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R,一劑慢性毒藥

VAR,一劑慢性毒藥

是否喜歡VAR,取決於在你心目中,世界第一運動的核心競爭力到底是什麼。

限制了手臂,反而調動了全身各個部位的主觀能動性。以不傷害對手為前提,你可以肆意使用你的身體。在這種情況下,先天因素總是各有利弊,無論1米68還是2米02,你都有可能成為世界頂級球員。而那個重要性堪比半支隊的守門員,看似全場被動挨打,卻是所有體育項目中最為所欲為之人。

足球是自由的,它屬於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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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盃衛冕冠軍的魔咒告訴我們,哪怕你紙面實力再豪華,只要心思略有波動,便很有可能一勝難求。巴西隊在艱難取得領先之後,在五分鐘的時間裡沒有給急於扳平的哥斯達黎加人任何進攻機會,這足以說明他們巨大的實力差距。但這樣的差距卻不足以保證你在一個半小時之內攻破對手的球門。

足球充滿懸念,勝利面向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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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給足球帶來了各式各樣的身體接觸,犯規與否有時候真的說不清楚。而懸念可以讓一個單一判罰影響深遠,當桑切斯在開場僅3分鐘時下意識地抬起手臂,一張紅牌不僅讓自己休息2場,也幾乎直接決定了小組四個隊的出線走勢。

所以,裁判們的表現至關重要。

在所有體育項目中,只有足球裁判能夠和比賽融為一體。主裁判的跑動距離和方式均與一名優秀的中場球員相當;而當反越位發生,助理裁判也會伴隨著前鋒全速下底;這個時候,場邊的第四官員就像一名自信滿滿的主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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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對比賽信息的捕捉,遠遠遠遠多於坐在電視機前的我們。雖然看上去爭議不斷,但高水平的判官們一直努力在規則的框架下以人性、藝術的方式引導比賽,為比賽的繼續進行賦予正能量。

很多人不能接受,像點球這樣性命攸關的判罰也有可判可不判這一說,但自由的足球就是如此。C羅在西班牙罰球區內摔倒獲得點球,VAR沒有反對,但我相信,如果裁判沒有判罰,VAR一樣會表示支持。因為,這兩者都不屬於需要糾正的明顯錯誤。

何為草率、何為魯莽、何為過分的力量,這些都是規則上界定犯規的關鍵字。球員會在每個級別上去試探裁判的主觀判斷,這也導致大多數動作實際都在灰色地帶。何時從輕,何時從嚴,結合比賽的氣氛,運用得當便是執法的藝術。

足球是連續的,就像生活,不能假設,無法重來。你可能吃虧,也可能佔便宜,無論發生了什麼,所有人要做的就是接受過去的一切,站在新的起點上專心面對未來。

但是,VAR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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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動作被放慢十倍,無心可以變成蓄意,魯莽也有可能無比優美。一旦這些主觀詞彙無從判斷,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把全部注意力放在了那小小的接觸點上。可是,足球規則之中,哪一條是在仔細客觀地描述接觸點呢?

主裁判並沒有漏過那麼多點球,只不過他們選擇了寧漏勿判。一是怕出糗,二是避免中斷比賽。可是,比賽就算沒有中斷,爭議之後的運行狀態也變成了尬踢,所有人都在遲疑,不知道這幾十秒的比賽到底有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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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同樣的原因,助理裁判也在等待,即便明顯的越位,舉旗也要在一切塵埃落定之後。可是,陣地最前沿的拼搶碰撞往往是最激烈的,你的不作為怎麼對得起仍然在浴血奮戰的球員們?

所有的關鍵判罰,都交給了幾十公里之外那個小黑屋裡的人,他們完全與比賽割裂,我很懷疑他們是否仍然熱愛這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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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難道只有點球和越位是關鍵判罰嗎?一個誤判的任意球甚至角球,同樣會帶來進球,那麼這些判罰是否需要VAR介入?如果不介入,會帶來顯見的不公平。一場比賽就那麼一兩個進球,憑什麼你那種有被終審的資格,而我這種就沒有呢?如果介入,比賽將進一步走向支離破碎。

是的,裁判總是會犯很多錯誤(雖然其中一大部分只能叫做爭議)。我不同意“誤判是足球魅力的一部分”這樣的說法,但我認為,正如他們的著裝和執法方式一樣,裁判已經融化在了比賽當中,裁判因素也是足球場上眾多偶然因素中的一部分。有些球是否會被判點球,正如有些射門打在了門柱的內側,而有些擊中了外側。

