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將對增值稅申報表做哪些改動?會計人員申報要注意的要點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7號文件,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新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有哪些變動?會計人員填報要注意什麼?

一、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有哪些調整?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改動了4處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中的第1欄、第2欄、第4a欄、第4b欄項目名稱分別調整為“16%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16%稅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10%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10%稅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同時,第3欄“13%稅率”相關列次不再填寫。具體調整見下圖:

6月1日將對增值稅申報表做哪些改動?會計人員申報要注意的要點

附表一主要改動位置

這次申報表的調整,其實主要是為了支持17%、11%稅率下調至16%10%後的企業申報問題。在企業納稅申報填制報表時,納稅人申報原適用17%、11%的增值稅稅率應稅項目時,按照申報表調整前後的對應關係,分別填寫16%、10%相關欄次。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扣除項目明細)改動了2處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扣除項目明細)中的第1欄、第2欄項目名稱分別調整為“16%稅率的項目”“10%稅率的項目”。具體調整見下圖:

6月1日將對增值稅申報表做哪些改動?會計人員申報要注意的要點

附表三的主要變化

3.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填寫說明也做了相對應的調整

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填寫說明第(二)項“各列說明”中第14列“扣除後”“銷項(應納)稅額”的表述中增加以下內容:

第2行、第4b行14列公式為:若本行第12列為0,則該行次第14列等於第10列。若本行第12列不為0,則仍按照第14列所列公式計算。計算後的結果與納稅人實際計提銷項稅額有差異的,按實際填寫。

二、會計人員申報要注意什麼?

1. 對於5月1日後取得發票的抵扣問題,納稅申報需要區分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如果取得的是5月1日前開具的17%和11%稅率的發票,只要在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在5月1日以後都可按規定正常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如果是5月1日後開具的發票,則適用16%與10%的稅率認證申報抵扣,這個要注意不同時點適用稅率不同。

6月1日將對增值稅申報表做哪些改動?會計人員申報要注意的要點

2. 過渡期內部分業務舊稅率仍然有適用

5月1日前開具的發票,如果在5月1日之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終止或者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應該按照原稅率開具紅字發票。如果再開具藍字發票,則要區別不同情況適用稅率:如果屬於開票有誤,則重新開具發票仍適用納稅義務時的稅率;如果屬於銷貨退回重新發貨,則要按照納稅義務時間確定適用稅率。

6月1日將對增值稅申報表做哪些改動?會計人員申報要注意的要點

3.發出商品已經納稅申報但未開票需注意

例如,公司2018年4月發生了一筆應稅收入,金額100,稅率17%,稅額17。由於無法取得對方開票信息,暫未開票,會計在5月納稅申報表進行了未開票收入的申報。2018年5月,客戶提供了開票信息,這個時候應該給客戶開具17%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而不是開16%稅率,因為納稅義務時間發生在4月,而且本身已經按照17%申報過了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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