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大連女孩沈某捅死男友,被判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你我有緣

傷害罪是以傷害為目的,不是以殺人為目的。犯罪目的截然不同,社會危害性不是特別嚴重。相當於俗稱的失手。所以刑罰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一定就是死刑。主要看情節。

本案中,雙方是熟識關係,因瑣事糾紛導致案件發生。雙方都有原因,行為目的也不是置人於死地,當事人無前科,屬於激憤行為,不應當判處死刑。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最多是十年,十年以上到十五年之間取中間值是比較恰當的。


天明遙遙山海關

問題的中心在於故意傷害致死為何只判十三年?在回答這個問題時先來看看此案經過。

一、案發原因

2016年12月22日凌晨,家住大連中山區某公寓的郝某由於心情不好,於是打電話讓前同事麻某到其家喝酒解悶。喝酒時,麻某用手機拍了視頻發給他女友。喝完酒,麻某又給女友打電話讓來接他。然後兩人就下樓。

1994年出生的沈某,與麻某是男女朋友。2016年12月21日晚上麻某沒有回家,沈某讓麻某發視頻看他在哪,沈某從視頻中,看到麻某在前女同事郝某家中喝酒,郝某沒穿褲子。沈某問麻某地址,麻某稱在中山區某公寓。

沈某因為之前就有人傳麻某跟郝某有染,她看了視頻特別生氣,認為兩人肯定有事,就從家裡拿出刀,打車去了這家公寓。隨後,沈某打電話讓麻某下來。不一會麻某和郝某從電梯出來。

二、案發現場

沈某見麻某和郝某從電梯出來,拿出刀朝麻某捅了兩三下,麻某往後退,沈某沒捅著,嘴裡嚷著“你媳婦在家等你,你在外面大半夜跟別的女人喝酒,你去死吧!”隨後,沈某左手抓住麻某肩膀,右手持刀又捅過去,這次他沒往後退,刀捅在他左胸,血從傷口裡噴出來。沈某說她當時就蒙了,隨後撥打了120急救電話,然後出去找出租車,但司機不拉,沈某就到對面飯店找人幫忙,待她回到大堂後警察就來了。

郝某說,她與麻某剛出電梯,沈某戴著口罩迎面過來,麻某就往後退,沈某拿刀朝麻某上半身捅。郝某看到麻某手捂著出血位置,就用手機撥打了110和120,當時怕沈某捅她,郝某就乘電梯回家了。

三、案發後

大連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6年12月22日5時許,沈某因懷疑其男友麻某與一女性朋友郝某存在不正當關係,在中山區某公寓一樓大堂等待麻某。在麻某與郝某乘電梯抵達一樓大堂時,沈某用事先準備好的黑色匕首,向麻某左側胸部捅刺,致使麻某受傷倒地,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公訴機關認為,沈某非法侵害他人的身體健康,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構成故意傷害罪;沈某作案後救助被害人,且未離開案發現場,在民警到場後主動供述犯罪事實,有自首情節;其作案時年輕衝動,案發後其家屬賠償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

最終,法院判決沈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刑徒刑13年。


四、為什麼是十三年

2015年5月20日,22歲的北京女子因戲弄一乞丐不成,最後,夥同杜某、小雪和郝某等人將乞丐周某打死,鑑於小佳等人認罪態度較好,積極賠付並獲得家屬諒解,最終,法院分別判處小佳、杜某和小雪有期徒刑13年、10年和3年,以尋釁滋事罪判處郝某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

此案與上述案件有幾個相同點:

1、作為犯罪嫌疑人的主體都是女性,而且年輕;

2、犯罪嫌疑人認罪態度較好;

3、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

不同的是,北京小佳案是團體作案,有分別獲刑,大連沈某案是單獨作案,只有個人獲刑。

由於他們“認罪態度好”、“積極賠償”同時“獲得家屬諒解”。因此,認罪態度和獲得家屬諒解對殺人者來說至關重要,當然,在眾目睽睽之下殺人認罪態度自不必說,而獲得家屬諒解的主要原因是“積極賠付”,也就是有錢。

俗話說:法不容情。在一個真正的法治國度,情感態度和金錢是無法左右法律的,法律只是按事實說話,依法辦事。即使賠償,也只是民事方面的一種責任,或者說是犯罪人一方對受害人一方的經濟和精神方面的補償,其目的是為了減輕犯罪人一方的心裡壓力或負罪感。

在此案中,沈某因懷疑自己男友麻某與郝某有不正當關係,用事先準備好的黑色匕首將麻某殺害,事後雖有救助行為,也有自首情節,而且也不存在主觀殺害麻某的意願,但沈某故意傷害致死罪名成立,而針對法院的判決,一條人命對13年徒刑來說,網友又會怎麼看呢?


