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執業藥師報名資格審核

浙江省食藥監局關於執業藥師考後報考資格審查材料的說明

為規範執業藥師考試,防止考試報名中出現要求不明確、審核不準確,以及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特制定考後資格審查材料的說明,請考生自行對照,準確提供所需材料。

藥監繫統將在資格審核結束後進行抽查,對抽查中發現考生或單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不真實信息的,將按照國家和我省相關規定作出處理,並納入“信用浙江”個人信用體系和國家信用體系。

一、工作年限計算方式

1、以全日制學歷報考,工作年限自畢業證書取得之日起計算。未取得畢業證書前的實習時間不計算從藥工作年限。

2、以函授、遠程教育學歷報考,可累計計算學歷前後實際工作年限。(例:某考生 2010 年高中畢業,畢業後在某藥店從事營業員工作,2018 年取得藥學中專函授畢業證書,按照執業藥師報考條件,“取得中專學歷,從事藥學工作滿 7 年”,此考生工作年限可從 2010 年開始計算,到 2018 年年底工作年限為 8 年)。

二、工作年限證明及輔助證明材料

考生需提供考務文件中規定格式的《工作年限證明》,經報考時所在單位審核並蓋章同意。

三、報考單位資質

1、考生所在單位必須為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

2、工作單位不能直觀反映是否為從藥單位的(如 XX 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範圍涵蓋屬藥品管理診斷試劑的醫療器械單位),需提供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能反映經營範圍涉及藥品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

3、互聯網藥品交易企業,需提供《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

四、學歷證書及輔助證明

1、國內學歷:提供學歷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國外和港、澳、臺地區學歷:提供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報考相關專業目錄參考網址

http://www.zjks.com/showInfo/MoreLmshow.aspx?pLmId=81&LmId=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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