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日本福島便池藏屍案,你有什麼看法?

九娓妖狐


這個案子實在是太有名,最初聽說的時候,覺得詭異、噁心甚至有點好笑。但是無意間又一次看到一些細節時,覺得沒這麼簡單。

福島女教員便池藏屍案,說的是1989年,福島的一名小學女教師,回到教職工宿舍後,準備去廁所方便一下。無意間低頭一看,竟然發現便池深處卡著一個類似鞋子的東西。

於是她繞到宿舍外面的便池管道旁,打開蓋子一看,竟然發現了人的腳。於是她趕緊聯繫同事,並且報警。警方沒辦法把人從管道里弄出來,所以動用了推土機把蓄糞池挖開才弄出來。

死者男,26歲,身高170cm,光著上半身,衣服被疊好抱在胸前,屍檢之後發現,死者沒有致命外傷,沒有和人打鬥的痕跡,是被活活凍死的。

按照警方的結論是,這位死者是個偷窺狂,為了偷窺進入便池,但是卻卡在裡面無法動彈,所以被活活凍死了。



這一結論有可能,但還是有疑點。首先,死者生前性格開朗,喜歡運動和音樂,平時還會負責組織一些娛樂活動,當婚禮主持,甚至還被委託去做村長選舉的演講。

這樣一個人,有沒有可能是偷窺狂呢?當然有可能,因為人的陰暗面是不會輕易展現給別人看的。

但是,我們至少可以推理出,死者並不想死。如果僅僅的偷窺,方法有很多,進入便池,應該是最“噁心”而且最危險的一種吧?更何況便池的入口這麼小,只有36cm,一個身高170cm的成年男性,要非常勉強才能擠進去。大家測量一下自己的肩寬,就知道這是多麼恐怖的事情了。一個精神正常的人,難道不知道這樣很危險?

第二點,當天上午10時,死者在失蹤前,對父親說自己出去一下就回來。大白天的出去鑽便池偷窺?不可思議。

而且,即便是忽然控制不住自己,而且知道不會輕易被發現,並且傻到沒意識到自己出不來,還有一個問題很重要:假如偷窺成功,並且也能出來,怎麼處理乾淨自己呢?最合理的辦法就是脫下衣服,藏在附近,出來之後找附近有水的地方清洗一下自己,穿上衣服還能回家。

抱著衣服下去,是不打算乾乾淨淨的出來了吧?

第三點,死者的一隻鞋子在自己頭部旁邊,另一隻鞋子卻在不遠處的土坡上。這個很怪異啊,去偷窺的話,衣服都知道整理好抱著,鞋子為什麼分散在兩個地方?

所以,死者單純是偷窺的可能性有,但並不大。



於是,又出現了一個觀點,就是死者發現了村長選舉的黑幕,很可能是遭到對方的追殺,才無意間鑽進便池躲避,凍死在裡面。

這個說法的依據是,死者的車在旁邊的停車場被發現,車鑰匙都沒有拔下來,可能是被追殺來不及了。第二點,死者可能是被人追趕,所以跑掉了一隻鞋都來不及去撿。

那麼問題又來了,死者既然有車,既然被人追殺,開車去找警察或者去人更多的公共場所,豈不是更安全?

第二,如果是被人追殺,慌忙當中必然是尋找方便躲避的地方,比如草叢、垃圾桶這樣的地方。為什麼選擇便池,

關鍵還要脫下上衣,疊好,再慢慢鑽進去……這根本不像是被追趕的人。

第三,如果真的是發現村長選舉的黑幕,村長選舉,不至於直接追殺吧?大不了找人打一頓就是了,找人追殺有點過於誇張了。

另外一個疑點就是,死者和發現他的那位女教師是認識的。死者是24日失蹤的,而當天正是昭和天皇大喪禮,女教師因為放假已經離開教職工宿舍回家,從24日到27日都不在。


如果死者想要偷窺這位認識的女教師,為什麼選擇放假日?他應該知道女教師不在這裡的。

那死者會不會是被殺之後,兇手藏在便池裡的呢?可能性不大,第一,難度太大,把一具屍體塞進這麼狹窄的便池,還要讓他把衣服抱在胸前,頭上頂一隻鞋,難度太大了吧?

第二,真有兇手的話,殺人肯定不想讓人發現,藏在這麼狹窄的便池裡,很容易就會被發現的啊!