涵語薈萃

題目所涉案情:

2.法院審判:法院認為被告人沈某作案後現場撥打了120急救電話,施救被害人,在民警到場時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有自首情節,可對其從輕處罰。個別被害人家屬獲得賠償,並不消滅其他被害人家屬通過訴訟、調解途徑獲得賠償、撫慰、救濟的民事權利,如果被告方採取賠償個別被害人家屬的經濟手段即可獲得適用認罪認罰制度的從寬效果,則變相剝奪了其他被害人家屬爭取民事賠償和對被告人刑事責任表達意見的權利,明顯於情不合,於理不符,亦於法無據。考慮沈某親屬代為賠償麻某父母並獲其諒解,可對沈某酌情從輕處罰。大連市中級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沈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法律分析:

一、本案被告人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13年有期徒刑,符合我國刑法和刑事司法政策。

1.刑法條文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故意傷害致死,犯罪分子只有傷害的故意,致人死亡是過失所致。故意殺人,故意剝奪他人生命。我國刑事審判實踐中,,在故意殺人還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存在較大爭議時,對於因一時激憤而突發起意行兇的案件或者因民間糾紛激化(例如鄰里糾紛、婚戀糾紛)引發的行兇案件,尤其是被害人也存在過錯的案件,法院一般以故意傷害(致死)罪論處。

3.法院判處沈某13年有期徒刑,應是從輕量刑了。沈某數次捅刺被害致命部位,致人重傷動機明顯。被告人有自首情節,可從輕處罰,沈某親屬代為賠償麻某父母並獲其諒解,可對沈某酌情從輕處罰。沈某數次捅刺被害致命部位,致人重傷或死亡動機明顯,大連市中級法院以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沈某有期徒刑十三年,我認為應當在15年以上。

二、法院判處沈某13年有期徒刑,不是花錢買命。被告人沈某家人賠償死者父母15元,死者父母諒解了被告人,但死者女兒沒有諒解,法院沒有采納公訴人量刑建議。

三、死者親屬書面諒解被告人,量刑輕重由法官決定,法官量刑時不擔心被害人家屬上訴或上訪。

四、被告人親屬窮盡一切手段和政策,積極爭取量刑從輕,被告人犯罪行為不是罪大惡極,公訴方和法院還是會酌情從輕的。公訴方的量刑建議,可能在十年。


429方寸世界

女孩拿刀捅死男友,為何不定不定殺人罪而定故意傷害罪呢?讓我們先來看看事發經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凌晨,女孩發現男友還未回家,就問男友在哪裡。男友說自己在和別人喝酒併發了一個視頻給他,視頻裡他和一個女孩一起喝酒,但該女孩卻衣著暴露。女孩認定男友和那個女人有一腿,於是立刻提刀趕往男友喝酒之處。

從事情前因後果來看,女孩其實並非真的想殺死男友,她是在一時憤怒之下想給男友一點教訓,也就是說她只有傷害男友的故意而沒有殺害男友的故意。從她看到男友血流如注便驚慌失措並立刻撥打急救電話這一細節,也可以印證這一點,因此公訴機關將這起案件定性為故意傷害而非故意殺人。

但是,她雖然沒有殺害男友的故意,但她也應當預見拿刀捅向男友極有可能造成男友死亡,因此她對男友死亡至少存在過失。根據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造成他人死亡,並且對死亡結果存在過失,那麼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的結果加重犯,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4條第2款 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終,法院考慮到女孩積極救助受害者並具有自首情節,從輕處罰判處女孩十三年有期徒刑。


冰焰

作為十分了解大連人性格的的我來說,這個判刑不輕。為這女孩不值。

看案情,死者肯定屬於渣男。死者和這個女孩顯然同居,雖未結婚,但同居男女,亦應按照男女婚內邏輯來相處。

既然和前女友分手,就應該劃清界線。我不反對和前情人保持聯繫,但應該保持透明狀態,如果不適應這個透明狀態,那就不聯繫好了!

