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政府關於同意霞林街道肖厝村民委員會改為肖厝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批覆

霞林街道辦事處:

你街道上報的《關於肖厝村實施村改居的請示》(莆城霞委〔2018〕37號)收悉,經5月9日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原則同意霞林街道肖厝村民委員會改為霞林街道肖厝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原肖厝村的區域和人口。

肖厝“村改居”審批後,請你街道盡快組織好“村改居”相關配套工作。一要儘快成立社區居民委員會領導班子和相應組織,黨組織掛牌稱為“中共莆田市城廂區霞林街道肖厝社區支部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掛牌名稱為“莆田市城廂區霞林街道肖厝社區居民委員會”。二要儘快建章立制。建立各項工作制度,制定居規民約和居民自治章程,並公佈上牆。三要根據《福建省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社區居民代表人數根據社區規模情況確定,原則上不少於五十人,不超過一百人。

此復。

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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