那還有什麼可能性呢?

其實這麼幾點可以綜合推測一下:死者臨出門前說很快就回來、死者的車鑰匙都沒有拔出來、這麼冷的天脫下上衣、當天正好是放假日。

也就是說,按照死者的計劃,要完成的事情不耽誤時間。

所以,大膽猜測一下,假設死者和女教師之間有關係呢?在放假日,死者知道女教師要離開,所以去簡單告別,也有可能兩人是情人關係,小別之前溫存一下,一激動,車鑰匙都忘記拔了。

兩位年輕人膽子比較大,玩的有點過了,一個玩笑或者是忽然產生的變態想法,死者決定脫下上衣鑽進去試試,反正有女教師可以把自己拉出來。

但是很可惜,女教師發現自己沒這個本事。這時候又害怕被人發現之後斷送了自己的前程,一時害怕,決定逃離現場。

等到回來之後,才向警方報案的。

佐證這一推測的還有一個信息,那就是女教師先是發現了便池裡的鞋子,然後一個人出去打開外面的便池管道,這個太不合常理了吧,按理說發現這樣的奇怪事情,應該是尋求幫助,

哪來的膽量跑到外面打開管道呢?

還有人推測,死者很可能有一個同夥,他和同夥約好來偷窺,自己下去之後,同夥發現拉不出來死者了,所以就害怕逃跑了。

當然,這也是個解釋。



總之,以正常思維分析,當時在場的應該不止死者一個人,這樣死者才能夠放心的進去,也有充足的時間脫下衣服疊好。但是,計劃趕不上變化,人是進去了,但拉不出來了,另一個人只好落荒而逃,留著死者活活凍死。

個人意見,歡迎高手指點。


七追風


對於福島便池藏屍案疑點頗多,感覺不太可能,想否定自殺與偷窺不小心害死自己的言論,個人認為更傾向於他殺,而且是熟悉的人的可能性最大。

第一點,回顧下死者特徵,死者男性,二十六歲,生前與父母家裡同住,在核電站工作,性格開朗大方外向,曾經被委託村長選舉演講,小有名氣,死前的跟父親說一會回來,結果失蹤了四天在糞池被一名女子發現實體,據說是受冷導致肺循環受阻而死,屍體無傷痕,而且死者的另一隻鞋子是在幾百公尺外的山坡上發現。

他的性格,排除偷窺事件,家裡有父母需要照顧,還有最後事發前說的一句話,鞋子在幾百公尺外又發現了一隻,排除自殺的可能性,但是身上有沒有傷痕,然後所以判斷是熟人作案,凍死的,幾百公尺在山坡發現鞋子車子,應該是作案地點在那附近,然後運送屍體在糞池藏起來。



第二點,在看了在糞池中對屍體的描述後,感到疑惑,糞池是U型的,死者坐在便器的下方,一隻鞋子在頭部附近,上半身赤裸,衣服抱在懷裡,雙腿彎曲。

這種特別詭異的姿勢實在令人不解,人怎麼可能自己進去便池內呢,而且這種姿勢一般人再怎樣都做不出來,如果是掙扎著做出,也會在下邊憋死了吧,排除偷窺害死自己,再結合第一點中的,更加偏向於被殺然後藏屍便池內。



第三點,根據描述,當時是一名23歲的女老師在上廁所的時候,發現蹲式馬桶裡有一隻鞋子,然後就好奇去外邊汙水井看去了才發現的屍體。

最重要的第三點,心裡有很多的問題想問。不論是什麼時候屍體在便池內的,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就是,為什麼女老師發現蹲式馬桶裡有一隻鞋子後會好奇去外邊汙水井看?而且在女老師之前應該也會有人去廁所的,為什麼她們都沒發現或者發現了沒去看,而只有女老師發現了且因為好奇心所以去看了?是在女老師上廁所前才藏在那裡的嗎?又不太可能,所以這點感覺很有問題。

到現在案件還沒有清楚,類似於了無解之謎,屍體到底是什麼時候被藏在了便池內的呢,嫌疑人又怎樣把屍體運過來並且怎樣弄成這種詭異的姿勢藏起來的呢?女老師怎麼會發現了又有好奇心看這個去看這個?

