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背景:
為了可以激活 EV 模式,必須通過車載電網能量管理系統啟用 12V 起動系統。 為此必須滿足 3 個條 件。
啟用 12V 起動系統的邊界條件:
1. 12V 蓄電池的充電電量 (SOC) 高於 60%。
2. 12V 蓄電池的溫度高於 0°C。自 2013 款起,溫度必須高於 -10°C。
3. 蓄電池內阻大於 2.3 mΩ,但小於單個蓄電池的最大允許內阻。 閾值存儲在蓄電池檢測程序內。 在
發動機控制單元(地址碼:0001)中存有故障存儲器記錄“U0447 - 數據總線診斷接口,信號不可 信”(症狀 18178)。
另外還有其他必須滿足的條件,但與 12V 起動系統無關。 接下來完整詳述這些條件。
其他條件:
• 高電壓蓄電池的充電電壓 (SOC) 至少達到絕對的 41.25%。
• 高電壓蓄電池溫度必須高於 10°C 且低於 55°C。
• 混合氣製備必須完整執行。 參見 TPI 2028157。
• 車速必須低於 100 km/h。
• 換檔桿不得掛入“TIP 槽”和“S”位置。起動機蓄電池和副蓄電池必須通過“引導型功能”或“引導型故障查詢”中的蓄電池檢測來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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