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拒收現金

近年來,非現金支付方式在我國廣泛應用,但不少消費者反映,曾在旅遊景區、餐飲等商戶消費時遭遇拒收現金。相關部門調查顯示,在受訪的 2 萬多個商戶中,近 4 成表示過去1年中曾“拒收現金”;在受訪的3萬多名消費者中,超 3 成反映在過去 1 年內經歷過“拒收現金”。對此,中國人民銀行13日出臺整治拒收現金公告,鼓勵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諧發展,保障消費者的選擇權。

重點整治哪些領域?央行表示,將對行政事業、公共服務、大中型商戶進行重點關注,對不正當競爭、惡意或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那麼將如何整治上述領域?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要求或者誘導其他單位和個人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任何單位和個人存在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自公告公佈之日起一個月內進行整改。在接受現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勵採用安全合法的非現金支付工具;經自願、平等、公平、誠信協商一致,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方式、無人銷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履行法定職責,且不具備收取現金條件的,可以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推廣非現金支付工具時,不得炒作‘無現金’概念。”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自助服務、網絡政務等場景可以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不過,各地在建設智能化、信息化城市過程中,要注重保障全體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全社會自覺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的良好氛圍。央行稱,正在加緊研究操作細則,協調相關部門共同開展檢查、整治。

若遭遇拒收現金行為怎麼辦?公告稱,人民群眾和消費者發現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行為,可以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城市政務熱線、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各種渠道進行投訴、舉報,央行將會同相關部門及時處理。(據《法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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