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幼童被狗咬父親摔死狗後遭威脅,孩子母親割腕賠狗”?

指縫裡的痛

剛看了原文,事情發生在端午節這天,因為一隻狗,童偉一家開始了噩夢般的生活。

童偉的兩歲孩子被對面老闆的一家泰迪狗咬破了手,因發生爭執,加上童偉喝了些酒,一氣之下摔死了這隻狗。

事後,童偉也感到自己太沖動,他平時與陳女士的女兒還是朋友,實在不應該這麼衝動。隨後,在民警的調解下,雙方很快達成了諒解,陳女士不要求賠償小泰迪,而童偉也不索賠醫藥費,這場糾紛得以結束。

其實這件事到這裡已經可以說畫上了一個句號,但卻有人把這件事發到了網上,因為童偉是開飯店的,信息很容易被公開,於是就受到了很多辱罵甚至恐嚇電話,甚至還牽扯到他的兒子。

無奈之下,童偉通過電視向愛狗人士道歉,希望他們能放過自己的家人,然而網絡暴力仍舊沒有停止。他的妻子王豔豔想不開,想以自己的命來抵狗命!

好在發現及時!大家應該能感受到,這是把人逼到何種境地。

這到底是什麼原因呢?是真有那麼多愛狗人士,還是這件事被人惡意炒作,甚至打電話的也並不一定是愛狗人士,更可能借愛狗人士之名達到私人目的,當然,也或許是給真正的愛狗人士抹黑!

這背後是否被人操控!有人對王豔豔說人命不如狗命!會不會有坑!

這一切的一切我們還是等待消息吧!

大家是怎麼認為的。歡迎大家評論留言!


鄉村小二哥

事情越鬧越大,全是因為一條狗。狗咬了幼童,幼童的父親摔了狗,本來這事就完了,一群好事者網上興風作浪,又導致了幼童母親割腕賠狗。好在幼童母親性命無礙,要真出了問題,我看這些網上的所謂愛狗者要在監獄裡蹲一陣子了,網絡暴力,不負責任的胡作非為是要付出代價的。

事情的起因是狗咬人,這是很嚴重的事情,沒有人可以保證你的狗就沒有問題,因為狂犬病的潛伏期可以長達幾十年,一經發作,幾乎是無可救藥。幼童的父親摔了狗,氣急之下,有情可原。我相信真正的善良,仁慈只會把人看的重於狗,而不是把狗看的重於人。那些對幼童毫無憐憫之心,卻假惺惺為狗伸冤的所謂愛狗人士,都是假慈悲。根本沒有什麼善惡標準。

至於那些在網上興風作浪的人,更應檢視一下自己的行為有沒有理,合不合法。在我看來,幼童一家人還是比較剋制的人,幼童的父親稍有過激,但後又與養狗人達成了諒解,別的人就不要瞎摻和了。又是打電話,又是人肉擾亂得幼童一家不得安生,又因此逼的幼童母親割腕,做的太過了。假如幼童一家追究你們的法律責任,你們是否值得?


天太2

這就是網絡暴力的可怕。

事情發生在南京,6月18日,童偉的小兒子被對面店鋪的拴繩子的小狗泰迪咬傷了。
童偉跟對面店鋪的狗主人開始理論,爭執之下童偉由於憤怒,摔死了泰迪。狗主人報警,後經民警的協調,雙方達成了和解。狗主人不追究泰迪被摔死的事情,童偉不追究泰迪咬傷孩子的事情。

這還不算,他們還搜索到了童偉大兒子的學校,班級,姓名,威脅童偉說要去整他大兒子。

最後童偉的店也開不下去了,雖然還欠著債。童偉妻子害怕他們對大兒子不利,實在不堪其擾,害怕之下選擇割腕自殺。


這種事,本來當事人已經和解了,泰迪主人後來也說自己也有錯,沒有主動關心提醒小寶寶去打狂犬針。童偉也通過電視臺向大家道歉了。

事已至此,稍微有些是非觀念的人,都不應該再糾纏下去了。也許是網絡虛擬世界中,口出偏激的語言付出的代價小,也更安全,誰也不知道他們是誰,所以他們就肆無忌憚的宣洩,絲毫不顧及他人的感受,也不在乎是否給他人帶去了傷害。

