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承租企業被拆遷怎麼辦?!


土地方面補償費根據下面規定處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

這裡需要注意兩個問題: 第一,徵收土地的補償是根據土地的用途補償的,標準全國每個地方不盡相同,具體標準由省政府制定區片綜合價。


第二,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證明,如跟集體組織簽訂的租賃合同等。

總之,企業拆遷對於企業主來說是一件大事,企業拆遷補償是否如意直接關係到企業主今後的事業安排,甚至直接影響到企業主的生活。企業拆遷維權需採用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切不可走彎路,時間勝於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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