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外逃

涉嫌挪用公款1000萬元人民幣,廣州潤南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原經理邵某毅於1998年10月潛逃境外。在逃亡的20年間,他輾轉換了多個護照入境。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昨日消息,廣州市監察委員會今年1月成立後,監委、公安、檢察院上演了一場完美配合戰,邵某毅最終落網。

2018年1月,廣州市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隨著新機構的成立,一批在逃案件及外逃人員線索隨之移交,其中就包括邵某毅案。

邵某毅系廣州潤南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原經理,涉嫌挪用公款1000萬元人民幣,於1998年10月潛逃境外,至今已近20年。

“一宗不折不扣的陳年舊案。”面對檔案室裡泛黃的卷宗,案件工作組全體同志深感肩上責任之重。

監察機關履行職責離不開相關單位的協助、配合,對這樣一起在逃案件更是如此。廣州市監委積極與市公安局等職能部門進行聯繫,加強協調溝通,整合各方資源,迅速開展追逃工作。廣州市公安局抽調警力,對邵某毅的信息情況進行全方位摸查。雙方工作人員隔天一電話、兩天一碰頭,建立了密切的工作關係。

春節過後不久,公安機關利用多系統平臺對海量信息搜尋碰撞、人像比對分析,發現香港居民邵某斌與邵某毅照片相似度極高,再從其他活動軌跡分析判斷,其擁有內地與香港兩個身份,且近年持新護照有規律地在清明前從澳大利亞回中國。

偵獲該情報信息後,公安機關第一時間向追逃辦通報。追逃工作組認真分析邵某毅的心理,認為其近年來之所以敢有規律地入境,說明他以為事過多年,自己的安全已經沒問題了。針對其行動規律和心理特點,工作組決定採取邊控措施,準備在其再次入境時將其緝獲。

按照廣東省監委關於辦理邊控措施的規定,由廣州市監委報廣東省監委審核同意後,經協調省公安邊防部門,工作組順利對邵某毅採取了邊控措施。一場悄無聲息的“伏擊戰”拉開序幕。

邊控生效後不久,3月24日下午,廣州白雲國際機場邊檢部門傳來消息,邵某毅搭乘悉尼飛廣州的航班將於當天傍晚抵達。工作組立即呈報市監委負責同志,協調市檢察院派法警予以配合,並攜帶有關文書、證件前往機場開展緝控。

當案件經辦人帶著法警出現在邵某毅面前向其亮明身份時,心存僥倖的他一臉茫然,沒想到自己逃亡在外二十年,輾轉換了多個護照入境,最終還是落網了。

隨後,廣州市監委按照《廣州市監察機關與檢察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銜接辦法(試行)》,將案件移送至市檢察院。目前邵某毅已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反腐敗是一個系統工程,能否統籌各方力量,形成高效配合的整體,是成敗的關鍵。”廣州市監委有關辦案人員深有感觸地說。

監察法第四條明確規定:“監察機關辦理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應當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法部門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紀委監委是黨內監督、國家監察的專責機關;公安機關等執法部門因其職能,有人員、裝備和專業技術方面的優勢,是反腐敗鬥爭中的重要力量;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和審判機關依法審判,是刑事訴訟程序的必經環節。有關機關必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在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工作中順暢、有序銜接,確保監察權權威、高效、正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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