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規丨美國移民官權力增大,可直接拒絕你的申請!

重磅新規丨美國移民官權力增大,可直接拒絕你的申請!

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發佈一項政策備忘錄,加強移民官的自由量裁權;從9月11日起收到的申請,如果沒有提交全部證明文件或所提供材料不合要求,可以直接拒絕,不必先寄發補件(RFE)或否決意向(NOID)通知。

新規涉及的移民申請類別,包括各類非移民簽證/身份以及移民申請,例如:外籍勞工H-1B申請及延期與轉換,商務及旅遊簽證(B-1/B-2)轉換學生身分(F-1/F-2),跨國公司經理簽證(L-1),藝術家簽證(O-1);還有親屬移民(I-130)、職業移民(EB類)、調整身分(I-485)等。

重磅新規丨美國移民官權力增大,可直接拒絕你的申請!

移民局說,根據加州和紐約法庭發佈的初步禁制令,新規不會改變有關DACA裁決的RFE和NOID政策及做法。

新政策為移民官恢復全部裁量權,使他們不必先發出RFE或NOID即可拒絕申請、陳情和要求。這是為了阻止用瑣屑或空洞申請“佔位子”,並鼓勵申請人一次性提出規定的證明。

如當事人沒有申請福利或要求的合法基礎,或申請的福利或救濟計劃已終止,移民官可拒絕申請;如申請福利時沒有出具所有規定的證明,移民局也可以無法建立資格拒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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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局長西斯納說:“移民系統對瑣屑或無理要求不堪負荷,經由這個早就應該採取的政策改變,移民局為我們的移民官恢復全面裁量權,以駁回對移民福利不完整和不合資格的申請和請願。”

西斯納說:“這樣做將能阻止企圖利用這個系統的瑣屑和空洞申請,確保我們的資源不致浪費,最後改善本機構完全依法有效和公平裁決移民福利申請的能力。”

2013年的政策備忘錄,基本上限制移民官未發出RFE或NOID即拒絕申請的權力,規定當事人提出申請時出具的證明如未能建立資格,除非“沒有批准的可能性”,應先發出R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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