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後申請了香港永居身份跟護照不註銷內地戶籍可以嗎?

香港移民七年後申請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跟護照要不要註銷內地戶籍?

移民香港,七年後申請了香港永居身份跟護照不註銷內地戶籍可以嗎?

七年後申請了香港永居身份跟護照不註銷內地戶籍可以嗎?

由於國家對兩地雙重戶籍的管理,主要是在辦理回鄉證環節作出限制,因此,內地居民在取得香港永居身份後基於該身份所能辦理的各種手續,除了回鄉證以外,其餘的都可以辦理。其中,最主要的是能夠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以及香港特區護照。至於基於內地居民身份所持有的各種證件,包括內地居民身份證、內地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港澳通行證)以及中國護照,均可以一概保留(團聚/親屬移民政策除外)。由此可見,內地居民保留兩地雙重戶籍,除了憑回鄉證往來內地和香港外,其他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便利和好處,均可以享有,比如投票權、永久性居民專享福利

七年後申請了香港永居身份跟護照不註銷內地戶籍可以嗎?

大概而言,保留兩地雙重戶籍有兩項“亮點”:

(1)當事人沒有回鄉證,而只能憑港澳通行證往返香港和內地;

(2)當事人可以同時持有中國護照和香港特區護照兩本護照。

七年後申請了香港永居身份跟護照不註銷內地戶籍可以嗎?

這兩項亮點帶來許多便利,但是也同時帶來一些不便。先說沒有回鄉證的問題。在取得香港永居身份後,當事人可以繼續使用原有的港澳通行證(或護照)加赴港簽註往返內地,直到該簽註到期為止。由於這類簽註是由香港入境處發出,簽註到期後將無法取得續期(因為按照香港入境處的記錄當事人已經是永居身份)。

在此之後,當事人進出內地邊檢往返香港時,只能使用港澳通行證(進出香港邊檢則用香港身份證即可)。具體採用哪種簽註,則取決於內地戶口所在地所適用的政策。儘管當事人憑香港永居身份可以不受任何逗留期限限制在香港逗留,但是,從內地的角度看,其前往香港仍受所使用簽註的限制,特別是期限限制。因此,當事人必須注意遵守有關簽註的要求。

只要不申請回鄉卡的情況下,是可以不放棄的內地戶籍並同時擁有香港永居身份及護照的(團聚/親屬移民政策除外)。但是如果選擇不申請回鄉卡跟註銷內地戶籍的話,持證人在入境香港的時候會有一個逗留時間的限制。我已經是香港永居身份了為什麼還會有逗留限制?回自己家也要被限制?WTF!

原因就在於你申請了永居跟護照但是沒有申請回鄉卡,在這種情況下 你持香港永居身份跟護照在香港是沒有逗留限制的。但是海關是有兩個安檢通道的,在沒有回鄉卡的情況下;你過海關的時候是用的內地旅客通行證及香港的永居身份卡。過第一個內地安檢關口時用的是通行證,而第二個安檢關口是屬於香港管轄的區域用的是香港永居身份證。

基於以上的情況,如果申請人實在是不想捨棄內地身份的也是可以的。可以讓子女註銷內地戶籍 申請人再通過T類別的探親簽證過港,這樣逗留時間就比旅客通行證的逗留時間要長了。但是如果還是覺得這樣不方便的話那就只能放棄內地身份了,申請回鄉卡(回鄉卡往返內地是沒有逗留時間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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