有網友說,來而不往非禮也,希望將威脅童偉一家人的那些人搜索出來,並將他們的信息也公佈到網絡上。可以設想,這些人被公佈出來後,又會招來一片謾罵,其下場肯定不會好過童偉。

最不應該的是那些煽動負面情緒的人,抓住一些片面的事實,就開始渲染激化矛盾,從中撈取利益,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我們面對任何事件時,成熟的做法應該是尊重事實,不要太偏激,更不要詛咒謾罵別人。不能單純的認為哪一方是絕對的壞人,哪一方是絕對的好人。客觀的看待每一個人,理智的看待每一件事,保持清醒的頭腦。


七蒙育兒

一切打著愛狗名義進行網絡暴力的鍵盤俠,都是偽善者。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動物的生命價值已經開始超過人命的價值,愛貓人士認為人比貓賤、愛狗人士認為人比夠賤、愛兔子認識認為人比兔賤……總之在某些所謂的愛動物人士的嚴重,但凡是動物的生命,就遠比人命更尊貴。

甚至在警方捕殺有可能換上狂犬病的瘋狂流浪狗時,依然會有所謂的愛狗人士對警方進行謾罵和攻擊。

究竟是人養動物,還是動物養人?

豢養寵物是一種情感寄託,但必須明確,只有在人能夠享有正常的生活之後,才能談到寵物的價值。

如果將所謂的愛動物人士與動物共同棄置在荒島遠離社會,缺水少食的情況下,餓到最後,這些動物在所謂的愛動物人士的嚴重,地位又是否會發生變化?

或者再設想一下:

這些所謂的愛動物認識,生養了自己的兒女以後,如果兒女和動物只能二選其一,他們又會作何選擇?

很多時候我們都是在充分享有了人類社會給我們帶來的富裕、優渥的生活條件之後,我們的生活需求從基本的物質生活層面,上升到了精神層面的享受,以及更好更充分的生活條件的時候,我們的精力就會轉到其他的方面,才產生了對寵物的感情,有時候甚至是過度到氾濫的感情。

這種感情寄託對於一個人很有價值,寵物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填補人在生活中的某些心理需求的空白,但其實每個人(包括所謂的愛動物人士)都明白,寵物並不能等同於人命,尤其是與自己休慼相關的人的生命,就比如正常人絕不會選擇拋棄子女而選擇動物。

那麼為什麼每當網絡上出現人與動物的衝突時,總會有大量的所謂愛動物人士出頭,對人進行謾罵呢?

我認為,箇中理由有三種:

  • (1)別人的命與自己無關,我覺得那個動物比那個人可愛,所以我選擇支持動物;

  • (2)對社會充滿了戾氣,任何與我無關的人,都想看到他們遭受到最深重的苦難;

  • (3)看熱鬧不嫌事大,反正我進行網絡暴力了你又不敢把我怎麼樣,我管什麼是非黑白?我痛快了就好!

其實上面每一個選擇,都可以理解為——心太髒(zāng)!


人類社會與自然界最大的區別就在於秩序和規則

人只有在人類社會的集群中,才能夠有條件和有權利享受到豢養寵物過程中的心理滿足和精神享受;如果完全拋棄了人類社會的秩序和規則,人類重回自然界中,人類與其他所有動物的唯一需求,就只剩下了生存。

所以,對於人與動物之間的各種糾紛和爭議,也都應當遵循人類社會的秩序和規則來進行。

如果有些所謂的愛動物人士認為人類社會的規則是人類制定的,對動物不公平,無法保護動物,那麼我就沒有辦法了,請這些人找一個動物制定規則的地方去生活吧,人類社會也許不適合你,至於說動物制定規則的地方——大概也只有原始的自然界,如熱帶雨林、非洲大草原,以及……沙漠和海洋。

