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火車上遭遇二手菸 將鐵路部門告上法庭

大學生火車上遭遇二手菸 將鐵路部門告上法庭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有公平交易的權利。乘客坐火車,他們與鐵路部門之間就是消費合同關係,鐵路部門理應為他們提供周到的服務。不吸菸的乘客花錢買“二手菸”汙染,既影響心情,也危害身體健康。鐵路部門實際上涉嫌違約。既然高鐵可以嚴格禁菸,普通列車也完全可以禁菸。

■葉祝頤

2017年6月,因在普通旅客列車K1301上遭遇二手菸,大學生李華 (化名)將哈爾濱鐵路局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哈爾濱鐵路局賠償其購票款102.5元,取消有關站臺及該趟列車內的吸菸區、拆除煙具,並禁止在上述區域吸菸,同時賠償精神損失費人民幣1元。6月25日下午,北京市鐵路運輸法院對案件進行一審宣判,判決哈爾濱鐵路局30天內在K1301次車上取消吸菸區拆除煙具。(據6月25日《北京青年報》報道)

眾所周知,鐵路部門在高鐵和動車組列車是嚴格禁菸的。如果有乘客偷偷吸菸,會觸動列車煙霧報警裝置引發緊急停車故障,還會被鐵路部門處罰。鐵路部門在高鐵、動車組禁菸的同時,卻在普通列車車廂保留吸菸區,這不是選擇性作為嗎?需要指出的是,無論在高鐵上還是綠皮車上吸菸,對人的傷害是一樣的。乘客在密閉的環境裡忍受刺鼻的煙味,豈不是花錢買罪受?大學生小李將鐵路部門告上法庭,呼籲普通列車禁菸,體現了可貴的公民意識和責任擔當。法院認定鐵路部門違法,判決鐵路部門取消K1301次車吸菸區,首例無煙訴訟案勝訴,回應了民意期待,對於普通列車禁菸具有導向意義。

《菸草控制框架公約》早已在我國生效,中國承諾2011年1月9日起公共場所禁菸。《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規已經對公共場所禁菸作出了明確規定,要求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菸。國務院法制辦將 《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納入立法計劃。控煙的緊迫性怎麼強調都不過分,公共場所禁菸勢在必行。作為公共服務部門的鐵路部門卻在普通列車保留吸菸區,任由“癮君子”吞雲吐霧,危害公共環境和廣大乘客健康,顯得頗為不合時宜。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有公平交易的權利。乘客坐火車,他們與鐵路部門之間就是消費合同關係,鐵路部門理應為他們提供周到的服務。不吸菸的乘客花錢買“二手菸”汙染,既影響心情,也危害身體健康。鐵路部門實際上涉嫌違約。鐵路部門常常自詡列車大提速,服務質量提高,在列車禁菸的問題上也應該車車平等,積極行動起來。既然高鐵可以嚴格禁菸,普通列車也完全可以禁菸。法院判決K1301次車上取消吸菸區拆除煙具,其他車次也應主動取消吸菸區,打造無煙鐵路環境。

如果火車車廂全面禁菸成為現實,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火車站、汽車站、機場候車室全面禁菸,更多公共場所行動起來,全社會共同營造控煙氛圍,形成控煙合力,倒逼控煙法規早日出臺,公共場所實現全面禁菸的願景將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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