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高價買房的人,房價降了要求開發商退房,你怎麼看?

andy160054259


合同的契約具有法律效力,誰都需要遵守。如果房價跌了就要求退房,法律嚴肅性何在,那麼房價漲了,是不是開發商也要求收回房子再度出賣一次呢。

據百家號北青社區報記者從現場一名購房者瞭解到,由於該項目的售賣價格前後相差太大,導致許多早期購房者集體要求退房:“剛開盤的時候是4萬多,現在的售價是2萬多,相差兩萬、貶了一半,你說誰能願意?”

買房是我們老百姓的一件大事,因為房價很高,總價很高,可能消耗很多老百姓的一輩子積蓄,因此買到高價房是一件焦心的事情,像北京的房價從40000多跌倒20000多,老百姓財富一下子損失上百萬元,放誰身上誰都不太願意。

但是房價下跌是市場行為,不是誰都可以左右的,怪只能怪那些炒房者把房價炒高了,讓老百姓接盤,而老百姓面對房價上漲,又不具有自己判斷能力,基於歷史印記,房價只漲不跌,結果怕房價越來越高,不斷追高買進,落進炒房者高房價陷阱。因此面對房價下跌,購房者也只能認倒黴。

香港也曾經出現過房價暴跌,購房者也要求退房,但是地產商要求購房者簽訂合同,未來房價上漲的利益歸地產商。結果購房者也只能接受房價下跌的事實,畢竟有合同在先。

避免房價暴漲暴跌,關鍵在於打擊炒房,要把炒房投機者的行為看成操縱市場,像資本市場一樣予以處罰,讓其得不償失。目前有關部門在嚴厲打擊大城市的炒房行為,這不夠,必須進一步拓展到3/4/5/6線城市,有的小縣城炒房也很瘋狂,房價漲幅絲毫不亞於大城市。


杜坤維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殷鑑不遠,在夏後之世!

發生在北京近郊通州的一場房產“鬧劇”,宣告了房價只漲不跌神話的破滅。

是這樣的:

話說,在北京近郊的通州,因為被炒房客瘋狂哄抬房價,房價從一萬多,短時間漲到了4萬多,房價翻了幾倍,創造了買房暴富不勞而獲的神話,令誠實勞動的人唏噓不已。

然而,正義到來,房產調控發威,炒房客做鳥獸散,通州的房價又快速的從4萬多,跌到了2萬多一平,價格幾近腰斬,一些以4萬多價錢買的購房者不樂意了。

於是數十名,身著印有“退房”短袖的購房者,聚集在通州K2十里春風的售樓處,恬不知恥的要求退房。

一個退房者信誓旦旦叫囂:“剛開盤的時候是4萬多,現在的售價是2萬多,相差兩萬,貶了一半,你說誰能願意?”

呵呵,真是可笑,你4萬買的房子,現在價錢跌到2萬,你不願意?

當你1萬買了房子,房子漲到4萬,賣房的房東是否也可以不願意,而讓你退房呢?

那些48元買的中石油的股票的人,當中石油的股票跌到8元的時候,股民是否也可以不願意,讓中石油退錢呢?

如果簽訂了合同,誰都可以反悔,那麼信譽何在?信用何在?還要合同幹什麼,還要法律幹什麼?

最關鍵的是你們把房價炒到了4萬,你們買房了,你們上了車,但考慮別人了嗎?那些等著買房結婚的人,因為房價暴漲而買不了房,結不了婚,他們願意嗎?

所以,這些要求退房的人,不過是些跳樑小醜,無理取鬧的典型罷了。如果他們能得逞,那才叫天理不容呢。

今天說這件事,不是討論這些無賴的行為是否合理的,而是從中看出一個被實踐檢驗的真理:就是三四線城市,即使房價翻倍,也會因為沒有真實的購買力支撐而跌回去。

最近,因為炒房客的興風作浪,全國三四線城市,甚至一些人口外流嚴重的縣城,房價都翻了倍,漲的牛氣沖天,不可一世。

似乎買了房子的人,註定包賺不賠,大有氣衝斗牛,飛上雲霄,登臨人生顛覆,直上福布斯富豪榜之勢

可是,韭菜總會有到收割的時候,黃粱美夢總有清醒之時。

通州這個比全國大部分三四線城市,都早漲過的三四線城市,已經房價腰斬了,說明什麼?

說明,別看現在很多濫竽充數的三四線城市,藉著棚改的東風,炒房客的推波助瀾,房價漲到了遠遠高於當地普通民眾承受能力的水平,即使看著熱烈雞血,也不過是南柯一夢罷了。

到時候,大潮退去,房價暴跌到正常水平,現在瘋狂接盤的接盤俠,希望不要像通州這些無賴一樣,

做被人恥笑之姿!