  • 愛動物人士不喜歡將動物看做是物件,那麼我們在討論問題時,就賦予動物與人同等的待遇——

唯一的區別是,當故意行為導致生命逝去時,殺人或傷人的人會構成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等,而殺傷動物的,則可以構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

本案中,本來各方均有各自的解決途徑,且涉事各方均已表示事情解決,不再追究,偏偏部分所謂的愛狗人士盲目宣洩自己的戾氣。

對於被狗咬傷的父母,自己孩子被狗咬傷,如果狗在當時並非瘋狂對人進行攻擊(即可能有狂犬病),那麼合理的解決途徑是將狗趕走後,通過法律途徑起訴狗主人要求賠償;

而本案中,摔狗的父親賠償了狗主人之後,狗主人也已經表示了對此時達成和解,雙方均不再追究。

本來這件事已經得到了妥善和合理的解決,也本應該到此為止。

然而某些所謂的愛狗人士卻跳出來,瘋狂地指責摔狗的父親,利用網絡暴力無所不用其極,儼然這個父親成為了“全民公敵”一樣。

這件事和你們究竟有什麼關係?

感情被咬的不是你們自己的孩子,在談論他人生命的時候,憑什麼可以用這麼輕蔑的態度,只因為那條命和你自己無關?

最終,我只想說一句話,在這件事以及很多的類似案件中,總歸是有一方患了病,要麼是動物,要麼是通過網絡宣洩暴戾以滿足自己扭曲心理的某些人士。


高萌Goal

摔狗事件持續發酵,已經不是單方面的人與狗之間的事情,一家人一步步被網絡暴力逼上絕路,這些所謂的愛狗人士持續人肉搜索,更將童偉一家家庭曝光、威脅、辱罵,這些人的行為已經對童偉一家經濟、心理造成了嚴重的傷害。

所謂的愛狗人士,這些人裡面真正有幾個是愛狗人士?確將事件一步步擴大,看熱鬧的不嫌事大,他們這是何種心理?良心何在?


假如題主敘述屬實,這就是變相的一種群力謀殺,童先生妻子割腕自殺,事發處店面面臨關閉,這還不止,更有網友說要搞垮童先生另外一家店面。這是赤裸裸的威脅,看來童先生還是得經過法律途徑來處理,不然任由事態發展,將被逼的家破人亡,這不是危言聳聽,從童先生妻子自殺來看,已經發展到這一步。

南京某學院學生的這一曝光譴責,沒有弄清楚事情真相,就妄下結論,只曝光了童先生摔狗,可是沒有去了解為什麼摔狗就發這樣的譴責言論,妄為一個大學生,一個成年人難道不應該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任嗎?他的這一舉動算是徹底將童先生一家逼上絕路。


如果人和狗比起來,人受到狗的威脅,難道不應該去反抗嗎?難道人的命就沒有狗的值錢?再者童先生已經道歉,狗主人也原諒了童先生,可網上攻擊卻未有絲毫停止的意思,各種威脅、辱罵已經對童先生一家準備趕盡殺絕。毫無人性可言。

筆者在此懇請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不要再逼迫他們一家人了,夠了,適可而止,你們這樣行為,假如有一天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你們身上,難道你們就看著自己的孩子被咬,還要給狗說,就該這樣嗎?狗咬人是狗的本性嗎?我們是愛狗人士,我們就大公無私可以為了狗捨棄家人嗎?你們真的能做到嗎?不能!放手吧!


