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在停車位,一醉漢駕駛摩托車撞到車上死亡,車主需要負責嗎?

飄雨的旋律

車子沒有開動,又是在停車位上,如果車身完全進入停車位,並沒有給人們的出行造成障礙,合乎規矩,遵守交規,這應該就是完美的。



醉漢酒後意識模糊,根本無法分辨自己的行為之過錯,駕駛摩托,在危險中超速、彎曲行使,撞上停車位上的車子,死了也是白死!自作死,不可活!應該付全部責任。被撞車輛的修理費還要死鬼的家屬掏出來。不要想賠錢!沒人賠你們,醉酒駕駛全部責任!

即使停車位設置不科學造成人們視覺降礙、佔用行車道使行車道變得十分狹窄,也應當是停車位的建設者或者管理者來承擔,與車主沒有一點關係。


摩托車也是機動車,享受汽車一樣的路權,也必須要按照交通法規的各項規定行駛,不能等同於行人或非機動車所謂的“弱者”。

所以,大家平時停車時一定要注意了:

①把車子停在正規的停車位上,必須是國家或單位畫的線。

②車身一定要全部進入停車位。

③貨車的車身一定要正規貼有反光標識帶。


千島湖FIRST哥

如果汽車停在劃定的停車位上並沒有任何違章行為,摩托車酒駕撞上停穩的機動車責任由摩托車肇事方全責承擔。

因為摩托車也是機動車,在享受與汽車同樣的路權的同時,也需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各項規定行駛。所以此次事故中並不存在所謂的“弱勢群體”一說。摩托車作為肇事方不僅要對自己的錯誤行為擔責,同時也要為因事故受損的汽車進行相關維修。

在定責的時候要堅定立場,沒有責任絕不認責,類似機動車事故連10%無責賠償都不會有,即使出於人道主義最終也是由交強險在責任範圍內進行賠付。修車費用可由保險公司墊付,之後由保險公司代為追償。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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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Auto

大家的觀點是錯誤的,不管你停在哪裡,只要出了人命你就脫不了干係,你即使把車停在你的家裡,你的車庫裡面,他開摩托車撞死了,你也要賠錢,按照公平原則。

咱們是一個和諧社會,溫情法律,很注重人性,只要對方傷亡就會被認為弱者,法律就應該偏向他一點,這是出於保護受害者的原則,大多數人都能認可,對方確實有人員傷亡,怎麼辦,只有給予經濟補償,撫慰一下。

所以不管對錯只要對方有人員傷亡你就要賠償,大家都能接受,也比較認可,人家人都沒有了,你賠點錢怎麼了,難道不應該嗎?也許不太公正,但也沒有其他很好的辦法,即使走法律程序你也要賠錢,有可能你的責任相對來說小一點,但怎麼你也脫不了干係。

我們處理問題也是本著照顧受害人的姿態,沒有辦法,法律是法律,人情還是要講的。


大海傳媒

對於這個問題,要看具體情況,通常認為,車都沒有駕駛,好好的停在那,有人撞上來那也是撞上車的這個人自己的問題,與車主沒有關係。其實一般情況下是這樣的,但是這也不是絕對的,因為我們可能會忽略一個前提條件就是,車雖然沒有開動,但是車輛停放的地點或者位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問題,這個才是判斷車主是否有責任的關鍵。



車主無責的情況

對於這一道問題而言,首先題目當中表示,撞上車的這個人是一名醉漢,這說明這個人是處於醉酒的狀態,醉酒的時候人的意志是模糊的,有時候是無法辨認自己行為能力的,所以此時,這個人本身會存在很大的過錯,那麼近而即使車主有過錯也會減輕很大一部分。

另一個關鍵的問題,就要看車停放的地點和位置是什麼地方?如果是正規的停車位,並且停車位設計的也比較合理,不會給人們出行造成障礙,那麼此時如果有人喝醉酒,而撞上車給自己造成損害,只能由自己來承擔後果,與車主沒有關係。

另外,即便停車位設計的不合理,比如佔用了道路或者容易造成人們視覺的模糊或者障礙,容易造成人們誤撞上車,對於這個問題,也應當是停車位的建造者或者管理者來承擔,與車主沒有關係。



車主可能要承擔責任的情況

唯一與車主存在關係的可能就是車主有可能沒有把車停在正規的停車位,或者把車停在了道路上,或者,車輛比較大,一部分在停車位之內,另一部分可能佔用了公共道路,此時,如果恰巧有人從這裡經過,又沒有注意或者預見到前方有車輛的這種情況,撞上了車,那麼,因為車主停車的時候存在一定的瑕疵或者問題所以,此時車主需要對此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但是這種情況一般僅限於正常人,題目當中明確說了這裡面是個醉鬼,所以如果是醉鬼撞上車,醉鬼承擔的責任是很大的,車主如果沒有嚴重的過錯,一般可以免責!

所以大家平時停車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了,一定要停在正規的停車位,或者停在一些比較安全的地方,不要給別人的出行造成一定的障礙,或者麻煩,否則自己也會惹來大麻煩~


任律師工作室

那要看你停在什麼樣的停車位了,比如你停在不合法的停車位,有可能要承擔部分責任。城市非機動車道上的那樣的長排(停車場)是違法的。許多城市都開始進行整改了,道路就是道路是公眾資源不能被當(停車場)使用。前期有人把非機動車的共享單車停在了非機動車道都說是違法的,作為機動車的汽車停在非機動車道上也是違法的。而且非機動車道上設置的違法(長排停車場)給道路安全帶來嚴重的危害,表現在嚴重影響非機動車道的通行和人們的安全。


林立13073209

摩托車也是屬於機動車,醉駕已經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根據摩托車2017最新政策處罰標準。酒駕處罰標準: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以一千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被處罰而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罰金,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或者醉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有公安機關交通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2.無證駕駛處罰標準: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駕駛證吊銷、暫扣等無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罰金200以上2000以下,可並處拘留15日處罰。

根據摩托車醉駕2017新政策指明醉駕摩托車行為與醉駕轎車行為一樣屬於犯罪,最高可判處拘役6個月,並處罰金。


上述事件我想應該從兩個方面分析。

一、摩托車駕駛員是否屬於無證駕駛?