個人表示很疑惑。但是最後結論只能定義為,熟人作案,覺得小編思想還可以的希望支持一下贊一個。不一樣的評論下,希望能夠一起探討,這個案件真的太奇怪了。


Vagrant默寶


最近日本社會奇案頻發。先有一位年輕的殺手在短短几個月內殺死8女1男。後有一53歲的母親自首,說在多少年前殺死了自己親生的4嬰孩。震驚之餘,筆者又想起近30年前發生的一件重大社會新聞:一位26歲的男人死在女廁所的便槽內。這位男人是他殺還是自殺還是為了偷窺而不慎死亡?種種推測加上種種說法,成了戰後日本最大的一個謎。日本的許多推理小說家之所以走上推理之路,受其影響的人很多。

事情發生在1989年2月28日傍晚6點多,在位於福島縣田村郡都路村(現田村市),村內的23歲的小學女教員A在上廁所(當時還是蹲式廁所)的時候,發現了一隻鞋。處於好奇,A再度外出檢測時,發現了男人的腿。嚇得她馬上報案。警察趕來後,發現便槽內竟然卡著一名男性屍體。怎麼拉也拉不出來,最後只好動用挖土機,才把屍體拉出來。先用水龍頭沖洗屍體,然後又搬至消防隊再度沖洗。最後是驗屍。法醫死因的結論是“凍死凍死兼胸部循環障礙”。也就是說在狹窄的管道里壓迫凍死。屍體的手腳處有小擦傷,但沒有醒目的外傷,更沒有發現打鬥的痕跡。從死後的僵硬狀況看,推側是2月26日死的。不久,屍體的身份被判明,是離現場10分鐘的在村內居住的26歲的S。警察的最後結論是:以偷窺為目的,鑽進女廁所的便槽內,因管道狹窄出不來而凍死。

為偷窺?也就是說色情面的原因,自己葬送了自己?警察的結論可信嗎?

於是,當時知道這位S的日本人開始列出自己心中的疑惑:

1,死者S在村裡與父母和祖母一起生活。是個喜歡體育與音樂的好青年。高中的時候彈吉他,還自己作詞作曲。

2,這位青年是一家與核電站有關的公司營業主任。並在村的青年會里擔任部長。還經常被邀請做結婚儀式的主持人。村長選舉,他是有力的演說者之一。這樣的人為了偷窺而鑽廁所便槽?不可思議。

3,S是在24日(昭和天皇大喪禮的當日)失蹤的。23日他還出席前輩的送別會,一直到凌晨一點離開店裡。24日的上午10點,他的父親在客廳看電視,只聽到兒子說,我出去一下就回來。

4,S的車子停在教員住宅區較近的農協停車場上。車鑰匙都沒有拔取。一隻鞋子在土坡附近被發現。這隻鞋是如何在土坡上的?

5,S的死亡被推定日為26日。從失蹤到死有二天是活著的。這二天S在哪裡?

6,這所小學校的廁所槽內管道的直徑為36公分。而依據日本經濟產業省2004-2006年的調查,日本25-29歲的男性,平均肩寬為40,4公分。S有多寬自然不清楚,但即便是同年代女性的話,平均肩寬也超過了36公分。

7,從常識看,如果是意圖性的話也會放棄的。因為太狹窄了。如果是嘗試著試試看的

話半途也要出來的。即便如此,S還是最後鑽進去了。但不能動彈,如何窺視呢?

正是因為疑點太多,當時村內的日本人發動一場解明真相的署名活動。一個月徵集到4000人,並向當地的三春警察署提出。但警察還是堅持以“無事件性”來對應,不派人搜查。

此外,S的死,還有一件可疑的事。

S是通過A的男朋友相識教師A的。以前A曾經被騷擾電話困惑過。為了援助A,S與A的男性朋友一起將騷擾電話錄音下來,交到警察局報案。但警察不受理。但據S的朋友說,S很想追查誰是騷擾的犯人。這裡,成疑的是:

1,S為什麼熱心追查打騷擾電話的人?

2,追查與S的死有什麼關係?