珞珈評論社

所有謾罵威脅當事人者都是偽愛狗者

  首先應該明確:狗是狗,人是人,是因為有人,才有了狗。狗因人而存在,當狗威脅到人時,人有權利消除威脅,甚至可以採取任何手段。

  其次,愛狗者愛狗,是一種的權利,但這權利僅是用來愛狗,而不能強迫他人愛狗,也不能來指責他人不愛狗,甚至威脅一些不愛狗的人。

  時下,有很多所謂的愛狗人士,常借愛狗為名,對他人作出一些非常不理智,甚至過激的行為,類似的事件已發生過不少。也有人為此而付出了代價,但仍有人不能引以為戒。做任何事都不能走極端,愛狗也一樣。極端愛狗,不僅害人,也會害了自己。

  坦率地講,童偉摔死狗的處置方式或許有點過激,但當時他的孩子被狗咬傷,作為父親肯定非常心疼,在當時的情況下,作出一些過激行為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且萬一被狗咬傷出現嚴重後果,那簡直是不敢想象的,

設身處地想一想,如果是狗把你的孩子咬傷了,哇哇地在你面前哭,你能非常理智嗎?你能非常理智嗎?就算你是愛狗人士。

  應該看到,童偉在之後,也承認了錯誤,和狗主人也達成了諒解,這才是和諧社會之所在。而偏偏就有好事者,把此事貼在了網上,並添油加醋大肆渲染,大有唯恐天下不亂之心,給了一些偽愛狗者以宣洩的由頭,肆意攻擊和謾罵當事人和家人,甚至連他們兩個未成年的孩子都不放過,難道這是一個有愛心的愛狗者嗎?只知道愛狗,卻不愛人,連最起碼的愛人之心都沒有,你還佩得上人這一稱謂嗎?最終導致當事人的愛人不能承受而自殺,虧是搶救及時,否則那些謾罵威脅的人,你們捫心自問,你們的良心還在嗎?甚至這其中可能不乏有大學生,這真是一種悲哀,社會的悲哀,人類的悲哀。

  這一個法制社會,每一個人在行使自己的權利時,一定要記住不能隨意侵犯他人的權利。社會越是進步,人應該更理性,當你說出每一句話,做出某一個行為時,一定要為後果想一想,這既是為他人,也是在為你自己。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威脅恐嚇當事人已涉嫌違法,現在警方已介入,我認為要讓那些威脅恐嚇當事人的人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而且也必須讓他們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代價,這樣才能讓警示和警醒更多的人,這樣也才能讓社會越來越和諧。

  (對事對不人,僅代表個人人觀點)


  


如水84012

我沒法看,本人正式宣佈,從今天開始,與率獸食人的拜狗教徒勢不兩立,每月至少吃一次狗肉。

這是典型的率獸食人!人是萬物之靈,狗是六畜之一。自古以來,狗都是人類的食材,看家護院的工具,狗什麼時候可以凌駕在人類之上了,哪有人給狗償命的道理?況且還是惡狗咬人在先?所謂狗人類的朋友純屬無稽之談,人類馴養了狗幾千年,都沒有成功,這些狗依舊野性難馴。否則就不會有狂犬病和狂犬病疫苗了,特別是那些狗崽子,沒事就在外面狂吠,逼人太甚。


個人建議,對那些沒有人圈養,隨便狂吠、咬人的惡狗進行人道毀滅,格殺勿論。養狗的,一定要辦證,植入芯片,上保險。狗咬人了,主人不僅要付民事責任,給予經濟賠償,也要付刑事責任,給予拘留,拘禁,坐牢的方法嚴加懲處。


太極雲飛揚

都是衝動若得禍,就事論事,狗咬人是因為狗是畜生,人不能和畜生過不去,就是把狗摔死了,孩子也被咬了,假如說人咬了孩子,也把人給摔死嗎?衝動是魔鬼,狗咬人只能找狗的主人,本來是受傷害的,可搞成了惡人,都是平時不懂收斂容忍若得禍,在說拿死狗說事也是不應該,是不是都應該反思一下,養狗是個人嗜好,但你沒有看管好自己的寵物傷人,就是錯,文明社會和諧共處,得饒人處且饒人。


巴州張崇剛

為了一條狗命,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通過網絡暴力,使用各種方式,把童先生一家人給生生地逼到了走投無路的地步!