醉酒並無證駕駛摩托車,情節是相當嚴重的,雖然碰撞停車位轎車,自己身亡,但已經構成了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事故,就該劃分責任追究事宜,轎車車主按要求將車停放停車位,摩托車車主由於醉駕導致控制失靈撞到轎車,轎車車主沒有責任,摩托車車主全責,按理說要賠償轎車車主轎車被撞損失,但現在摩托車車主已經死亡,具體處理決定只能看轎車車主是否願意就此了事,畢竟肇事者已經死亡,如果不服,可以交由法律解決,我想這事已經被相關執法單位介入,至於最後結果如何?那就看處理結果。醉酒沒有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我想最終結果也會不一樣。

二、飲酒駕駛還是醉酒駕駛摩托車?

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機動車,導致交通事故,處理方式也是不一樣的。轎車按要求停車於停車位,被酒駕摩托車撞擊,這是摩托車一方全責,現在人已經死亡,但責任按理還是全責。

法不外乎人情,既然摩托車主已經死亡,希望轎車車主就不要再追究了,也不要怕需要付什麼責任,畢竟你是按要求停車的,這是意外。

最後,希望大家一定不要飲酒駕駛機動車,即使逃過交管部門,但酒精會讓人精神恍惚,容易出事故,生命只有一次,且不可拿生命任性。


珞珈評論社

就問題描述來看,車主無責。

假設車停放在停車位,而且沒有超出界限,那麼車主不僅無責,而且還可以要求醉漢對損毀的車輛進行賠償。(雖然醉漢已經死亡,但他還有遺產,醉漢遺產的繼承者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醉漢屬於醉駕,本身的行為就是違法的。而車主的車子停放在停車位,既沒有違規也沒有不合理的地方,更不應該為醉漢的死負責。

類似的問題之所以頻繁出現,也從側面反映了在過去的很多案件中,出現死者為大,弱者為大的判罰。差不多在16年前我身邊就發生過類似的案件,有年輕人酒後駕駛摩托車撞上了正常行駛的渣土車。最終摩托車駕駛員斷了一條腿,按理說渣土車司機無責,但後來渣土車司機還是賠償了幾萬塊錢。甚至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只要行人和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駕駛員基本都要做出賠償。

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像問題中這種責任劃分很明顯的案例不再成為大家議論的焦點,而是成為依法處理的常態。


夜雨如書

現在在馬路上劃停車位,阻礙行人的事情很多,馬路窄還畫停車位,是交警部門的失職。在這個案例中,醉駕摩托車是違法的,是負全責,汽車不必負任何責任。但求交警部門不要在馬路上劃太多的停車位了,以求路人的安全。


老有財5

先由交警部門確定事故責任。

如果是合法停車位,車也是規範停放(車屁股撅在外面也不行),並且處於停駛狀態,車主是無責任的。而醉漢酒後駕駛摩托車,這是《交通安全法》所不允許的,應當對事故負全部責任。

醉漢涉嫌交通違法甚至是刑事犯罪行為。

酒後駕駛機動車輛上路,要處以罰款、暫扣或吊銷駕照、二次酒駕給予行政拘留處理的,如果達到醉酒狀態,即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是要判刑的。因本案的違法或犯罪人“醉漢”已經死亡,交通違法或刑事責任就不再追究了。



不需要對醉漢的死亡承擔賠償責任,並且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你車輛損失。

雖然《交通安全法》上有一個“無責賠付”,但我認為那是針對機動車行駛過程中與行人或非機動車發生事故,機動車無責也要承擔不超10%的賠償責任。但本案不屬於該種情況,一是機動車處於正常停止狀態;二是醉漢一方也是機動車輛,且負全責。而反過來,你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你車輛的損失,但我感覺可能性也不大,對方畢竟死了人,不糾纏讓你賠償就不錯了。所以說,還是自己乖乖報保險吧,先由保險公司墊付,追償的事讓保險公司去幹吧!



個人觀點,歡迎大家關注、留言。


Beyond1975

首先表明立場和態度,我覺得車主不用負任何責任!

既然是停車位,那麼說明不是自己劃的,而是經過城市管理部門規劃後而設,按照規定就是要求停在停車位上的,如果不停在車位上,那是要被處罰的!

筆者所在的城市就是如此,不僅要求停在車位上,而且車頭車尾的順序還不能顛倒,否則也會受到處罰!

因此,車主的停車行為肯定是沒有錯的,挑不出人傢什麼毛病的。

而醉漢開摩托車,也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的,因為摩托車屬於機動車,必須遵守關於機動車的相關管理規定!現在摩托車司機撞上停放的轎車,說明肯定喝了不少酒,已到了失去自我控制行為能力的地步,這樣的情形,已不僅僅是酒駕的問題,而是醉駕的問題了。我們知道,醉駕有可能會受到刑事處罰的,因此,摩托車司機有錯在先,這樣的結果也是咎由自取。

就好比醉漢喝酒後開車摔進池塘淹死了,難道還能怪池塘主人沒有在路邊樹個標誌“此處水深,下水謹慎”嗎?

如果實在要追究責任,按照以往的判決,一起喝酒的人,如果沒有盡安全注意的義務,有可能要承擔賠償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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