誰說房價只漲不跌?請看通州K2十里春風的售樓處的退房鬧劇。

誰說警告房價過高沒有事實依據?請看通州K2十里春風的售樓處的退房醜行。

誰說什麼時候買房都是正確的?請看通州K2十里春風的售樓處的退房無賴們。

輿論似乎對於房價暴漲的實例很是關注,但對於房價大跌的實例,總是避而不談,想想真是細思恐極:炒房勢力綁架了公關輿論,讓民眾以為房價只會暴漲,而忽視房價大跌的可能性。


軍輝論房


在筆者看來這種房價跌了就要求開發商退房的人都是一群無理取鬧的人,畢竟在買房的時候都已經簽過了合同,那麼肯定要按照合同履行條約,如果房價跌了就要退房,那麼房價漲了是不是就該補錢給開發商?

不過話雖然這樣說,因為房價下跌而虧本這樣的事情放到任何人身上都不會舒服,所以有情緒也是應該的,但這種情緒不能成為鬧事的基礎,想要退房那麼只能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

買房從來就不是過家家的遊戲,任何人在買房之前都應該經過慎重的考慮,對於買房之後可能出現的一切後果都要承擔的決心,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不應該為自己做的決定而買單嗎?所以買房之後房價跌了,自己虧本了,那也是因為自己決策失誤,換成投資來看的話也是因為自己的錯誤判斷受損了,但這都是自己的原因,跟他人無關。

現在的樓市已經處於一個轉型的重要期間,在這個時候房價的走勢撲朔迷離,買房的時候就更加需要小心了,買房之前一定要經過多次的思考,如果最後虧本了那也只能說明自己倒黴。


樓盤網


目前階段的房價,波動很大。有的地方階段性暴漲,有的地方則出現了跌幅。漲跌不一,給剛需購房者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到底買還是不買?買了怕房價下跌,不買又怕房價繼續上漲。



這樣難免會出現題主所提的問題,房價下跌,購房客不滿,要求開發商退還超過目前市場價值的款項。開發商不願意,購房客也不願意,糾紛不斷。可以說,購房時就已簽訂了合同,這個合同是有法律效益的,共同來約束購房客和開發商雙方的。正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房價上漲的時候,你們怎麼不去要求給開發商補差價?房價下跌了,開始要求開發商退還多餘房款?這個是不是有點過了?

那麼,怎麼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

第一,購房時多觀察,觀察什麼?觀察周圍環境,考察地段。一般周圍有學校或者醫院的,房價肯定上漲,不會下降的;或者交通便利,還有發展空間的區域,價格也不會下降。我們這裡的省重點中學搬遷,原來的爛尾樓,爛了兩年沒人問,現在價格一路飆升,關鍵是還沒房源了。

第二,處於市中心的房子,價格不會下跌。這個不用細說,各位都明白。

總之,現階段購房並非明智之舉。市場變化太大,一會風一會雨的,你根本不知道自己接下來將面對什麼?對於我們普通人來說,幾代人的積蓄買一套房,大家都不容易,一步買錯,多花十幾萬,這都是辛苦錢啊!

各位還需量力而行,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計劃,莫要盲目跟風!

我是小葉,喜歡就點贊+關注,歡迎下方評論區留言討論!


葉子說球


從另一種情形考慮,如果房屋價格漲了,開發商能要求已購房者支付房屋增值部分嗎!

答案肯定是不行的

購房人向開發商提出退房,在合同法上屬於解除房屋買賣合同。購房人要求開發商退房須符合 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的法定或者約定事由,否則,應當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合同才能變更或解除。 至於是否因解除房屋買賣合同而承擔民事責任及如何承擔,仍將取決於合同約定。

買賣公平,只要不存在合同無效或撤銷的情形,合同有效,且已經履行完畢。已購房者不得以房價減低為由提出退房。

高價買房者又退房的行為反映出現在的樓市泡沫問題,他們炒房的行為令人痛恨,目前還有許許多多的普通民眾買不到合適的房子,價格的飆升更是引發社會問題。 因此,要嚴控樓市交易,給大眾吃一顆定心丸。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看到這個問題,首先想到另一個問題,那就是股票再怎麼跌,為什麼沒有人要求原價退股票?是因為明確告之“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言下之意,股票有漲跌,漲了是你賺了,跌了也別怪我。但房市裡面有房產商告訴“房市有風險,購房需謹慎”嗎?沒有。只有告訴購房者房價總是再漲,買下來就漲,二手房的房價比新房子還貴。如果顧客有所猶豫,售樓先生小姐還不斷的勸說買房,甚至經常打電話來邀約。在這樣一片看漲的“樂觀”情況下所買的房屋,竟然大跌了,有幾個購房人心理上能承受得了?購房人找房產商論理並不違背情理,因為房產商進行了不完全真實的宣傳。至於用合同說事,只不過是為房產商的虛假宣傳“堵洞”。總的來說,房市要向股市看齊,明確告之:“房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房價雖有一天跌了,購房者無理由找房產商。


周天13568


很多人在降價就不行的行為實際上是違背了契約精神,引發一致的批評。首先,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這方面,我不想在做過多的解讀。

