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區志》|自然環境 自然資源——土地資源

回民區南北長19公里,東西寬18公里。土地總面積18 532.24公頃。其中農用地15 114.45公頃,包括耕地1 741.74公頃,園地438.92公頃,林地8 405.26公頃,牧草地4 393.12公頃,其它農用地135.41公頃;建設用地2 583.44公頃,其中,居民及工礦用地2 252.79公頃,交通用地290.88公頃,水利設施用地39.77公頃;未利用地834.35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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