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個貧困縣扶貧審計結果公布:有幹部幾乎不入戶

近日,審計署公佈145個貧困縣扶貧審計結果。本次審計時間跨度為今年1月至3月,重點對20個省份145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2017年扶貧政策措施落實和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以及部分東部省份落實東西部扶貧協作相關政策情況進行了審計,並根據需要延伸審計了其他有關單位或追溯到以前年度。審計中抽查扶貧資金625.85億元,涉及1159個鄉鎮、4013個行政村和2603個單位,併入戶走訪了1.52萬個貧困家庭。

去年問題金額佔抽審資金比例下降1.6個百分點,東西部扶貧協作資金投入是2016年的兩倍

“扶貧審計在打贏精準脫貧攻堅戰中,發揮著保障扶貧資金安全規範使用、推動扶貧政策落地生根、推動建立脫貧攻堅監管長效機制的作用。”審計署農業司主要負責人說,此次審計發現:總體看,地方各級黨委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決策部署,脫貧攻堅責任層層壓實,政策措施進一步落實,深度貧困地區攻堅力度加大,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定點幫扶資金投入分別是2016年的2倍和1.57倍,脫貧攻堅取得明顯成效。

相關數據顯示,145個貧困縣中已有7個縣和2580個村脫貧摘帽,貧困人口減少173.19萬人,貧困發生率平均下降3.89個百分點,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群眾獲得感明顯增強。此次審計共查出違紀違法、損失浪費、管理不規範等問題金額39.75億元,佔抽審資金的6.35%,較2016年下降1.6個百分點。

從扶貧審計情況看,一些地方在脫貧攻堅中還存在一些需要改進和完善的問題。“部分扶貧政策落實不到位,扶貧資金管理還存在薄弱環節,扶貧項目績效有待進一步提高。”該負責人具體分析,有些地方由於未考慮當地實際,導致部分脫貧攻堅規劃或計劃難落實;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不到位,資金長期閒置依然存在;扶貧資金管理使用存在薄弱環節,扶貧資金被騙取套取、違規使用等問題仍有發生……這些問題讓脫貧攻堅工作成效打了折扣。

存在教育扶貧“漏人”、產業扶貧“壘大戶”、金融扶貧“投不準”等現象

審計署農業司主要負責人介紹,這次審計的重點內容之一是突出“精準”,即審查扶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重點審計產業等扶貧政策措施、財政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扶貧資金陽光化管理等落實情況。審計發現,有部分地方在落實教育、健康、產業、金融等精準扶貧政策措施上做得不夠到位。

教育、健康扶貧政策未能惠及貧困人口。43個市縣由於教育、衛生、扶貧等部門工作銜接不夠、數據共享不充分等原因,導致30.4萬貧困人口(戶)未享受教育、健康扶貧政策。其中,27個市縣的1.66萬人(次)貧困家庭學生未能按規定享受國家助學金等補貼1557.38萬元;27個縣的28.74萬貧困人口(戶)未能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補貼等健康扶貧政策,涉及資金6916.01萬元。此外,由於未開展村醫培訓、衛生室器械配備不足等原因,6個縣312個衛生室建成後未發揮效用。

產業扶貧政策未能有效激勵貧困戶。36個縣在產業扶貧等項目中壘大戶、簡單發錢發物等,未能有效激發貧困戶內生動力,涉及資金12.29億元。其中,9個縣將3.16億元產業扶貧等“造血”資金直接發放給貧困戶;18個縣將8.92億元扶貧資金直接投向企業、合作社或大戶,但未與貧困戶建立利益聯結機制;12個縣65家合作社、企業未按協議向貧困戶分紅等,涉及資金2094.63萬元。

金融扶貧政策未能有力制定和落實。29個縣在金融扶貧政策制定和落實方面存在制度不完善、投放不精準、貸款閒置等問題。其中,12個縣由於扶貧貸款帶動目標制定不合理、工作推進緩慢,脫貧帶動效果不顯著;10個縣7236名貧困人口(戶)未能享受扶貧貸款貼息補助等743.7萬元;7個縣用於扶貧的10.03億元貸款、政府債券、財政貼息等資金閒置。

部分扶貧項目績效不佳,有的建成後閒置或無法使用,審核驗收走形式

審計署農業司負責人表示,本次審計的重點內容還突出“績效”,即審查扶貧項目建設運營情況,重點揭露脫貧攻堅領域工作不實、扶貧審計項目績效不佳等問題。

部分扶貧項目績效不佳、管理不規範。20個市縣的47個扶貧項目由於配套設施不完善、技術支持不到位等原因建成後閒置或無法使用,涉及資金6258.09萬元。10個縣的126個項目由於前期工作不到位、項目選擇不合理等原因建成後效益不佳,涉及扶貧資金1.17億元。8個縣的10個項目由於重複實施、停工廢棄、高價採購等形成損失浪費1500.88萬元。此外,由於項目推進不力、工程質量監管不到位等原因,42個縣的1012個項目進展緩慢。

部分地方存在脫貧工作不實等問題。13個市縣對脫貧標準把握不準,或為完成脫貧任務,審核驗收走形式,1.97萬名貧困人口在住房、醫療、安全飲水無保障的情況下被確定為脫貧,20個村摘帽時飲水安全等未達標。有2個縣脫貧數字造假,虛增貧困村收入虛假脫貧,或隨意調整脫貧人數,涉及20個村、2343名貧困人口。有8個縣為完成上級對扶貧相關工作考核,存在虛報完工進度等問題。

追回或盤活扶貧資金5.32億元,2020年以前對832個國定貧困縣審計全覆蓋

這次審計發現問題後,整改情況怎樣?“對以上審計查出的問題,審計署和各相關地方審計機關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提出處理意見,並要求有關地方政府在整改期限截止後依法向社會公告整改結果。”審計署農業司負責人說,審計署將繼續跟蹤後續整改情況,進一步督促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到位。

公告顯示,審計提出問題後,有關部門和地方高度重視,目前已追回或盤活扶貧資金5.32億元,促進扶貧政策落實和完善規章制度7項,28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另外,審計中發現的一些基層部門在扶貧工作中失職瀆職造成財政資金損失流失,個別基層幹部利用管理扶貧資金項目的便利牟取私利、侵害群眾利益等違紀違法問題線索84件,已經或正在依法移送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

下一步,審計署將立足全國扶貧審計“一盤棋”,聚焦精準、安全、績效,持續加大扶貧審計監督力度,重點關注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貧困人口,嚴肅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關注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定點幫扶,加大督促整改問責力度,推動扶貧政策措施落實更加精準,扶貧資金使用更加規範,扶貧項目資金更加有效,在2020年以前全面實現對832個國定貧困縣審計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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