1989年3月2日的《福島民報》,姍姍來遲的報道了這一轟動當時的社會新聞。報道說教師A由於昭和天皇大喪禮,全國放假,她也於24-27日休假回到福島縣內的自己家裡。從報道來看,S被推斷為26日死的當天,A並不在學校。這樣看,A與S的死,並沒有直接的關係。

就在他殺,自殺與不慎死亡的推測之間,事件過去了近30年。日本社會沒有忘記這位S,時常還以此話題來說明被封存的沒有被破案的謎一樣的事件。當然,從日本人好色與變態的面來看,自己為了窺視而不慎死的可能性不能說沒有。因為就在這事件之後,日本社會又發生了至少三件這方面的事件。如: 1990年4月17日,東京都足利區西新井的一個區立公園內的公用廁所的便槽內,發現男性屍體。年齡在30-50左右。身長1米65左右。死後有1-2個月了。司法解剖的死因是溺死。

2010年5月19日,新瀉縣上越市的上稻田公園內的廁所便槽內發現屍體。警察判明屍體是本市在住的無職男性,42歲。沒有外傷,食道和胃裡發現了尿。表明是活著的狀態下進入便槽內的。而且自己進入的可能性很大。死因是糞尿大量吸入的水死。

1999年6月13日,秋田縣秋田市的下浜海水浴場停車場的公用廁所內,一名叫小助川正行的男性進入便槽內。正在使用廁所的女性聽到聲音,通報了警察被逮捕。便槽的大小正好是一個大人能進入的程度。

從這些案例看,S的死也不能說與偷窺沒有關聯。

總之,謎,依舊是謎。這些謎,倒反激活了推理小說家的思路。於是,日本的推理小說就顯得博大精深,非常耐讀。


姜建強在東京


這個事件官方最後給出的解釋是自殺,我來說幾個疑點。

1. 蹲便池的排水圓孔很小,而且每次衝完都會蓄有少量的水,正常人不會把臉湊過去仔細看裡面有沒有拖鞋

2. 退一步講就算髮現拖鞋,正常人也只會喊人或者直接報警,不會跑到外面打開蓄便池的蓋子看裡面有沒有人

綜合以上兩點,女當事人一定是事先知道蓄糞池裡有人,鑑於被害人並無外傷,更像是自願進入便池的,那麼可以推測的理由大概有兩個:

1. 女當事人與被害人之間有姦情,在宿舍被抓
奸在床,迫不得已越窗逃跑不慎落入便池。

2. 女當事人與被害人有變態性傾向,故意做這種遊戲。

至於說被害人偷窺,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不信你去鑽到蓄糞池裡偷個試試。

最後,為什麼一直說是受害人,因為是女當事人害死了他。


司馬看日本


在看了很多人的回答後,基本有了答案。他即是偷窺又是被他殺!

案子有幾個容易被忽視關鍵點: 冬天、假期、蓋子!最重要的是蓋子! 女子說她是打開蓋子發現死者的,那麼蓋子是蓋上的,而死者本人並不能從裡面蓋上蓋子!

其次是冬天,死者選擇在冬天偷窺,因為冬天糞水已經結冰,相對乾淨。

假期,因為假期沒有人,所以死者被困其中,即便呼喊也無人聽到,最終凍死。

好了,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死者是一個偷窺的慣犯。他經常採用這種方法偷窺,所以能夠熟練出入(首次的話即便理論上能進入,也是很有難度的)。他跟父親說一會就回來,是因為他對偷窺時間很有把握。其他,車子鑰匙沒有拔,跑掉了一隻鞋等等的情況不是重點,這些情況可能在以前偷窺時也經常發生,因為他自信自己很快就能回來,所以這不是大事。

但是這些說明他很匆忙。為什麼?因為24日是假期,他知道女老師和學生們馬上就要放假回家,而接下來的幾天他很可能沒有這樣偷窺的機會了。他想在假期前再爽一把。於是,他匆忙地來到糞槽,按照以前的方法順利進入。

衣服只能疊好放在胸前,因為他沒有別的地方存放,放到外邊會被發現。而且,注意這個時候是冬天,糞池內可能本來就沒有多少糞便,而且是凍住的。死者只想偷窺一會(他10點離家。中午前肯定要回去),這麼短時間內,衣服抱在胸前,不會弄髒。而鞋子放在頭邊是用來遮住臉,防止糞尿落下來弄髒自己(畢竟上廁的人不可能一直在拉尿,他就是利用間隙偷窺的。)

然而,因為死者經常偷窺,可能有女人已經有所察覺(但不知道是誰在偷窺,也不好意思宣揚,畢竟自己被偷窺了),而衡量有沒有人偷窺的一個最大的指標就是糞池的蓋子是打開的!這時候知情的女人上完廁所或者將要上廁所時發現蓋子又是打開的!於是她惱羞成怒,把蓋子蓋上了,離開了!