足球為什麼踢得這麼累、這麼容易受傷還只能換3個人,且下了就不能再上?這個運動讓人熱血沸騰,很大程度上就在於這種戰鬥的狀態,以及在此狀態下所蘊含的一定程度的偶然和不公。在一場戰鬥中,沒有人能事無鉅細、婆婆媽媽地為你主持公道。放下過去、向前看,團結一心去戰勝一切,才是足球本來的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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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時候,蘭帕德是一個不能迴避的名字。對,我也覺得那是一個不可理解的低級誤判。當一個球擊中橫樑、落地、彈起、再擊中橫樑,所有熱愛球類運動,或者有點物理感覺的人都知道,這球已經進多了。裁判組那一瞬間的短路,其嚴重程度不亞於一場突然的大停電。我的意思是,VAR或者門線技術同樣也可以發生類似級別的故障。

但話說回來,因為這樣匪夷所思的判罰失誤,你們不覺得蘭帕德已經賺到了嗎?史上還有哪個遺憾被如此頻繁地提起,被全世界球迷所承擔?而面對這樣的判罰,英格蘭人所展現的高素質也令人由衷感嘆。足球踢來踢去,為了風格、為了勝利、為了民族大義,最終要贏得的不就是人心嗎?

足球不是四年一度的奧運搏命,只有它能夠像生活一樣,失之東隅收之桑榆。


最後,考慮一下它巨大的代價吧。VAR就算是個好東西,它也只能用於商業價值足夠大的賽事之中。全世界每天都在進行著無數場足球比賽,能夠使用VAR的不過鳳毛麟角。當業餘賽事中,球員唾沫星子橫飛地讓你去看甚至是一段手機拍下的視頻時,足球的價值觀徹底扭曲了。如果你肉眼看到的是3D+1080p,手機視頻大概只能類比於2D+全屏馬賽克吧?對人、對戰鬥、對生活、對體育精神……這都是一種褻瀆。

足球已經發生了器質性的病變。

也許技術的大潮不可阻擋,但我真的希望能夠多拖延一些時間。感謝各種TV,暫時,我們還有歐冠。也許是因為我帶著看一眼少一眼的心情,在VAR時代,它好像散發出了更加耀眼的人性光芒,這種熟悉的感覺讓人心裡很踏實。

VAR,一劑慢性毒藥

我仍然認為,附加助理裁判(門線裁判)的引入是一種應對判罰困難絕佳的方案。

他們明顯減輕了助理裁判的工作量,讓其可以進一步專心於越位判罰,而歐冠賽事中越位判罰的準確性確實達到了令人感動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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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站位直擊點球誤判的高發區域,在比賽不斷提速的今天,讓主裁判可以繼續發揮原有對角線跑位方式的優點,不至於為了追得太近而視野受限、干擾比賽、以及消耗不必要的精力。

是否越過門線,只是他們工作內容的一小部分。在過去,理論上站在30多米外的助理裁判需要跑得跟球一樣快才能夠在每個關鍵時刻盯住球門線。更何況,他們的注意力主要在越位線上,30米的跨度內也難免遮擋。而現在,附加助理裁判就安靜地站在5米之外,我覺得這樣的進展已經足夠。

最重要的是,這個體系保持了足球判罰在各個方面的一致性。這種一致性包括越位線、球門線的“模糊”程度,包括罰球區內外的動作識別,包括所有的裁判都在同樣的現場感知之下,更包括全世界的足球從草根到頂級,仍然可以執行同樣的判罰方式和邏輯,從球員到裁判,從技術到精神都可以繼續供我們揣摩學習。


看上去,VAR的確解決了不少問題,也足夠吸引眼球引發新的懸念,但和幾乎所有的科技產品一樣,負面影響淡淡而悠遠。這就好比動物保護組織用飛機把東北虎運到非洲去做野化訓練,顯見的他們在保護東北虎,但此過程中的環境和能源損耗,又暗中傷害了多少動物呢?

前幾天發了一篇長書摘,寫於上屆世界盃之前,意在為唱衰VAR做個鋪墊。相關的技術細節,如果您還有耐心,可以再去看看《裁判,你到底在想什麼?》。

VAR已經帶來了改變,但顯然沒有減少爭議,唯一值得沾沾自喜的,是大家終於把面目可憎、心狠手辣的裁判們關進了小黑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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