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面臨倒閉,員工如何維權?

何心蕊


企業經營不善,面臨倒閉。對於企業和職工都是不幸的事。在處理善後事宜時,應根據財力,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維權的主要依據是《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處置資產,優先償還拖欠職工工資、社保、醫保等

企業經營走向破產,一般經歷一個艱難的過程。一般都拖欠工資、社保、醫保等,這是基本民生,也是破產清算需優先保障的項目。

二、重點解決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和賠償金

企業單方解除合同,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一般要按職工的本企業工齡給予經濟補償金,有違法行為,還要有賠償金。

三、解決工傷等遺留問題

工傷人員是弱勢群體,受《工傷保險條例》的保護。如果企業正常繳納工傷保險,工傷保險承擔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企業承擔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否則,企業要承擔全部責任。

四、患病職工的醫療補助金

患病職工,根據病情,企業應給予6~12月工資的醫療補助金。

五、協助職工辦理失業保險待遇

企業破產,職工失業,雙痛苦。如果在職時有失業險,應協助職工享受待遇。

六、協助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待遇

如果企業有住房公積金,應補交欠費,幫助職工享受待遇。

職工應理解市場競爭的殘酷,理解企業的困難,與企業共同處理好善後事宜。


長白山熊貓說事


在勞動合同關係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各自的角色不同,獲得的權利利益不同,所需承擔的法律責任也不同。用人單位通過依法經營獲得利潤,對應的經營風險也由用人單位承擔。


勞動者應當依據法律規定,及勞動合同約定,向用人單位提供相應的勞動,並獲得勞動報酬。用人單位不得無故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如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勞動報酬,並導致勞動者離職,勞動者可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及經濟補償金。勞動者也可以選擇向勞動行政部門提起行政投訴,經勞動行政部門查證如實後,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

如用人單位並未按照勞動行政部門要求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向公安機關報案,用人單位已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等刑事犯罪。

用人單位經營不善,導致企業面臨倒閉危機,應當依法支付勞動者工資,並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如用人單位並未依法支付,勞動者則應及時以用人單位為被申請人提起勞動仲裁,如勞動者提起仲裁時,用人單位已經註銷,勞動者則可以以用人單位股東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共同被申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勞動報酬及經濟補償金。

另外,勞動者維權應當及時,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

如有其他疑問,請關注“在線說法”


在線說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關閉或倒閉的,除了應當支付實際工資外,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補償標準如下: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工作半年以上不滿一年的,補償一個月工資,工作不滿半年的,補償半個月工資。以上工資是指合同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實際平均工資。

所以如果公司在倒閉時能夠依法作出補償,自然是不存在維權的說法的。如果不能依法補償,那員工首先最好依託工會或者 組團與公司領導談判,如公司迴避或不同意依法補償,員工再去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部門介入。對於即將倒閉的工廠,勞動部門沒有促進當地企業發展的顧慮是能夠很熱心的站在工人一邊幫助工人爭取利益的。如果還是不能有效解決,最後的辦法當然是訴諸法律了,請律師幫忙打官司。對於這樣的案子,律師也是很樂意接的。

總之就是一句話,要合法維權,不要有過激舉動,比如打砸工廠,搬搶工廠設備物資,非法上訪等等。還有就是工友要抱團,集體的力量肯定是要大於個人。最後如果工廠有較健全的工會組織的話,最好能由工會牽頭組織維權。

以上謝謝!


流年逝水空餘恨


這個問題很模糊啊,你是要維什麼權?

雖然,公司面臨倒閉,但並未有違規行為,正常保障了員工的權益,就談不上維權了 !

1、如果工資沒有按時發放

如果公司沒有按時發放員工工資,員工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勞動法裡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要按時發放員工工資,不得無故剋扣員工工資。因此,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滿意也可以訴至法院。

2、如果公司非法裁員

按照法律規定,裁員的補償是不一樣的:

如果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員工,是違反法律的。應該是每工作一年賠償兩個月工資,以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標準。

如果公司是跟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是每工作一年賠償一個月的工資。

如果員工主動離職的,就沒有賠償。

由於問題不明確,就回到到這裡!


言而有道


首先如果公司倒閉,進行破產清算,走正常程序,員工的補償金也在這裡面,就不存在維權一說!

按照勞動法。 公司倒閉給予員工失業補償是上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以此類推!不足一年超6個月安一年算,不滿6個月按半年算!

其次如果公司倒閉了,沒有給員工補償!可以提起勞動訴訟,保留好相關證據,公司倒閉,註冊資金要撤資須在沒有勞動糾紛後的三個月後,每個地方稍有不同,可以參照當地政策!





西溝貝勒


公司倒閉分情況而論,如果是公司老闆掏空資金、挪用資金導致公司倒閉的情況,那就走法律程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如果公司倒閉確實是因經營不善,而老闆本人又一直非常好,那就幫助老闆做好最後的收尾工作,這樣的老闆一般也不會拖欠員工的工資。額外的要求也就不要再提了。

同時自己開始做找新工作的打算就可以了,憑藉自身的能力繼續找新的工作,比花大的時間追究更有效

從另一個層面講,公司倒閉不是老闆一個人的錯,公司所有人都有一定的責任,無非大小不同而已,尤其是很多中高層管理人員,他們一樣富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金香家園


有點人性好不,公司都快倒閉了,不想著怎麼幫公司渡過難關,卻想著如何維權。我不知道你要維的是什麼權!


王付軍624


應該把自己的工資要回來吧,然後跟據相關規定拿到違約金之類,把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如果老東家對自己不錯的話,如果是我的話本來就挺不容易的了,錢能不要就不要了,鼓勵老東家東山再起,自己也趕緊尋找新的工作。


綠林hao客


維權是個人利益受到侵犯後,通過相關機構,或法律程序得到合法權益。分主觀和客觀,公司要倒閉,本不是老闆的本意。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如果這時發不出員工的工資,應由老闆和員工協商解決。


樊子琴15854978971


這不是一概而論的,什麼事情都是一,是總體,二是,實體,三是各人站角度和各人觀點都不同,倒閉企業,是央企還是國有企業,集體企業,還是民營企業,和合資企業,外資企業,經濟實力的厚溥,企業規摸,原來的利潤以及年限等等,這些都取決於賠多賠少的主要分折依據,當然還有國家的勞動法有關條文。還有公司領導或老扳的氣量大小,和個人與老扳之間的關係情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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