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評價招生是如何“招生”的?這些政策你需要了解

综合评价招生是如何“招生”的?这些政策你需要了解

我省綜合評價招生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二是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

關於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

我省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是按照高校人才培養目標和選拔標準,依據考生統一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學校考核成績,按比例形成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學生的一種多元評價招生錄取方式。

2016年,我省在山東大學等9所駐魯本科高校啟動試點工作。試點高校在形成綜合評價招生綜合成績時,採取了統一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學校考核成績的佔比由招生高校自主確定的形式,但統一高考成績的佔比不能低於50%,這樣既給予了高校更大的自主權,利於高校根據辦學定位和專業特色選拔適合培養的學生,又有利於發展學生特長,打破了“一把尺子選才”的侷限性,實現了我省考試招生模式改革的重要突破。2017年,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我省穩步擴大試點高校和招生規模,將浙江大學納入試點高校範圍,進一步擴大了招生計劃,共錄取764人。2018年,我省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範圍沒變,但是招生計劃增加到1285人。目前各高校報名、資格審核和校測環節已經完成,將在本科提前批進行錄取。

此外,2018年除山東大學、浙江大學等10所高校面向山東開展綜合評價招生外,還有中國科學院大學等7所高校通過向教育部申請,獲批在山東開展綜合評價招生資格,這些學校的招生計劃為200餘人。

關於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

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是按照高校人才培養目標和選拔標準,依據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校考核成績擇優錄取學生的一種多元評價招生錄取方式,其中高校考核包括對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以及高校素質測試或面試。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是我省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形式,旨在促進高校遵循高職(專科)人才選拔和培養規律,促進普通高中實施素質教育,為學生髮揮個性潛能提供多樣化選擇,為學生接受高職(專科)教育提供多樣化入學方式,構建學生自主選擇、學校多元評價、多方有效監督的高職(專科)教育考試招生制度。

今年,我省首次啟動實施了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僅面向普通高中應屆畢業學生開展。2018年招生學校為山東交通學院等4所有專科招生任務的本科高校和山東傳媒職業學院等8所高職院校,招生專業為行業特色鮮明且社會需求量大的專業,招生計劃為5000人。

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的高校考核環節包括對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素質測試或面試。試點高校要對考生綜合素質情況做出客觀評價並賦予一定分值,對考生的素質測試或面試要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能力和職業潛質等。考生綜合成績由試點高校依據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高校考核成績按一定比例計算形成,其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佔比不低於60%,高校考核成績為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成績與素質測試或面試成績之和,試點高校根據招生章程、依據考生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凡被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2018年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的高校考核及擬錄取名單的確定、公示等環節已經完成,總體平穩順利。

我廳將對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執行動態管理和准入退出機制,凡是政策執行不嚴格、管理不規範、問題突出的,一律停止試點資格,並追究學校及有關人員責任。嚴禁在綜合評價招生錄取中以不正當方式掙搶生源,高校考核環節不得委託社會機構和公司組織,不得要求考生參加社會機構和公司組織的測評活動,不得將社會機構和公司提供的測評結果與招生工作掛鉤。對違規違紀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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