我們不防換個角度看一下:為什麼房價無論漲還是落,都會引發鋪天蓋地的批判。

人們的神經線一觸碰到房子的問題就會極其敏感,各種社會上的焦點問題落到底都牽扯到了房子問題,從生到死,比如說上學,求醫,結婚,就業,身份,繼承...更有無數我們所不想看到的現象充斥在身邊。

歸根到底,是因為房子已經成了人們生活的核心,一個原本不該成為核心的核心。

一個房子,如果單純靠工資,需要一個兩口之家不吃不喝只進不出的奮鬥一輩子。實際上一般是舉三家之力,幫助湊個首付,買個車,剩下的靠自己還貸。基本上房子降價致使繼續還貸保有手頭的房子超過重新買房的代價是就會存在非常大的違約風險。

漲,傷不起買不起;

落,傷不起買不起。

其實政府早已做了大量的努力——

各種形式的保障房,共有產權房,做基礎保障;

房產稅,多重限制手段做風險擴張防範;

持有登記,建、購、售金融政策把控,交易信息透明和去中介化做行業規範...

其實,問題的破局只是時間問題,最終會很好的解決,明白國家心意的人和企業早已按國家和人民意志早早地做好了鋪墊。

這一天,可能在十年內就會很快到來,放寬心。




開心的濟南


那麼,為什麼樓市中,每次降價都會有業主去要求退房呢。

其實,當中有很多的貓膩。

第一:

一部分這些要求退房的業主他根本就不是普通的老百姓,而是職業炒房客,他們買房就是為了投機賺錢的,房價一旦下降,他們就損失慘重了,當然要鬧了。而普通人只有一套房子,房價漲跌其實關係並不大,自然不會去鬧。

第二:

部分樓盤自導自演的戲碼。很多時候,樓盤比之前價格低是因為政府限價,開發商被迫降價賣,賺錢少了,自然要鬧。開發商當然不能明著對抗,但可以藉著業主來製造事端,製造一種群眾反對意見很大的樣子,來跟政府討價還價,提高當地的限價政策。

第三:

就是部分人是傾其所有的買房,他們本來資金就很緊張,一有風吹草動就容易神經過敏,這種人就是賭徒心理,房價保持上漲已經成為他們堅持下去的重要動力。現在賭輸了,自然也就撐不下去了,自然是要耍賴。


這個其實把房子換成別的東西,換位思考一下,就能明白了。

例如,你50塊錢買了一箱方便麵。第二天超市搞特價,一箱方便麵40塊錢,你回去要求退錢嗎?

顯而易見,一般正常人都不會這麼做。


濤哥談樓市


士農工商自古以來商者為歷代所不恥,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不知從何時起這種現象已經悄悄發生改變,這也許就是所謂的十年河東十年河西,商人重利,大都會使用不法手段牟取暴利!叢本案可以看出,商品明明兩萬多就有利可圖確標價四萬多,完全把良知道德拋於腦後,商人自有商人的價值但一味的唯利是圖,將會把整個社會的價值觀都帶歪了,笑貧不笑娼,重財不重德!自古以來就不乏對商人嫉惡如仇的帝王將相,有人云任何人被警車跟蹤500公里都會被貼罰單,我用此語比傷人,反觀現在對商人的懲戒就微乎其微了,所以政府必須加大力度打擊不法商人,還百姓一個太平社會,本人認為不能放任,你買的瓜不熟你找不找,你買的衣服不合身退不退,飯裡有蟲你能嚥下,賣人30賣你50你能接受?有人談契約說市場經濟,契約必須建立在公平公正,以我們個人對開發商顯然沒有公平可言,定價權在開發商而不是市場,奸商奸商無商不奸!不能任由發展必須懲一儆百!地溝油,毒豆芽,農藥菜……當今社會充滿了信任危機,在不懲治後患無窮!


jade253584385


誠邀回答:在高價買房,房子降價要開發商退房,這事感到好笑。我們在購房時候,都是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不能想退房就退房,退房都有它特定的原因;不能由先後價格為由退房。正所謂: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嘛!退房合法的原因如下:

1是:一般超過3個月開發商不能交房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而且還可以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或者支付房款利息。

2是:開發商證件不全,與買房者簽訂的合同無效合同,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繳納的房款。

3是:開發商未經購房者同意私自改變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情況,購房者可以要開發商根據合同要求退回房款。

4是: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把該房子抵押,或者又賣給其他人,這種情況可以退房。我們常叫一房兩賣。現在這種情況少見,現在買房都是直接網籤。

5是:房屋質量不合格且存在安全隱患,這種情況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

6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購房者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得到不動產權證,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現在很多房產商為了偷稅、漏稅,造成的不動產權辦理很難,這種現象是最多的。

所以要退房除非你具有這些要求,如果是因為先後房價的問題,你們是很難退房的;幾乎是沒有退房的可能。我們在買房是一定要密切關注國家對房地產調控政策,切忌盲目買房、跟風買房;要理性消費。不然造成的損失可是你喲!

鄭重提示:國家嚴格調控房產,每一個時段房價都不一樣。我們千萬不能去炒房、囤房喲!那樣會很危險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