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封路、被占道:自行車何時能和機動車同等重要?

當政府一直在呼籲大家綠色出行的同時,一波又一波的騎行者卻在為自己應得的“路權”尋找解決辦法。


騎行者談路權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但是希望卻總是落空。

道路規劃不健全

就在昨天上路騎行過程中小編親自撞上了“南牆”

罰單、封路、被佔道:自行車何時能和機動車同等重要?

夜騎過程中非機動車道突然消失,如果不是提前發現那可能就要有一起交通事故發生。

非機動車道設計欠妥

今天上午深圳交警發佈了一則去年發生的騎行事故《深圳老闆下班後騎行健身 卻因此送了命》,案情大致如下:

2017年4月16日20時許,紅某駕駛著粵BK***H小車疾馳在北環大道某電子廠路段時,黃某騎著自行車突然出現在車頭右側,紅某看見“黑影”猛地向左側打方向,但已經來不及了。“黑影”是一位上了年紀,頭髮有些發白的男子,頭部流出的血染紅了瀝青路。

經過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證實:

黃某在劃分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騎行時,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

紅某駕駛的粵BK***H小車車輛照明信號裝置存在安全隱患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

在此案中雙方都需要承擔責任和後果,自行車理應騎行在非機動車道上,但是當兩側非機動車道的圖片一經發出不禁讓很多騎友汗顏。

罰單、封路、被佔道:自行車何時能和機動車同等重要?

這樣的車道是否真的適合自行車通行?恐怕只有讓有關部門的人親自騎了之後他們才知道。

開罰單也要講道理

惡劣的道路我們暫且不提,我們再看下一個:不知道騎車的你有沒有收到過這樣一張罰單

罰單、封路、被佔道:自行車何時能和機動車同等重要?

這是一個女騎友的自行車罰單,她說自己開車都沒吃過罰單,人生第一次就給了自行車,而不走機動車道的原因很簡單:旁邊都是電驢。(當然因為電驢多就走機動車道是需要批評的。)

從最初罰單20元到現在漲到50,現在出門都要隨身帶著現金,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就要被交警攔下,小編曾經一度看到警察就感到害怕,明明自己沒有任何違規行為卻總是感覺下一秒就會被攔下來。

而這個位同樣來自深圳的騎友就比較倒黴了……

罰單、封路、被佔道:自行車何時能和機動車同等重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條規定: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

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右側行駛。

這名騎友並沒有違反規定,卻被罰款,死得冤枉。那麼多的逆行電動車交警都沒有處罰,騎友們更是被罰的委屈。

佔道

其實有時候並非我們願意騎到機動車道上,畢竟騎行肉包鐵,誰也不願意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但是遇到機動車把非機動車道當成了停車位,我們又該怎麼辦?

罰單、封路、被佔道:自行車何時能和機動車同等重要?

2015年北京一個初中生騎著自行車行駛在非機動車道上,一輛機動車佔道行駛,初中生拿出手機對佔道機動車拍照卻遭到車上3女1男的“圍攻”,稱其讀書讀傻了。

如果因為違規佔道被交警處罰過,或許他們就不會有如此理直氣壯,騎行在路上的人也不會變得侷促不安,更不會有人寧願冒險騎上機動車道。

機動車只是一部分,我相信你們也遇到過並排行走在非機動車道上的行人、並排騎行在車道上的電動車,在沒人制止的情況下一切都要全憑自覺。


波哥大市長Enrique Penalosa說過,“自行車道體現了這樣一種理念:一個騎著30美元自行車的公民和一個駕駛著30000美元小汽車的公民同等重要。”我們並不期待國家會用極短的時間接受自行車這項運動,併為它擴寬路面甚至單設道路,但是我們為了得到同等的待遇仍舊在不停地努力。

本文並不倡導和贊同自行車行駛在機動車道上的行為,請各位配合交通警察執行現行交通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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