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阿里巴巴爭奪“碼上玩”商標——阿里搶注近2萬商標究竟為了啥

喬世民新視角觀點

與阿里巴巴爭奪“碼上玩”商標

——阿里搶注近2萬商標究竟為了啥?

與阿里巴巴爭奪“碼上玩”商標——阿里搶注近2萬商標究竟為了啥

阿里註冊和購買商標近2萬個

雖然在阿里巴巴提出商標異議後,碼達文化傳播公司經全力答辯後,得到國家商標局下達商標異議決定書,碼達公司註冊的41娛樂教育類“碼上玩”商標,終於拿到手了,實屬一種幸運。

搶注商標都發生在小公司身上的事嗎?不見得。

知名公司為了保護自己的商標,進行一系列外延性的商標註冊,確實具有遠見之舉。但利用自己雄厚資金,且窮盡自己的智慧,想方設法搶先註冊各種類別的海量商標,更為了阻擋別人進入與自己沾邊(包括未來也許沾邊)甚至不沾邊的行業,是否也是一種不厚道的行為呢?已經舉世聞名的阿里巴巴就是這樣做的。

不可否認阿里巴巴非常重視知識產權,特別是商標的註冊。不僅註冊了“阿里巴巴”、“阿里”、“淘寶”、“天貓”、“天貓商城”、“支付寶”等這些已經成為馳名的商標,也圍繞這些商標註冊了保護性的外延商標。以“阿里巴巴”為例,若別人再想註冊什麼“阿里爸爸”、“阿里爺爺”、“阿里奶奶”、“阿里媽媽”、“阿里姑姑”、“阿里叔叔”“阿里伯伯”、“阿里姐姐”、“阿里妹妹”、“阿里姐妹”、“阿里哥哥”、“阿里弟弟”、“阿里兄弟”、“阿里寶貝”、“阿里寶寶”等都是不可能的了。阿里巴巴早就註冊完了。這些戰略之舉可謂高瞻遠矚,但註冊和收購相加上近2萬個商標(申請含購買總數達19043件),就不得不讓人懷疑搶注和囤積如此之多商標的動機和目的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更讓千千萬萬商家想不到的是,在海外購物在中國盛行了以後,忽然有一天人們發現“海淘”這個熱詞,也已被阿里巴巴搶注了商標,收歸其獨有了(其實還註冊了諧音的“嗨淘”、“嗨!淘”、“海淘寶”等商標,讓你連擦邊球也不得打)。這就意味著中國的商家,除了阿里巴巴之外,誰也不能隨便使用“海淘”這個詞了。

關鍵是否會變成阻擋別的商家進入業態的“大棒呢”?

如果仔細查一下,什麼“1搜”(含“一搜”)、“1拍”、“買麥網”、“貿易通”、“超級買家”、“我的空間”、“招財寶”、“旺旺通”、“旺旺群”、“旺鋪”、“炫旺鋪”、“速買齊”、“百業匯”、“百業窗”、“小貝”、“聚寶盆”、“創業先鋒”、“付”、“支”、“支付寶”、“支小寶”、“任我付”、“全球寶”、“數據管家”、“淘”、“淘寶客”、“淘女郎”、“淘先生”、“淘生活”、“淘友”、“淘日”、“淘圈”、“淘脈”、“淘小二”、“淘鏈接”、“快樂淘”、“安心淘”、“照樣淘”、“淘樂匯”、“淘品牌”、“淘字號”、“淘寶商城”、“淘寶天下”、“淘行天下”、“旺銷寶”、“餘額寶”、“賒銷寶”、“信任寶”、“現付寶”、“樂業保”、“週末瘋狂”、“開心廚房”、“千牛”、“雲”、“建雲”、“雲盾”、“雲貸款”、“網商貸”、“隨身貸”、“阿里雲”、“馬雲”、“風雲令”、“數據羅盤”、“數據魔方”、“商”、“天下網商”、“滿就送”、“聚”、“聚淘”、“聚划算”、“聚名品”、“聚團購”、“聚愛心”、“聚省心”、“聚無憂”、“聚無線”、“聚制定”、“聚新鮮”、“聚特產”、“聚家裝”、“無所不能聚”、“惠聚名品”、“一達通”、“海淘寶”、“嗨”、“嗨淘”、“嗨!淘”、“洋濤”、“全球購”、“淘外賣”、(當然更有“海淘”)、“去淘網”、“淘裡淘外”、“淘管家”、“淘逗兒”、“淘啦A夢”、“淘點金”、“淘金寶”、“淘村”、“如意淘”、“友盟”、“外貿直通車”、“生活助”、“儷人購”、“萬網”、“享卡”、“集分寶”、“微客”、“微淘”、“微站”、“微芝麻”、“芝麻信用”、“黑白芝麻”、“移動秘書”、“一戰成名”、“全球速賣通”、“良”、“良無限”、“做到”、“魅力惠”、“雙十二”、“雙12”、“快捷日”、“掌上旺信”、“清倉街”、“E速寶”、“95188”、“全程愛”、“貓吧”、“貓友”、“貓圈”、“貓幣”、“貓券”、“喵星人”、“喵言喵語”、“喵星球”、“喵我”、“喵鮮生”、“蝦米”、“如意投”、“購便利”、“夥拼”、“閃拼”、“享拼”、“趣拼家”、“菜鳥”、“放飛”、“虎眼”、“有來有往”、“螞蟻金融”、“螞蟻金服”、“螞蟻小微”、“螞蟻信貸”、“螞蟻信用”、“螞蟻錢包”、“雷達”、“敲門”、“扎堆”、“產業帶”、“洋白菜”、“八卦陣”、“全民換新”、“親心遊”、“花唄”、“掌上狂歡”、“借唄”、“極智潮”……等等,阿里巴巴註冊和收購的商標太多了,實在不能一一列舉了。除了他現在使用的為數不多的商標外,其它海量的商標,是否全成了別的公司的“攔路虎”?

