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將面取締城市主次幹道、綠地、公園、廣場周邊的流動攤點!

運城將面取締城市主次幹道、綠地、公園、廣場周邊的流動攤點!

市城鄉建設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集中開展市容環境大整治行動

全面取締城市大街店外經營和流動攤點

運城將面取締城市主次幹道、綠地、公園、廣場周邊的流動攤點!

6月27日,從市城鄉建設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獲悉,為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從6月中旬起,該執法隊在中心城區集中開展市容環境大整治行動。整治行動中,執法部門對城市主幹道兩側的店外經營和流動攤點進行全面徹底取締。

此次行動重點整治三方面內容。一是全面開展佔道經營專項治理。根據相關要求,城市執法部門全面徹底取締市區主幹道的店外經營和流動攤點。同時,嚴禁在與城市主街道連接的小巷10米內擺放攤點。此外,城市主次幹道、綠地、公園、廣場周邊也嚴禁擺攤設點。

二是重點開展建築立面專項治理。執法部門統一拆除影響城市天際線和市容市貌的牌匾、廣告。對臨街空調外機、各類管線,要求產權單位按照統一樣式進行美化遮擋。對破舊牆體、卷閘門、門店招牌,要求統一粉飾美化,整齊劃一。同時,執法隊組織人員對重點路段進行嚴查嚴控,要求新增“城市牛皮癬”在8小時內予以覆蓋或清洗。此外,嚴格落實綜合責任區制度,要求城市傢俱產權單位對所屬設施進行清洗刷新、維護保養,有條件的將進行文化打造。

三是集中開展早點攤和夜市綜合治理。早餐便民攤點按照設施標準化、攤點規範化、服務快餐化原則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統一樣式進行劃線擺放,保證攤點設置不影響交通、不汙染環境、不噪音擾民。其中,城市主街道不得擺放餐桌椅,要求攤點在每天早8時前,做到攤撤場淨;主街道門店夜間不得店外經營,夜市攤點不得進行露天燒烤。如巡查中發現一處,執法部門將查處一處、取締一處。

市城鄉建設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負責人說,自整治任務下達後,各轄區中隊周密安排,注重細節,責任到人,採取錯時值班、不間斷巡查,加強對廣場、校園、小區、集貿市場周邊等人員密集場所,十字路口、城鄉接合部等重點區域的巡查和值守。同時,在整治過程中,執法人員積極轉變工作作風,強化管理服務意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耐心勸阻、主動幫忙,幫助經營者快速糾正違規行為。但在整治過程中仍有部分商戶、小販對整治活動不配合,甚至惡言相對、恐嚇威脅執法人員,阻撓整治活動正常進行,對於這種阻撓執法的行為,執法部門將會同公安部門對其予以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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