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羅:工會「蛇口模式」的親歷者和創建者!

李亚罗:工会“蛇口模式”的亲历者和创建者!

李亚罗:工会“蛇口模式”的亲历者和创建者!
李亚罗:工会“蛇口模式”的亲历者和创建者!

李亞羅

李亚罗:工会“蛇口模式”的亲历者和创建者!

在合資企業過“地下”組織生活

1982年,由香港招商局創辦的蛇口工業區已完成基礎設施建設,一片熱土呼喚著五湖四海的有志之士。當年8月,一紙調令,41歲的李亞羅離開海南石碌鐵礦,來到深圳蛇口。

當時,李亞羅和其他11位從全國抽調來的幹部被分到華益鋁廠有限公司,李亞羅任辦公室主任。這是一家合資公司,由香港招商局、香港益大有限公司、廣東省冶金廳三家單位共同投資,以生產鋁箔為主,工人多是從有重工業基礎的韶關等地招調來的。李亞羅他們到來時,該廠正在安裝設備。

憶及到蛇口之初的“新鮮事”,李亞羅饒有興致地講起他們在“地下”過組織生活的情節。

公司有7名黨員,建立了黨支部,因資方顧忌,不好公開過組織生活,開會或學習文件一般都是晚上在宿舍裡進行。一次,天氣很熱,地點改到地方大一點、有電扇的公司臨時倉庫。沒想到支部活動正進行時,香港方總經理曾生走了進來。

曾生問:“你們在做什麼?”“我們在過組織生活。”“什麼組織?”“黨組織。”“什麼黨?”“共產黨。”“我們是過來辦廠的,廠裡不允許有政治組織。”支部組織委員李亞羅一時不知如何回應。中方副總、黨支部書記解釋:“我們共產黨有一個把支部建在連隊上的傳統。哪裡有單位,哪裡有黨員,就在哪裡建立黨組織。”“可我們是合資企業。”港方總經理說。

事後,李亞羅向蛇口工業區黨委組織部彙報了此事。組織部領導說,你們沒有做錯。目前黨組織暫時處於這種狀態。不用很久,就可以公開了。

很快,李亞羅就抓住了一個“可以公開”的機會。

當時“獎金”在國營企業還很敏感,而在三資企業是常態的分配製度。華益鋁廠獎金實行不公開制。一次,曾總把獎金髮放表交李亞羅送財務,李亞羅發現,獎金最高的,正是幾名黨員。

李亞羅問:“曾生,您定的獎金準確吧?”“有問題嗎?”“為什麼這幾個人獎金這麼高?”“他們很負責啊!工作質量好。”“這幾個人都是黨員。”

李亞羅乘機“進言”:

共產黨員在合資企業是為了同心合力把企業辦好,在各個崗位上發揮模範帶頭作用。

沒過多久,曾生問李亞羅:“李生,你們黨員有什麼條件?我也可以入黨嗎?”

從這以後,華益鋁廠有限公司的黨支部組織生活完全公開了。

“在蛇口,工會的一切都為了‘維護’”

1984年8月,李亞羅進入蛇口工業區工會工作。1985年,他當選工會副主席。1991年,他當選主席。至2001年退休,李亞羅在蛇口工業區工會工作了18年。

蛇口工業區工會正式成立於1983年7月28日。在李亞羅看來,蛇口工業區工會是直接應工人維權需求而成立的,成立後一刻也沒有停止過維權。

蛇口工業區工會還在籌備階段,已緊鑼密鼓地參與調查處理了凱達玩具廠女工因反對加班而停工的事件。工業區當家人、後被稱為“蛇口之父”的袁庚批示:

加班應遵循自願原則,要找資方嚴肅講清楚,不准他們胡來。

態度鮮明支持工人,這使工會籌備組覺得“腰桿很硬”。

1983年9月7日,蛇口工業區工會成立不到兩個月,就促成蛇口工業區出臺了《關於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職工超時工作的暫行規定》,明確規定:

加班每月不超過2次,每次不超過8小時;

加點每週不超過4次,每次不超過2小時;

全月加班加點不超過48小時。

回顧此事,李亞羅總結,工會成長的土壤就是維權,不維權工會就難以生存,難以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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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庚1986年1月參加蛇口工會工作座談會 受訪者供圖

1986年1月,蛇口工業區工會提出了調處勞動爭議的“56字方針”:

56字方針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原則,嚴明公正,資方違法不馬虎,職工有錯不袒護,講究方法,適可而止,不可有利沒有節,不能有理不讓人。