而 當死者完成偷窺想返回時,發現蓋子被蓋上了!他起初可能不敢張揚,想自己想辦法出去,可等他發現蓋子蓋上他是無法從裡面打開的時候,他慌亂了,呼喊救命,但是這時候已經晚了,大家已經放假了,沒人能聽到!

於是,他困在裡面兩天,被活活凍死。

順便說一句,警察調查其實已經查明真相,只是蓋上蓋子的女人不知道是誰,或者即便知道是誰,為了保護她(可能是女學生)而故意做了隱瞞。這就是為什麼警察對這個案子諱莫如深的原因了。


川子41833558


這個案子以前瞭解過。案件的疑點在於被害人也就是這位青年死者生前的口碑非常好,樂觀向上 年輕有為,死者生前的朋友家人鄰居說什麼也無法將死者與偷窺狂聯繫在一起。但是有一件事情非常可疑,就是死者生前曾經參與揭露一個村長選舉黑幕的事情,因此極有可能遭到村長的報復。

根據死者赤裸上身、雙手緊抱疊好的衣物、臉上有一隻拖鞋、案發地不遠的山坡上有另一隻拖鞋,以及死者留在案發地點的轎車和沒有拔下的車鑰匙可做如下推理。首先死者因為揭露黑幕而遭到仇家的埋伏,在逃跑過程中,死者非常慌亂來不及拔下車鑰匙,甚至下車以後跑掉了一隻拖鞋。在躲避仇家的時候,死者為避免被發現,無奈之中鑽入化糞池中。因冬天所穿衣服較厚無法順利鑽入所以自行脫下疊好。為了防止行跡被發現 死者脫下另一隻拖鞋和衣服一起拿在手裡。在鑽入化糞池後,死者發現空間過於狹小無法自行鑽出,在仇家走遠以後他為了呼救曾試圖將另一隻拖鞋扔到地面 結果拖鞋沒扔出去又砸到臉上。死者在數次呼救無果的情況下逐漸喪失體力與意識 最終被凍死。

根據其父的口供可知,死者在失蹤那天晚上曾在家看電視,看著看著忽然說出去辦一些事,離開家後就再也沒有回來。我猜測可能是死者之前就和仇家有所溝通交流。在百般思想鬥爭下,死者離家去和仇家談判 卻未想到仇家安排了殺手或者打手來報復自己 因此落荒而逃。


