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發改社會〔2018〕155號
關於吳都生態廊道全民健身區
項目建議書的批覆
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
你局《關於審查吳都生態廊道全民健身區建設項目項目建議書的請示》(鄂州文體新廣文〔2018〕47號)及項目建議書等材料均悉。經研究,現將項目建議書(項目代碼 2018-420704-88-01-027514)批覆如下:
一、項目建設地址位於吳都生態廊道範圍內,濱湖西路至黃龍路段。
二、建設規模及內容:該項目總建築面積12614 ,其中5人制足球場4片3952 、籃球場3片1695 、網球場4片2797 、拼裝游泳池1200 、中心廣場1100 、停車場1870 、供配電及照明、給排水、通風、消防、弱電等相關配套設施等工程。
三、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項目總投資估算為814.3萬元,其資金來源由市財政解決。
四、項目在具體選址和設計時,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 第639號)》中相關規定執行。
請你局據此抓緊組織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落實項目建設條件報我委審批。
鄂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5月25日
抄送:市財政局、國土局、環保局、規劃局
鄂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5月25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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