“56字方針”中“資方違法不馬虎”是最關鍵的一句,表明了工會的態度,清晰了工會的立場。其中“資方”二字,在當時還是生詞、猛詞。上世紀80年代初,三資企業搶灘登陸蛇口,鬆動了計劃經濟時代一元化的勞動關係格局,出現了勞方和資方。蛇口工業區工會誕生在改革的土壤中,對工會代表誰、如何代表,自然有著革新的認識。

工會代表職工,代表的主要方式是維權。

緊抓維權,蛇口工業區工會有調處勞動爭議“三必有”制度:

一、有投訴必有調處——電話、函件、面訴4小時內(晚上或節假日則從開始上班的時間計)必須調查處理;


二、有調處必有答覆——一般事件7天內、大要事件20天內必須結案;結案4小時內,必須對當事人作出確切答覆;


三、調處後必有教育——根據爭議的性質、牽涉面,結案後7天內必須對當事人或職工群眾進行教育,做好善後和預防工作。

為了全面貫徹《勞動法》對集體合同制度的一些原則性規定,蛇口工業區於1995年2月10日出臺了全國第一份較為規範的集體合同——《蛇口工業區集體合同》(範本),同時出臺與之相配套的《勞動合同》(範本),選定10家三資企業作為試點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範本)對職工聘用、工資福利待遇及津貼、工作時間與休假、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合同責任保證等方面均作出了具體而明確的規定。全國勞動法學專家關懷稱其為一部小的“勞動法”,不僅與國家《勞動法》相一致,而且在保護職工合法權益方面規定得更翔實具體。

《勞動法》從1978年開始制定到1994年出臺,前後共經歷了16個年頭。在這十多年當中,蛇口工業區工會的一些創造已經具有了“勞動法”的意義。比如,《勞動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在此之前,蛇口工業區工會已經規定並執行“辭退職工應聽取工會的意見”。

從1980年代到1990年代,全國總工會領導乃至中央領導都頻頻到蛇口工業區工會調研、考察。在中國工會十二大召開之前,1992年,全總調研組來到蛇口,領導問李亞羅:“工會職能應該有哪些?”李亞羅不假思索地回答:“在蛇口,工會的一切都為了‘維護’,除了‘維護’還是‘維護’。”

李亞羅也經常到全國各地開會彙報和交流蛇口工業區工會工作經驗,他逢會必提“維權”。1995年4月25-28日,“外商投資企業工會工作國際研討會”在天津召開。15個國家18個工會組織共40多名代表參會,中國正式代表有4名,李亞羅是其中之一。李亞羅作了題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天職》的發言。他的發言讓東西方工會同行感到新鮮:“中國工會也亮出這個了!”

中國工會十三大報告指出:“(工會)必須突出依法維權”,在李亞羅看來,這是對蛇口工會聲音的肯定和回應。全國總工會最初將工會的基本職能歸納為四項,即“維護、教育、參與、建設”,但後來突出了一項,那就是“維護”。就是因為在蛇口這塊試驗田裡,已經有了很好的實踐。

尉健行說:“這才是經驗!”

1994年3月,全國總工會政研室到蛇口深入調查後,向全總、中央呈報了《鮮明的職工利益代表者的身份和作用--關於蛇口工業區工會工作模式的調查報告》。這是“蛇口工會工作模式”的首次提出。該報告統計:

10多年來,(蛇口工業)區工會共受理勞動爭議1675起,平均每年170起,每兩天一起。從1985年到1993年,參與處理停工、怠工等突發性事件39起,平均每年4.3起。

報告指出:

應新的經濟關係和勞動關係,蛇口工業區工會自誕生以來,就以職工利益代表者和維護者的鮮明身份,堅持一切從蛇口工業區實際出發,始終把維護三資企業職工合法權益、協調勞動關係作為工作重點。

時年5月21日,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書記處書記胡錦濤對“調查報告”作了批示:

“蛇口工業區工會工作的思路和成效都是好的。組建率和入會率都達到了較高水平。對目前各地正蓬勃發展的三資企業和特區、開發區的工會組建工作尤其有借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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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錦濤給蛇口工會的批示 受訪者供圖

李亚罗:工会“蛇口模式”的亲历者和创建者!