BobbiChau


說說我的看法,講個故事你們聽。

從前呢,有個人叫張三,媳婦翠花很漂亮,是個老師。張三還有個同事李四,質彬彬,一表人才,但內心卻很好色。李四有幾次趁張三不在就窺視和調戲翠花,翠花很苦惱就把這事告訴了自己的丈夫,張三哪裡受得了這種氣,仗著自己虎背熊腰的就在某一個下午去堵李四,打算狠狠教訓一番,沒成想,把剛下班打算開車回家的李四抓了個正著,直接把李四逮著往偏僻走準備削他,走到了一個山坡,慌忙之中李四的鞋子也掉了一隻,張三就想,你不是調戲窺探我媳婦麼,那好,你踏馬也脫光光讓我也看看,就是想羞辱李四,張三就威逼他脫衣服,李四害怕捱揍,就低下頭戰戰兢兢慢慢的開始脫衣服,脫完一件疊一件就是想拖延時間看能否看到路人以便呼救,當李四在張三的催促奚落之下脫完時候,抱著衣服瑟瑟發抖,而此時張三也害怕有人發現,就分神四周走了幾步張望了幾眼,李四抓住了一個機會,就抱著衣服趁機溜走,就這樣穿著一隻鞋深一腳淺一腳的向學校方向跑,畢竟那裡人多,獲救的機會更大一些,張三發現李四逃跑了,哪裡肯放過當然也追了上來,李四眼看著自己跑不過,突然發現了一個臭水溝口,知道這個口子可以直接通到學校廁所,於是就趕緊往裡面拼命的鑽,口子不大鑽的很吃力,但李四也知道,一旦被氣急敗壞的張三逮到的下場估計慘不忍睹,而此時此刻,張三已經追了上來,想把李四給逮出來,彎下腰去抓李四的腳腕,但臭水溝是的糞池,太噁心,手一滑只抓到了李四的鞋子,眼看讓那狗日的李四跑了,張三當然心有不甘,但看著這狡猾的李四,狹窄的洞口,又無可奈何,怒罵到,八格牙路,有本事你別出來。我就在這等著你。然後就在洞口等了一會兒,發現李四還沒有出來,突然一拍腦袋,破口大罵,認為有可能李四是鑽到那一頭去了,於是就趕緊跑進學校,準備再次去抓狡猾的李四,正是因為學校放假沒什麼人,張三才敢溜進去學校的女廁所,進去後,探頭一看沒有發現李四的蹤跡,又去每個坑位搜查,坑裡面太髒,張三正好用李四的那一隻鞋子把坑裡的汙穢扒拉開,就在他扒拉到某一個坑位時候,赫然發現了一個腦袋! 是李四,嚇得他手一鬆。鞋子也掉了下去,原來李四可能是害怕他在這邊堵自己,也沒敢馬上出去,往回爬也完全動彈不得,往前也因為空間有限,池壁溼滑,又無法呼吸,於是進退維谷,只能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溺水而亡了。當張三發現這些時,明白這下算是攤上大事了,於是只能撒腿就跑。事情本來神不知鬼不覺的,就這樣過了一段時間,可能翠花發現有段時間沒看到李四了,沒有李四來騷擾了,很開心,然後笑問丈夫是如何替自己教訓了李四的,兩口子本來就很恩愛,張三自己也不算多壞,只是想逼迫李四赤裸著身體然後羞辱羞辱而已,沒成想發生了一連串的意外,然後內心掙扎幾番,終於一五一十的道出了事情的來龍去脈。翠花覺得不可思議,但也不能透露這些事情啊,不然自己的丈夫肯定難逃一死,翠花糾結了很久,覺得心裡始終有個疙瘩,但也好奇是否事情真的如丈夫所言,這一天,她鼓起勇氣去坑裡查探,果真隱約發現了一隻鞋子,心裡一想,與其別人發現鞋子追查到真相,倒不如自己報警,畢竟自己完全不在場,而且也是李四自己鑽進去的也沒人逼迫他,這不正如他偷窺的性格? 思來想去覺得可行,然後繞到外面,做進一步的確認,直到發現了臭水溝口子隱約著的李四的腿之後直接選擇了報警。於是警察來了勘察了很久依然不得而知。

故事講完了,tsummer純手打,轉載請註明,喜歡本故事記得點贊關注喲。



我吃榴蓮不吐殼


警察認定此次事件為偷窺事故,死者偷窺未遂,對於這樣的結論簡直是無稽之談,論點如下:

第一,管道的直徑36cm,170的成年男性鑽進去,就算勉強擠了進去,應該知道自己很難再出去,為什麼要冒著被困死亡的風險去偷窺呢?更別說自殺,性格再扭曲變態也沒人會想用這樣的方式自殺!



第二,死者的車還停在案發現場不遠處的停車場,車沒鎖,鑰匙還插在上面,不遠處的土坡上還發現了死者的另一隻鞋。怎麼看都是一個倉促離開現場的樣子,試問一個要自殺或者計劃偷窺的人怎麼在大冷天把車放在幾公里外的地方自己過去呢?

第三,還有網友說他是為了躲避仇人萬不得已逃進了便池,可出於人的本能誰會把自己的頭先深入看不到底的地方呢,先下腳才是正常選擇。

所以在自我意識存在下進入便池的可能性幾乎零。

以下是自己簡單粗略的猜測:



由車子和鞋子能看出被害人是倉促逃離的現場,從身體上無傷痕看他很可能是被下了迷藥,屍體發現時是死亡了五天後,血液裡很可能檢測不出迷藥的痕跡,更何況28年前的日本呢。

被害人上半身是裸著的,衣服抱在懷裡,我想在他有意識之前他的衣服應該是自己脫下來的,兇手如果直接把衣服丟進便池很可能會堵塞便池,那樣被發現的也快,所以索性就疊放在被害人胸前夾好。

管道深有107cm,

兇手是先把被害者從頭部慢慢放入便池,上半身猾入便池,下半身起初應該是筆直或者稍微彎曲,有死者身長判斷就算腿筆直也能蓋住蓋子。兇手逃離現場後被害者在便池中甦醒,由於本能會一直往裡進,最後以彎曲的姿態活活憋死。

查看了一些資料~顯示死者與女教師是認識的關係!而案發地點是女教師宿舍~第一個發現屍體的也是女教師!還有死者生前的兩個月前死者工作的核電站出了重大事故,相關負責人也就是死者的同事已跳樓自殺,死者的死會不會和這些有關係等等,重重疑點撲朔迷離!


