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大“專項”招生計劃公佈 面向農村貧困地區學子

6月21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佈了面向我省農村貧困地區的三大“專項計劃”具體招生專業和計劃數。

這三大“專項計劃”分別是:“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是國家為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而設立。

“國家專項計劃”由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學校承擔。報考國家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有我省國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也須具有當地戶籍;考生還須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高考成績達到報考院校所在批次線下20分以內。

“高校專項計劃”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有我省國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和省扶貧開發連片地區縣(市、區)連續3年以上戶籍;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也在實施區域的農村;考生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高考成績達到報考院校所在批次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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