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滿三十年工齡的在編人員可以提前退休嗎?

我在大海邊上

目前我們國家關於30年工齡退休的規定,只適用於公務員。

根據公務員法第88條的關於退休的規定,除了30年工齡,可以申請提前退休外;工齡滿20年,距離退休不足五年的也可以申請提前退休。另外符合其他可以提前退休的情形,比如失去勞動能力。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還是參照國家的國發1978年104號文件,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女性幹部年滿55歲,男性滿60歲可以退休,另外就是失去勞動能力。

因此,像我們的勞動監察大隊、勞動爭議仲裁院等參公部門,包括工資管理制度以及退休年齡管理制度,均可以參照公務員執行。他們也是可以工齡滿30年選擇性退休的。

但是,其他事業單位是不可以的。希望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社會上的所有人都能夠享受到有關工齡退休的待遇,對於低層次勞動者來說,這也是期盼很久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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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滿三十年工齡的在編人員可以提前退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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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底前事業單位轉制時國家有規定,30年工齡或距法定年齡不足5年的可以提前退休。2015年後國家提出延長退休時間後,就取消這項規定了。改成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以申請離崗休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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