更讓我們愕然惶然的是,由於不堪承受“愛狗人士”的電話騷擾、短信詛咒以及對他們全家人的死亡威脅,童先生的妻子王女士在絕望下,悲憤地選擇了割腕自殺……

6月22日上午11點,經過搶救,王女士脫離了危險。

清醒過來後,她說:“他們不是說人不如狗嗎?那我來一命抵一命,我來給狗償命,(希望他們)不要再威脅我的孩子了。”

當我們聽到她悽然地說出以上這些話時,更無法不感到了莫名的悲涼和憤怒!

當一個社會,由於極端愛狗人士的網絡暴力行為,把人逼到了需要為狗來償命時,這樣的愛狗行為,已經是多麼的畸形多麼的變態!這樣的愛狗人士,已經是多麼的恐怖多麼的猖狂!

一個父親,見到自己2歲的兒子被鄰居家的一條泰迪狗給咬傷了手,因為喝了酒,一時就有了更加的衝動,就當街摔死了這條狗,即使不算情有可原,但也談不上是罪不可赦呀!好吧,就算罪不可赦吧,但也只有“殺人償命”,而不可能有“殺狗償命”的呀!

何況,事後,在警方的協調下,童先生和泰迪狗的主人已經達成了和解。

又何況,為了平息事件,童先生還主動聯繫了電視臺,通過電視公開對自己摔死小狗的行為表示了歉意,並希望藉此讓對他們全家的網絡暴力能夠結束。

這,還不行嗎?這,仍不夠嗎?

還要詛咒童先生全家不得好死嗎?還要砸他家的店讓他們無法生存嗎?還要威脅把他的兩個兒子一起搞死嗎?




可見,這些“愛狗人士”,是多麼的瘋狂!又可知,這些“愛狗人士”,給童先生一家造成了多麼大的壓力啊!

這麼些年來,一些所謂的“愛狗人士”,打著“愛狗”的名義,動輒在網絡上搞人肉搜索、謾罵、威脅、恐嚇,甚至攔截高速公路上的貨車。他們的行為,已明顯超出了理性的愛狗範疇,不得不讓人擔憂,這些所謂的“愛狗人士”,其暴力傾向與偏執意識,與“黑社會”的打手們,又有了什麼何異呢?

當然,我們在此也不得不說,在這起6月18日就發生的網絡暴力事件中,如果第一時間就調查處理那些人肉、騷擾、威脅童先生一家的“愛狗人士”,那麼,童先生的愛人王女士又何至於能被逼到了割腕自殺的這一步呢?

網絡,早已就不是個法外之地了,舊一些所謂“愛狗人士”,為何還能敢如此猖狂地對童先生一家的隱私進行人肉搜索公佈在網上呢?並公開號召別人對童先生的一家進行恐嚇、侮辱,搗亂、衝擊、威脅呢?

這其實,不就已經是很嚴重的違法行為了嗎?不就早已就超越了法律的底線了嗎?

最後,我們期待:讓那些瘋狂的、極端的、變態的、把狗權凌駕於人權之上的所謂的“愛狗人士“,不,應該你他們為“拜狗教”才更合適!要必須為他們違法亂紀的網絡暴力行徑,而付出被法律嚴懲的沉重之代價!


偶來三徑

一切都是孩子被狗咬的父親錯,孩子被狗咬了,你一氣一怒之下摔死了狗,有衝動有血氣。現在這麼多愛狗人士對你進行死亡威脅,被搞到家無寧日,飯店倒閉,老婆割腕自殺。你怎麼不再一次一氣一怒之下摔死他兩個瘋狂威脅你的“愛狗人士",再來一次有血氣的衝動。你摔死一條狗,有這麼多“愛狗人士"來死亡威脅你,你摔死他一兩個“愛狗人士",肯定沒有這麼多“愛狗人士“來威脅你,因為他們愛的是狗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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