至於這案件真相已經很難誇過28年的歲月還一個死者公道了,這個案件疑點就連我這樣業餘的人都想出這麼多,可見當時警方並沒有盡到全力。其實不僅日本,美國以及全世界又有多少因為法證的不完善積攢了多少冤案呢?數也數不清吧。而最可憐的就是活著的家人,他們要抱著一輩子的痛苦活下去。


祈禱以後人類的文明科技進步,能給人們帶來更多的祝福吧。第一次發文~~希望大家喜歡~喜歡多點贊~💖以後更努力!謝謝~


小金子1109


我一直很對日本人思想相形見絀:日本人的腦洞真是打開……即便現在有什麼滅門案、姦殺案、、嬰兒扔水泥桶,依舊撼動不了日本便池藏屍案離奇死亡案件中最噁心的地位。


看到報道,有很多不同的分析:

1️⃣說是當年選村長髮現有內幕,被人陷害

2️⃣最最重要的說是,此人是在偷看別人上廁所中被凍死的,通過調查瞭解,他是一名非常開朗的人,非常喜歡體育運動和音樂,經常組織單位的娛樂活動,是當地非常有名的文藝人士,同事和朋友實在無法將這樣一個人和偷竊狂魔聯繫在一起。

3️⃣疑點來了,就是關於他為什麼不穿這衣服,而是要抱著,當時可是冬天,外邊的天氣是非常寒冷的,他為什麼要抱著疊的整整齊齊的衣服呢?如果有人謀殺,有這潔癖嗎?

死因:法醫給出的結果是,凍傷兼胸腔循環障礙。也就是說,死者是在狹窄的環境裡胸腔被壓迫後活活凍死的。


小編認為:死者生前進入女廁所,進行偷窺,這種變態的做法,死者偷窺未遂,自己鑽進管道卻沒想到出不來了,就活活凍死在裡面,天無絕人之路,這人絕到廁所裡了……真佩服日本民族。


是不是薛定諤的貓



我感覺對於日本福島便池藏屍案有三種看法,這兩種看法第一個是謀殺,從死者的各種痕跡中,山坡的鞋子,光著身子,抱著衣服,無傷痕的窒息死在U型便池。這個兇手很是老道,有很強的反偵察能力。



他在殺死兇手後,把所有的現場都佈置了一遍,就像白夜追兇一樣,你們看到的犯罪現場,就是兇手讓你看到的,你的每一步分析,都是兇手引導你的,這樣肯定不能破案,我感覺應該反其道而行之。


還原場景,查找死因,為何不是死在男廁錯,死在女廁所兇手在引導我們查女人,這個兇手肯定是男人,山坡有鞋,山坡不用去看了,那是兇手有意佈置的案發現場,除了一隻鞋,你什麼也看不到,光著身子抱著衣服,我們應該讓死者穿著,看看衣服上到底有什麼,便池周圍應該有痕跡,可以搜索,至於兇手還是從死者周圍人群查找。


第二個是受到驚嚇,藏匿後不慎憋死。這個判斷有點牽強,死者在山坡受到襲擊,但是閃身躲開,掉了一隻鞋,然後逃竄到廁所附近,考慮到沒什麼藏匿的地方,死者選擇進女性便池裡藏匿,但是由於太髒,他把外衣脫去,以便兇手找不到他,他可以穿著乾淨的衣服回家,但是便池空氣稀薄,而且有一定程度的甲烷,最後窒息。

第三種死者就是一位偷窺者,能把衣服脫掉,就是為了防止把衣服搞髒,至於那隻山坡鞋子是被吃屎的狗叼走的,哈哈,偷窺者沒有考慮到空氣的質量問題,最後死在便池,為了偷窺付出了血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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