■1994年11月,胡錦濤視察蛇口與李亞羅握手 受訪者供圖

1994年11月7日至9日,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華全國總工會主席尉健行專程考察蛇口工業區工作。他用了整整兩天時間和工會幹部在一起,聽取彙報、討論問題,直到隨從工作人員多次提醒行程安排的時間已到,才意猶未盡地離開蛇口。據其身邊的工作人員講,這是他主持全總工作以來在基層工會用時最長的一次,前所未有。

蛇口工業區工會主席李亞羅負責給尉健行彙報工作,他感到“這個工會主席有點特別”。

李亞羅回憶,尉健行坐在那裡,半天保持一個姿勢,目不斜視地看著你,聽你說,忽然插一句或問一句“為什麼”,都直切要害。

李亞羅在彙報了維權工作後,也談到問題:“調處勞資爭議、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絕大多數是由工業區工會去做的。因為企業工會主席是兼職的,端企業飯碗、受企業管,出面調處不得力;他們在時間上、精力上和法律水平、調處經驗等方面,都受到很多制約。因此,維權作用基本由區工會替代。今後,我們要······”

“等等······”尉健行忽然打斷李亞羅,“

這不是問題,這是經驗要求兼職工會主席按我們的要求去做好維權工作,對他們是一種苛求。我們應該實事求是、想方設法做好維權工作,像你們那樣,由區工會來代替基層工會做好維權工作,這就是一條路子。”

李亞羅彙報了蛇口工業區維護職工合法權益“56字方針”。彙報完畢,照例又向領導說到不足:“我們所做的維權工作都是蛇口工業區工會做的,而不是基層企業工會做的。我們越過了基層工會,基層工會的維權能力不夠,活力不足······”

“停!”聽到這裡,尉健行手一揮,接著閉目深思,將近一分鐘,蹦出一句話:“這才是經驗!”孔祥鴻說,後來“蛇口工業區工會工作模式”被具體概括為“上代下維權機制”,簡稱“蛇口模式”,就源於尉健行從李亞羅彙報的“問題”中聽出的“經驗”。

李亞羅稱,就是通過這次調研,尉健行堅定了“維權是工會基本職責”的想法。在2001年新修訂的《工會法》裡,特別在第六條增加了這一款。

李亚罗:工会“蛇口模式”的亲历者和创建者!

■2008年2月19日,尉健行(右二)在深圳會見蛇口李亞羅(右一)、寶安溫介平(左二)、馮傑榮(左一) 受訪者供圖

不到4小時,解決集體停工事件

1997年7月1日,香港迴歸,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七一”放假一天。蛇口工業區獨資企業至卓飛高公司則通知不放假,要工人正常上班,不補假、不發加班費。公司這個通知導致300多名員工停工6小時。

7月1日,按照“節假日輪值”慣例,李亞羅一早就到招商大廈辦公室值班。上午8點40分左右,他接到電話:至卓飛高員工停工,已有200多人走出廠門,正朝招商大廈走去請願。

李亞羅放下電話,用最快的速度迎了上去,站在路邊草坪一塊大石頭上喊話:“我是工業區工會主席老李,請大家聽我說,你們的合法權益工業區工會一定維護,請大家放心!請你們的工會主席和工會委員留下來,其餘的同志回廠等消息。”

“等多久?”“4小時!”得到明確答覆,“大部隊”轉頭回廠。李亞羅則馬上與公司人事部聯繫,得知廠方沒接到總部的放假通知。

9點15分,李亞羅與至卓飛高總部聯繫,總部推說“不知情”,並稱日常管理由公司負責。李亞羅急了,他只有“4小時”的調處時限!

他馬上叫來區工會的2名人員,到現場配合工作,並與勞動局、公安局和深圳市總工會取得聯繫,通報情況,謀求配合與支持。9點50分,李亞羅明確向至卓飛高總部指出:公司表示“只聽總部的”,總部應對這次事件負責;7月1日放假是國務院的規定,必須執行;這一天安排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徵得勞動者同意,併發放加班費。請你們儘快給予明確答覆,今天中午12時尚不明確,區工會將另尋調處途徑。

10點12分,總部同意區工會的意見。這起勞動爭議在李亞羅的協調下,沒有超“4小時”的調處時限,順利得到解決。

年 鑑

1983年6月3日,蛇口工業區香港獨資玩具廠發生女工停工事件,引來袁庚批示。7月底,蛇口工業區工會正式成立。

1986年8月10日,蛇口工業區工會全委(擴大)會議確定工會的主要職能是:“監督維護、參與管理、宣傳教育”。

1988年7月,蛇口工業區工會試行“民主直選基層工會委員會”,超前全國20年。民主直選也是“蛇口模式”的內涵之一。

1994年,全總政研室向全總、中央呈報了《鮮明的職工利益代表者的身份和作用——關於蛇口工業區工會工作模式的調查報告》,首次提出“蛇口模式”。5月21日,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書記處書記的胡錦濤對報告作了重要批示。11月7日至9日,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全國總工會主席尉健行到蛇口考察,發現蛇口模式的精髓是“上代下維權”。

1995年1月1日,中國施行《勞動法》。同年2月19日至22日,全總在蛇口召開了全國工會“蛇口工業區工會工作模式”理論與實踐研討會。

2001年10月,《工會法》修訂,規定“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

李亚罗:工会“蛇口模式”的亲历者和创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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