如果聯繫,就應該在公共場合會面。或者去哪裡事前和談什麼,事前和自己伴侶進行通報獲得理解,這也是對對方尊重的表現。

女孩子應該清楚自己為這樣的男人不值得。時刻要知道男人不是你的所有,為這樣的男人不值得!十三年徒刑毀了一生。這也是天下所有女孩以及女孩父母都應該知道的!遇到渣男,就叫他滾蛋!沒必要為他付出什麼!

此為記。


楠哥觀天下

看了一下案發經過,關於沈某被判十三年,還是有所根據的,並不是抱著殺人的想法去對待男友,男友是因為腹部流血過多而亡,女子當時也撥打了110和120。有自首情節,對待這種情況,最後被以故意傷害罪提出公訴,也是依法判決。


乾坤太極豆

判決有期徒刑十三年過輕,定罪故意傷害(致死)不妥。

案件中沈某接到男友電話(要求女友來接他)及視頻後,怒火中燒,從家中攜刀打的到案發地點,電話(4點51分)通知男友下樓後,持刀對男友連捅三刀,整個過程雖然具備突發,衝動特徵,但也剔除不了故意和謀劃的痕跡。

至於傷勢僅有左胸一處,實為麻某自保之下努力閃避的結果,從連貫性上看,不能肯定刺出前兩刀後,連中兩刀或者只中一刀時沈某會停止攻擊。而過程中的惡語相向(你去死吧)雖然是憤怒之下惡語,但未嘗沒有恨之慾死之心。

麻某左胸中刀倒地,郝某打110和120求救後上樓,沈某行為視作傷害中止,應該定性為故意殺人(未遂),麻某送院搶救於五點多因失血過多死亡(既遂)(從中刀到死亡約一小時)。

如果細分罪行的惡性應該是

故意殺人(既遂)>故意殺人(未遂)≥故意傷害(致死)>故意傷害

所以判刑應該在有期徒刑二十年到無期之間,結合自首,坦白,取得家屬諒解等情節減至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更妥。有期徒刑十三年太輕了。


唐門毒鏢

沈某殺死男朋友麻某,我認為應該是沈某在心理上就不健康,一個心理健康的女孩子,怎麼可能時時刻刻要知道男朋友在哪?還要發視頻,那個男的說實話心裡也沒點數,自己的女朋友平常什麼樣不知道,竟然還真發視頻給她,不是故意刺激她嗎?還有,彼此不信任的感情,就該早分開,也不至於最後送了性命,年紀輕輕真讓人痛惜!那個女孩子看樣子家境應該不錯,所以,公主病很厲害,性格也很衝動,家庭教育的悲哀!


和合家歡

沈某非法侵害他人身體健康,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構成故意傷害罪,事實清楚,有理有據。

量刑中,沈某作案後救助被害人,且未離開案發現場,在民警到場後主動供述犯罪事實,有自首情節和悔罪行為。其作案時年輕衝動,案發後其家屬賠償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其作案並不具有社會危害性,雖然造成了一人死亡的後果,但其目的並不是傷害或者剝奪他人的生命權利。

所以法院經過綜合考量之後,此案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3年。


賴丐

沈某心細,發現郝某,競未穿褲。孤男寡女,共處一室。燈昏光暗,把盞共飲,無衣遮體。且是下體。一時妒從心中起,惡向膽邊生。

隨問清住址,查明方向,驅車前往。至電梯口,郝某麻某,同時出迎。沈某惡罵數句,拔刀相刺。麻某手堵胸口。沈愈刺愈怒,愈怒愈勇。幾刀上去,麻體力不支。最為致命,左胸一刀。沈某見狀,心生害怕。隨呼醫叫警,呆立現場。郝某見狀,心有膽怯,歸家閉門,惶恐終日。

麻及醫,不治身死。沈因故意傷害,刑決13年。


據刑法,故意殺人致死。情節惡劣,判死。或者無期。但沈因一下情致輕判。

激情殺人。

麻因激情,一時興起,無謀殺細節。可以輕判。

自首情節。

殺人自首,一般無期。罪不致殺。麻,未離現場,積極施救,態度誠懇。有自首情節。

賠償取得諒解。

麻某有過,沈因愛殺人。且賠償到位,態度不錯,或和麻家人有情感。取得家屬諒解。

法律在於證據和細節。有據有法可依。以上細節,法決沈某13年,於法於情基本合理。

本為鴛鴦,因情為連理。男夜半尋歡,女因愛殺人,一死歸陰。一獄入牢。


男歡女愛共長久,莫為歧路變冤仇。

兩情若是久長時,朝朝暮暮應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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