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騰退拆遷無條件?不!全國聯動企業、養殖場……就該這樣補!

據中國環境報報道,“督察組還要殺‘回馬槍’的。”未來一段時間,“回頭看”將成為保持環保常態化的主要督察形式。近期,因為環境問題被關停要拆遷的情況此起彼伏的出現,有些有著徵地拆遷規劃的當地拆遷方又開始蹭著“違建”、“汙染處理不達標”、“手續不完整”...的熱度,違法逼迫被拆遷人拆遷。

因此,創為律師提示大家可以主要圍繞以下三個問題進行分析:

1、自己的企業是否有必要辦理諸如環評在內的環保手續;

2、若有必要而自己又未辦理,是否有補正的可能;

3、即使無法補正,是否就一定導致強制拆除而得不到補償。

環保騰退拆遷無條件?不!全國聯動企業、養殖場……就該這樣補!

首先,請大家帶著問題跟著創為律師看一則新聞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8個城市已經核查出“散亂汙”企業17.6萬家!官方人士介紹說,環保部將執行非常嚴格的銷賬制度,以“散亂汙”企業整治為例,對要關停的企業必須實現“兩斷三清”,即斷水、斷電、清原料、清設備、清場地。沒有手續,沒有治理設施,沒有達標排放的‘散亂汙’三無企業在哪裡都不應該存在。

環保治理,本身沒有錯,但現在各地的這種一刀切做法,引發了全國各地矛盾,有的直接幹起來了。

環保騰退拆遷無條件?不!全國聯動企業、養殖場……就該這樣補!

接著,我們來看看被環保規劃的企業獨白

環保查封修理廠,老闆娘怒懟執法人群,竟啞口無言!

其實這也是目前環保執法的縮影。不少地方環保部門擔心被追究責任,為了追求政績,整治手法過於嚴格、苛刻,不夠細緻,不分情形,處罰規定過於籠統,按國家標準走,但大型國有企業,比如石化、石油、菸草等等卻相安無事。所謂的環保整治,其實就是幹了一件事,對中小民營企業關閉停產!

各種限產停產,庫房的貨早已空了,工廠也停產了,客戶的單子無法完工,賠錢停產,誰來為我們的損失買單?誰來養活我們和工人?西北風喝得已經想死的心都有了。曾經國家說:要使小企業鋪天蓋地、大企業頂天立地。

小微企業雖小雖微,但在整個社會經濟中一點都不“微”,一點都不“小”。小微企業也曾為了地方經濟,為了國家發展做出貢獻,如今為了環保,又嫌我們擋路,就將我們一腳踢開,怎能不讓我們心寒,怎能不讓我們怨聲載道。

感受環保:

餐飲業服務業

1. 山東臨沂,街上不讓開饅頭店早餐店,沂蒙山區不讓煎餅店做煎餅了。

2. 河南,所有室外燒烤都不見了。有的地方的燒烤攤被強制買無煙的鐵皮燒烤架。全部煤改氣,食品漲價。

3. 上海,拆了整條小吃街,拆了很多菜市場。

4. 遼寧瀋陽,五六月份環保巡視組在的時候,燒烤停,收廢品停,買涼皮都停。巡視組走了一切照舊。

5. 甘肅,全縣不讓修車,說是噴漆汙染環境。

養殖種植

1. 四川樂山,公路直徑一公里範圍內,一戶人不準養兩頭以上的豬,一個婆婆家的母豬下了七隻小豬,只能賤賣,一隻小豬還不抵一隻雞的價。

2. 山東,因為養殖不環保,雞鴨鵝還得就地打死,不讓幹養殖業。雞蛋從開春兩塊漲到五塊了。

3. 山東莘縣,養雞場養豬場都關掉,化工廠卻開著,為了環保。

4. 江蘇南京,一不靠市區二不靠景區,鄉村地區劃為禁養區,禽畜大戶被拆九成。

5. 福建南平,豬場不管合不合格全拆了…之前推廣的一體化養殖的也全都拆了…政府補了錢,現在豬農開始各種準備買房。

工業

1. 山東棗莊,為了上環保設備花了大半年利潤,檢查合格了,環保組一來,全部關停檢查。

2. 濟南,印刷廠的電錶走一度電,罰款20W。

當然,如果可以更多的指導和幫助企業可以達到環保要求去生產,簡單粗暴地去避免關停企業,避免後期出現違法拆除行為,無論對於拆遷還是環保來說都是事半功倍。創為律師接收到的案件中就有企業被勒令騰退和拆遷其真實的原因並非因為環境不達標,有些拆遷方變相的行使自己徵地拆遷的實施行為,將拆遷“變味”引申為環保。

環保騰退拆遷無條件?不!全國聯動企業、養殖場……就該這樣補!

創為律師說法

創為律師告訴大家切忌因一紙限期拆除違建的通知而亂了陣腳,對於養殖場來說,違建的認定具有自己的特殊性,需要結合具體案例進行研究。請大家謹記有拆遷必須有補償。“先補償後拆遷”是法律規定且補償必須充分合理。

根據《畜禽規模養殖汙染防治條例》第25條,因規劃或劃定禁養區、整治等需關停或搬遷養殖場,都需要對養殖者的經濟損失予以補償

在此創為律師給大家羅列一些補償內容:土地使用權補償、養殖場廠房的房屋及其附屬物補償、停產停業損失、可移動設備的搬遷費用、不可移動設備的重置成新價、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費,以及搬遷獎勵費等。

但並非所有為了環境治理、屬於“確需關閉或者搬遷”的養殖場所都可以獲得補償,獲得充分合理補償的前提是養殖場合法經營。如果養殖場並非合法經營,缺少應有的營業執照、土地使用權證、環評許可、排汙許可、消防許可等一系列相關證照補償款就有可能會大打折扣。

環保騰退拆遷無條件?不!全國聯動企業、養殖場……就該這樣補!

簡言之,環保拆遷≠無補償。國土資源部《關於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有關用地政策的通知》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因為環境整治,經濟開發等理由限制或禁止畜禽養殖業的發展”。以環保為“尚方寶劍”肆意拆除養殖場,實際違反了相關法律精神。面對 “花式”拆遷名義,我們應當運用事實和法律,戳穿拆遷方的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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