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檢察院在一起企業濫伐林木案中探索試行 「異地修復」模式

日前,閩侯縣檢察院在辦理一起濫伐林木案中,充分運用“認罪認罰認修復”從寬處理機制,探索試行“異地修復”模式,通過實地調查、積極與企業溝通交流,對“異地修復”的整體規劃提出了改進意見,正確引導犯罪嫌疑人認識到生態修復必要性,在補植協議的基礎上承諾在其所處的礦山地區規劃修建一座異地復綠司法示範園,規劃面積27畝,造價30萬元,被告人已繳納保證金15萬元。

該司法示範園建成後,作為生態領域警示教育基地,規劃於公園內放置刻字:“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景觀石一座,提高群眾生態保護意識,兼顧司法警示效果與社會環保宣傳效果。當前該示範園整體規劃圖已完成,縣院正積極督促企業落實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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