《中國經營報》記者還了解到,原中國北車每年給原北車租賃的利潤指標較高,一般要比基準利率上浮10%~20%。這意味著,原北車租賃的融資租賃業務,必須至少達到年化收益10%以上,才能完成業績指標。前述原南車租賃人士認為,要達到這樣的收益,只有做風險相對較高的民營企業項目,才能達到。

“北車租賃開展的很多項目,都是信用程度較低的民營企業。事實證明,這些企業除了首期租賃直接扣除外,後續租金再也收不到了。”他說。

原北車租賃人士對《中國經營報》記者確認,除上文提到的多做業務,用增量盤活存量的政策加劇了北車租賃損失風險外,中國中車內部的高息貸款,讓企業同時失去成本優勢。

他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南北車”合併組成中國中車之後,中車財務有限公司代表中國中車,從資本市場獲得金融機構低息貸款,而後再將其提供給中車租賃使用。不過,在這轉手過程中,中車租賃並沒有得到更多的利息優惠。

他透露,中車財務有限公司對兄弟公司的貸款加價,使其可以每年獲得客觀的利潤這也使得中車租賃失去了成本優勢。 “中車財務公司多收的‘三五斗’,成為壓垮中車租賃最後的一根稻草。”他說。

未做進一步說明

6月20日,審計署發佈《中國中車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審計結果》(下稱《審計結果》)。《審計結果》稱,“2016年,中國中車所屬天津南車投資租賃有限公司等兩家企業少計提壞賬準備,多計利潤5.16億元”。中國中車方面則做出回應稱,“中國中車已組織相關單位補提了壞賬和存貨跌價準備,修訂了相關減值準備管理辦法”。

不過,在《審計結果》中,並未包括原北車租賃業務虧損的狀況。

一位權威消息人士曾對《中國經營報》記者透露,2017年,國家審計署組成獨立審計組專項對中車租賃進行了兩個月的審計,發現中車租賃與租賃對象的合同超過一半不規範,審計署認定中車租賃大約有70億元項目逾期,其中大約有50多億元存在風險,“當時,審計署曾要求中國中車啟動問責機制,”他說。

對於中車租賃虧損的管理責任,目前僅停留在行政處分上。中國中車相關人士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證實,2018年初,中國中車決定給予時任中車租賃總經理董倫雲行政記大過處分,他同時被降為中車租賃副總經理,專門從事債務清欠工作。同時,北車租賃第一任總經理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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