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堅|駕車滴酒不沾,一生平安相伴

大家都知道酒後駕駛機動車是一種非常危險的駕駛行為,可是總是有些人不以為然,酒後駕駛機動車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更是對別人的不負責任,近年來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事故屢屢發生,給廣大人民群眾的財產和生命造成了慘重的損失。

百日攻坚|驾车滴酒不沾,一生平安相伴

2018年04月12日21時20分,白某某駕駛蒙XXXXXX號奇瑞牌小型轎車,沿達拉特旗樹林召鎮市府街由東向西行駛至與廣場東路交叉路口處向南左轉彎時,與沿達拉特旗樹林召鎮市府街由南向北行駛至該處向東右轉彎的郝某某駕駛的蒙XXXXXX號東風日產牌小型轎車相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百日攻坚|驾车滴酒不沾,一生平安相伴

本案中,白某某駕駛機動車,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12.69毫克/100毫升,經過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分析認為導致該起事故的原因是:白某某醉酒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之規定:白某某承擔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郝某某無責任。

百日攻坚|驾车滴酒不沾,一生平安相伴

蜀黍提示廣大駕駛員:酒後駕駛機動車會使判斷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酒後容易睏倦,表現為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為;在酒精的作用下會使人的觸覺能力降低。所以,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拒絕酒後駕駛,文明出行。

(供稿:達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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