還是先說我的碼達文化傳播公司與阿里巴巴有關商標之爭的事吧。

也許阿里很早就意識到了掃二維碼在商業線上線下會被廣泛應用,所以在我2015年初申請上述“碼上播”系列商標時,阿里已經或通過授轉讓(購買),或自行註冊,獲得多數類別的“碼上”商標,並也開始註冊“碼上淘”、“碼上購”、“碼上付”、“碼上賺”、“碼上貸”、“碼上營銷”、“碼上管理”等商業內涵的商標。原想阿里的“碼上”商標,並非像“阿里巴巴”、“阿里”已經屬馳名商標,“碼上”這個標,並不能涵蓋所有其它含有“碼上”這兩個字的商標,否則阿里在有了“碼上”商標後也不會再去一個個註冊上述“碼上購”、“碼上付”、“碼上賺”、“碼上貸”等商標了。

可是沒料到商標局還是將我申請的“碼上播”、“碼上教”、“碼上學”等駁回了,理由是與阿里的“碼上”構成近似。初審就被駁回,有人說,誰讓你遇到的是阿里巴巴呢?在商標局審核人員眼裡,你的小公司怎能和聲名顯赫的阿里巴巴相比。很不服氣,嘗試著再行花錢將“碼上播”提出複審,但照樣被駁回了。乾脆加了兩個字,變成

“立看碼上播”、“立看碼上教”再次提出註冊申請,這才算註冊了下來。

好在商標局還是有審核人員對“碼上”不能涵蓋其它雖含有“碼上”二字卻也具顯著性的其他商標,給與了支持觀點。於是初審對碼達文化公司在41類申請的“碼上玩”“碼上讀”兩個商標準予註冊,併發布了初始公告。在公告期內,阿里巴巴對“碼上玩”商標提出了異議申請(阿里未對“碼上讀”提出異議,由此碼達公司拿到了“碼上讀”商標註冊證書)。阿里巴巴對“碼上玩”提出異議的理由是說“碼上玩”與該公司在第41類在先註冊的“碼上”、“碼上淘”兩個商標構成近似,易引起消費者的混淆,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對於“碼上玩”“碼上”、“碼上淘”消費者真的會傻傻分不清嗎?不能將消費者看得這樣低能吧。

我們承認包括“阿里巴巴”“阿里”都已經是世人皆知馳名商標,如果搶注含有“阿里”兩字的商標,都能讓人懷疑是想攀龍附鳳。而阿里註冊的“碼上”(其實從他人手上購買)、“碼上淘”屬新註冊商標,甚至沒有使用,並非著名商標。本人按要求遞交了異議答辯書,也得到了商標局的支持,“碼上玩”商標終於歸屬了碼達公司所有,獲得了註冊證書。也就標誌著藉助各種紙媒、物品包裝、玩具等上印貼的二維碼,推廣“不用下載就能直接“碼上玩遊戲、碼上玩VR”項目可以啟動了。

與阿里巴巴爭奪“碼上玩”商標——阿里搶注近2萬商標究竟為了啥

擁有馳名商標的著名公司,再行註冊與它擁有的知名商標八竿子打不著的商標,就一定也能享受馳名商標的待遇嗎?無論是按照法律還是按照商標註冊的規定,都是不應該享有特殊的待遇。可商標局的許多人,看碟下菜,一見到你申請註冊的商標,與阿里已註冊的商標,哪怕有一點點的類似,初審時就將你駁回了;即便有些講原則的審核員,初審批准了公告了你的商標,龐大的阿里商標工作團隊,也會第一時間查到和對你的商標提出異議,進行封殺和堵截。

對此,我就不服氣,現在仍在繼續去註冊“碼上播”、“碼上教”等商標,駁回後再申請,前仆後繼,相信終能遇到講規則的初審員(像“碼上玩”商標一樣),取得商標的註冊。

不只我這樣的小公司在這樣做,我看到越來越多的公司開始反擊,對阿里註冊的“碼上”等商標,提起“三年未使用請求商標局撤銷其商標的申請”。雖然面對強大的阿里巴巴,無奈但也要吶喊了。

誰能想象財大氣粗的阿里巴巴短短几年,申請註冊商標總數竟達19043件(含少量的購買轉讓),已經獲得的有效註冊商標是18341件。對當今無論是知名度以及影響力都空前的業界巨頭阿里巴巴來說,有必要註冊如此之多的商標保護它的地位嗎?顯然是講不通的。是為了開發新項目、新領域而儲備嗎?也不需要啊。就憑阿里如日中天的影響力,開發任何新項目,隨便找個詞放在“阿里”兩字後邊,註冊成新商標,都會一夜成名,地球人都知道那是阿里搞的,根本不需要儲備這近2萬個商標吧(目前阿里註冊量還在增加)!

阿里巴巴持有和囤積近2萬的商標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啟迪者呢,還是創業者的攔路虎?

更希望它們不會成為所謂“維權”而可到處揮舞的大棒,殺戮行行業業的創新創業者,因為它的商標量太大,涉及的新理念、新內涵、演化的新詞彙太多了……免不了讓人撞在其預謀手段的槍口上。

本人將就此陸續系列化地揭示給世人看。

(文:喬世民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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