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小孩搶玩具,一名媽媽連續掌摑對方還狠掐臉蛋,最後還向對方索要賠償,對此你怎麼看?

楠fighting

這個事件初看令人氣憤,細想之下沒必要,不是我冷血,而是一個見義勇為者可以去阻止一件偶然事件,但你無法阻止一個母親潛移默化地去傷害她自己孩子的精神和心理。

我從下面幾個分析:

1,搶玩具的孩子能有多大?幾歲、個位數的年齡。此時正是父母言傳身教對其影響最大的階段。

2,父母之愛子女,應為之考慮長遠,而不是一物一時之失得。

小孩子在爭搶玩具的過程中可能自己或者在大人的幫助下就學會了該怎麼和他人相處,這是孩子長大後和他人交往的基礎學習。這個霸道的母親只知道滿足就是愛,沒有考慮到這是阻止了孩子的成長,阻止了孩子的學習。在孩子小小的心理種下了一個霸道的種子:我要的東西,可以用武力去奪取,今天你可以幫助幾歲的女兒去從另外一個幾歲的女孩手裡搶來一個玩具,幾年後你的女兒就會自己用武力從他人手裡奪取自己想要的,也許她還能得手,可她終究有一天會因為這種得手而把自己的生活斷送。

“你想快樂嗎?我也想讓你快樂,可我還必須讓更多的人快樂,因為那才是真正的快樂!所以你就必須遵守這個規則!”這句話這幾個月一直在我耳朵邊縈繞。生活本就可以看做一個遊戲,參與這個遊戲的人如果誰敢違反遊戲規則,勢必會遭到淘汰或者眾人唾棄!

3,俗話說三歲看大,七歲看老,這樣的孩子也不用幾歲來看,只看其母親就可以了,母親的愛和愛的方式決定了一個人的成長和以後的為人處世。

這樣的渣也好、熊也好,就點到為止吧,說的過多就容易形成汙染。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用於美好事物的進行吧。

祝福看到這個回答的朋友們!

圖片來自網絡


快樂庭院

兩個小孩子玩耍發生小矛盾很正常,作為家長應該是找對方小孩的家長,哪怕要對其教育也是用言語,而不是出手用拳頭;更何況還下這麼重的手,你家的孩子是寶,難道其他人小孩就不是寶嗎?


這是被打的小女孩,可以看出當初那位母親出手是有多重,並且不只是一次用手掌摑小女孩;作為一個成年人怎麼忍心出手這麼重去打一個才幾歲的小孩,小孩有錯你可以用言語教育,不聽可以找她父母。


直接下這麼重的手打小孩,難道她人的小孩就不是小孩就只有你小孩是小孩嗎?這麼小的小孩被打到臉腫,很可能造成耳鳴耳聾或者其它症狀。


而且從視頻中可以看出,其實是這位打人母親小孩有錯在先,自己的女兒去搶她人的玩具,自己卻一直在玩手機,看到女兒和其它小孩爭玩具,上來二話不說就動手,這就是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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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小世界

首先:熊家長往往是孩子變“熊”的根本原因。

這事情的經過是:打人者女兒搶被打女孩的玩具,被打女孩不肯給,打人者女兒就直接過去拉扯,在兩孩子的拉扯中,被打女孩的手就抓到了打人者女兒的臉。打人者當時在看手機,抬頭的瞬間就看到被打女孩抓到她女兒,她站起來先是打了一下被打女孩的手上,被打女孩抬頭解釋不是她先動手的,打人者直接一巴掌甩過去打得被打女孩坐在椅子上。這一切,都有遊樂場的監控證明。後面的,就是大家都知道的:打人者還發朋友圈稱女兒被“狗小孩抓破半邊臉”,並打電話索要賠償。

為人父母,以身作則有多重要?該是熊父母敲響警鐘的時候了。


然後:遇到這樣的熊家長,我們可以依法保護自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發現爸爸

我早先發評論。我女兒三歲不到在遊樂場看到小哥哥玩具喜歡,就上去搶。我不但不允許女兒這樣做還打了自己女兒,原因就是你喜歡就必須搶到手嗎?這世界未來有太多你得不到的東西,得不到就潑皮搶嗎。。。。。但是我雖然打自己女兒,這屬於教訓!可如果別人家長對我女兒動手,那我190斤的身板可以讓那個家長走不出遊樂場。哪怕再花幾萬賠償。。。。誰都別對別人孩子下手,自己孩子自己幹!


藍京檸

你現在的行為是你孩子將來行為的投影。你的戾氣也終究會傳導給你的孩子從而噬其自身。試想:如此環境下成長的孩子會懂得理性、寬容、忍讓?有的只是褊狹、暴戾、斤斤計較。後者的性格在這個社會上生存下去何其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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